校園中有兩樣導師常常碰的東西,國中 / 國小是聯絡簿,高中是週記,這兩樣東西一直有些值得討論的空間。這次我們就來討論討論。
一、教育的觀點
從教育的觀點來看,聯絡簿或是週記都有它存在的意義。1️⃣、聯絡簿
✅對學生:透過聯絡簿可以知悉每日該做的事情並努力做好,知道明日的事情並努力準備,如此建立起今日事今日畢的習慣,以期望達成自律的行為。
✅對家長:可以透過聯絡簿來掌握教師的教學情況、學校的活動安排,以及學生的學習情況,同時這也是家長與教師的溝通方式。
✅對教師:能讓教師可以教導與確認學生,是否能夠透過每日紀錄聯絡簿的方式來養成自律的重要檢視與班級經營方法。
✅我認為:聯絡簿有存在的必要性(至少我跟我太太都重視小孩的聯絡簿),能夠讓小孩去檢視自己每日該做的事情(直到今日,我相信很多人也會使用記事的方式來確認自己到底有多少事情需要做?至於做不做得到那就是另外一件事情),這是個可以養成習慣的好事,應該要持續性的堅持下去。
2️⃣、週記
週記出現的時刻,大多數是在高中(職)時期,此時相信步入高中(職)的學生們,應該已經具備了基本自我記錄與規劃的能力,此時師生間溝通的方式之一,就是改聯絡簿而成為週記。
但根據我的觀察,週記內容與格式比較沒有固定,也就是由各位導師自行運用,內容五花八門,以我而言,內容可能有影片欣賞後的問答,有創意思考的創作,有參訪的學習單,當然也有師生間溝通的小事情等等,內容就是多樣多元化。
週記在我的定位,除了師生溝通的功能外,也是輔助本科的補強課程,週記是個可以做很多教育意義的工具,我非常喜歡,也值得推廣。
二、法律的觀點
從上所述,可以發現我非常推崇聯絡簿與週記在教育上的功能。但是接下來就來討論常出現的爭議點,那就是適不適合抽查?
🎯先講結論:看內容情況而定。
聯絡簿的是讓學生學會自律與自我負責的方式之一,那學校學務處進行抽查(我都覺得是在抽查導師)與教師要求學生必須要寫(例如寫完整,不是工整),這樣的行為應該是合於教育目的的。但接下來問題來了,
✅如果他不寫呢?
換言之,如果學生對於自己非常的有自信,真的夠自律有自己的方式可以記錄著這一切,當他認為他不需要寫聯絡簿時,可以強迫他寫嗎?
或是另外一種情況,學生也非常有自信,但卻是「自以為的」有自律,也都不想寫聯絡簿,那可以強迫他寫嗎?這邊還會出現幾個衍生情況,我們一併討論。
🎯家長同意他不寫:那好處理,反正就不寫,
🎯家長不同意他不寫:但學生不寫,等於家長將其子女不寫聯絡簿這件事情不負責任地丟給導師時,那該怎麼辦?
回到聯絡簿存在的目的,如果狀況屬於第二種,那我認真說,導師可以做的不是每日向家長報告學生的成績或是作業,而是將「家長需要知道的事情」採用別的方式通知(替代聯絡簿作為親師溝通的工具),發簡訊也好,發通知也好,想盡辦法該給家長知道的就給家長知道,這個步驟千萬不能省(以免家長反撲)。
✅那有人說,不繳聯絡簿應該可以懲處吧?
如果聯絡簿的功能是養成學生自律、親師溝通,當學生與家長都不願意時,處罰他的目的是什麼?
✅懲處依據?
還可以繼續追問,如果認為寫聯絡簿是好的,不寫就應該要懲處,那可以問的是:請問懲處有依據嗎?
很多學校都會透過記警告的方式來要求學生寫聯絡簿,貴校的學生獎懲辦法有明確規定沒按時繳交聯絡簿(含抽查),是明確寫出聯絡簿,不是作業,可以記警告一次,那就按規定執行,如果沒有規定,那要怎麼懲處?
✅資訊隱私
寫到這邊,一定很多人問起,那這跟資訊有什麼關係??
有!
在聯絡簿中,除了例行性的作業、考試等等外,還有一項就是生活札記,這個部分有點像是日記的性質,屬於教師跟學生之間的溝通,當學生寫出這個內容時,應該期待只有導師看到,而沒有意識到可能會有其他人看到,不是嗎?
同理,週記更是如此,內容完全由導師自行設定,有許多學生抒發內心想法,這個內容對撰寫的學生來說也不一定希望他人看到。
因此,抽查適當嗎?
或許有些聲音說家長同意即可,但真的任何事情家長同意即可嗎?畢竟學生也有他的自主權利。那高中職生,也是家長同意就好了嗎?現在18歲就成年了,還需要家長同意嗎?
[教育碎碎唸]
回到聯絡簿與週記的教育意義,我認為「有緣分就盡力,沒緣分就最低努力」,我們當老師的真的不用賠進整個身家財產。我相信所有教師都同意一個孩子最重要的是家庭教育,如果家庭教育功能與觀念以及與學校的期待目標間失衡,第一線教師們需要扛下這麼重大的責任嗎?
關於聯絡簿與週記部分,我不建議懲處學生,也不建議抽查聯絡簿與週記,由導師自行決定要如何經營與教導學生自律,畢竟這是教育的專業。
如果導師不做呢?所以我們抽查的對象是導師?(很多導師不也只是寫個閱,這也沒意義)這是班級經營的一環,如果導師沒做而造成班級因此大亂,那導師有其應該負起的教師法 / 聘約相關責任,而非透過懲處學生、抽查學生資訊隱私的方式來達到導師應盡的班級經營責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