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僱員工請神容易送神難
👉說給老闆們聽聽
怎麼樣合乎「法理情」 之下【請不適任的員工離開】
👉說給廣大的勞工們聽聽
自己的權益、自己把關
歡迎訂閱及分享吉白職場
一鍵通往其他收聽平台
使用〈Apple Podcast 〉
或〈Spotify〉收聽的朋友
歡迎評分或留言
有位朋友被資遣公司主管告訴他
簽自願離職
可以幫你為下個東家說點好話
這位朋友對於法規有點常識,沒被主管的話術唬住,於是取得了「非自願離職證明」,法規上的用詞叫《資遣》
如果是非自願離職
盡可能的不要簽自願離職申請書
老闆:「影響你下一份工作的風評」、「被資遣是職涯上的污點」等等話術。
不要輕易相信
堅定的告訴資方
請給我非自願離職證明
公司解雇員工必須要通報勞工局,也就是資遣通報
,資遣一個人就要通報,不是只有大量解雇需要。
資遣通報也就是告訴政府「這個人被辭退」
被資遣的人才能請領失業給付
額外補充:失業給付請領還有其他ㄧ些要件,需要的朋友可以再去查詢相關資料。
以上這些情況導致得解雇/資遣員工
✔️需給予預告期工資
✔️有薪求職假2天
✔️需給資遣費
該員工以下行為
得以解雇該員工,且不需支付資遣費。
🎧去吉白職場收聽吧
❌不是老闆喜好
✔️有實際證據
無適當工作
經過輪調、調整職務等,試過各種方法。
不能勝任
績效評估、申誡紀錄等實質證據。
情節重大
判刑確定、職業駕駛人酒駕等,並有相關申誡紀錄。
造成公司損失
員工洩密、並且舉證損失內容與金額。
原則:雇主必須舉證出
才能夠解雇。
依年資有不同天數
在預告期的期間需給予謀職假
要員工收東西馬上走人可以!
預告期轉換為工資發放
需注意預告期工資與資遣費
是兩件事!
勞動部資遣費計算說明:勞動部網站
舊制資遣費
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依前開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
民國94年後開始工作的員工皆採用新制。
新制資遣費每滿1年發給1/2個月之平均工資
,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可以諮詢當地勞動局
被辭退的人心情不會太好
第一個念頭都是煩惱生計
✔️給優於法規的資遣費
✔️離職日後盡快發給工資與資遣費
聽眾們有被辭退的經驗嗎?歡迎分享故事給優雅阿姨
〈EP62 合法 合理 合情 的🫴送神離開〉
感謝大家收聽!
若有餘力的話也可以訂閱優雅阿姨,請我喝杯咖啡,讓我有創作下去的動力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