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 | 勞動部
一、誰可以請?不是「只要懷孕就能請」,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才可以:
1. 就業保險年資要滿 1年以上。(簡單說:有繳、有年資才有保障)2. 小孩還沒滿3歲。(滿三歲就跟津貼說掰掰)
3. 已經依照《性別平等工作法》完成留職停薪手續。
二、請了有多少錢?不是少少的「一咪咪」,是比過去還多的「八成薪」:
津貼金額 = 請假前6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 × 80%
(原本只有60%,政府佛心再補20%,直接補到你心坎裡)
三、請注意,別讓「領津貼」變成「領教訓」:
- ✅ 要完成正式育嬰假請假程序,而且真的有在照顧孩子,不是在Netflix追劇那種。
- ❌ 不能一邊請津貼一邊兼差打工或領別的訓練津貼,否則津貼會變成罰單找上你。
四、想回公司、或另謀高就怎麼辦?人資長幫你畫重點:
- 領完津貼 → 想工作 → ✅ 可以向原公司「申請復職」。
- 還在領津貼 → 想跳槽 → ❌ 不好意思,一旦主動離職就不能繼續請領津貼。
五、想提離職?先看看你的資歷,要記得依法提前預告公司,不然你可能要賠錢買時間。
根據《勞基法》第16條:預告期照年資走
- 3個月-1年:10天前通知
- 1年-3年:20天前通知
- 3年以上:30天前通知(資深咖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