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法庭的那一刻,你原本以為,這裡會還你一次公平、一個說完話的機會。你錯了。你走進去的,不是審判場,是一場早有分鏡、台詞、劇本安排的戲劇場。而你連劇本都沒拿到,只被告知:「下一場該你上場了。」

第一幕:請坐下,你沒有准許發言
那天,你雙手緊握著準備了好幾晚的陳述稿。剛念出第一段,還不到五十字。
法官冷冷看你一眼:「我沒有准你發言。」你愣住,還以為自己聽錯了。
你試著補一句:「這是針對新提出的證據…」
她提高音量,打斷你:「你現在不是發言時間,不要再浪費法庭資源。」
你不是被駁回,而是被撤銷你存在的整段聲音。
第二幕:異議無效,筆錄無聲
你氣憤卻仍努力冷靜,說:「我要程序異議,請書記官記錄。」書記官沒抬頭,筆也沒動。你再說一遍。仍然靜默。
開完庭,你拿到那張筆錄,上面寫著:「原告未表異議,程序順利進行。」
你苦笑——筆錄如同墓誌銘,把你要說的話連同證據一起埋掉了,還寫上:「無聲之墓。」
第三幕:錄音存在,但你看不見,聽不到
你心想,沒關係,錄音應該有保存,至少你有說過。於是你聲請閱聽。
法院回信只有一句話:
>「錄音僅供內部處理,當事人不得閱聽。」
你像被關進密室,聲音卡在牆上,一聲都傳不出去。 當你再問:「那我說的話怎麼證明我真的說過?」 他們說:「筆錄沒有,就代表你沒說。」
你不是沒說話,而是他們從未打算讓你留下聲音。
第四幕:證據攤開,卻不在她劇本裡
你鼓起勇氣再備一份證據,當庭遞上。對手看了驚了一下,低聲開始與律師竊語。
你正想說明內容,法官看也不看就說:「現在不是結案階段,我不處理這個。」
你沒說出口的話在喉頭滾燙:不是你還沒要結案,是你還沒準備好承認這份證據會改變劇情。
第五幕:律師噤聲,證人失語,你孤身自辯
你的律師在法官皺眉那刻低下頭不再作聲。你問:「我可以要求說明證據來源嗎?」
他沒抬頭,只傳給你一個訊息:「再講,法官會火。」
證人「未到庭」,書記官「不清楚過程」,你望向四周,忽然發現這間法庭裡,除了你,全都是她的人。
你不是原告,而是唯一沒有排練過的人。
結語:有一種暴力,披著程序的外衣
這篇現形記,不是要感動誰、嚇倒誰,而是讓某天會站上同樣位置的人知道:這些事真的發生過,不只在你身上。
也讓制度無法再說:「你當初都沒提過。」 因為你提了,說了,遞了,被打斷了,被拒收了, 最後你寫了這份記錄,把聲音釘在他們永遠不想翻開的歷史頁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