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必懂:老闆能不能隨便解僱你?》法院如何判斷解僱是否合法
在台灣,雇主不是想炒人就能炒人,法律對「解僱」有很嚴格的規定。當然,勞僱雙方各自都有應盡的義務,首先來看一下身為員工,應盡的「忠誠義務」。
●員工的「忠誠義務」
即使契約沒寫,員工也有一些基本責任:
1. 不能爆料機密(尤其是營業秘密)。
2. 不能兼職跟公司搶生意。
3. 不能散播抹黑公司名聲的言論。
4. 不能拉同事一起跳槽或鬧事。
5. 若有發生可能危害公司或工作的狀況,必須要回報。
★但…還是記住一個原則:與公司聲譽或本職無關的員工個人私生活,原則上屬於員工的自由,除非真的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工作秩序。
接下來了解一下,關於解僱員工,老闆應盡的法遵內容。
●老闆想解僱,必須符合「情節重大」
什麼叫「情節重大」?
法院會看很多面向,例如:
1. 行為嚴不嚴重(像是收賄賂、竊密、職場騷擾就很嚴重)。
2. 是不是屢次犯錯。
3. 是不是故意而不是單純粗心。
4. 有沒有造成公司實際損失或破壞信任。
員工過去的表現、職位高低(主管違規會被更嚴格檢視)。
●老闆必須遵守「最後手段原則」
★這很關鍵!
雇主必須先給員工改善機會(像是給予輔導、調整職務、警告、績效改善計畫),都沒效之後,解僱才算合法。
●不能勝任工作 ≠ 一定被炒
如果是員工偶爾表現不佳,不算不能勝任。
員工真的「主觀性不做或做不好」,又經過輔導仍沒改善,才可能被合法資遣。
●爆料公司就一定違法嗎?
→不一定。
如果是惡意抹黑公司或洩漏營業相關祕密,當然可能被解僱。
★但若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像是揭露公司違法行為、財務造假),而且有證據,員工的爆料行為可以受到保護。
✅總結:
老闆不能隨便解僱員工,一定要符合法律條件。
員工也要遵守基本忠誠義務,但不是要無條件「賣身」。
真有爭議,記得收集證據,必要時尋求勞動局或法律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