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來權利事項也能罷工?這條法律超多人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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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我們常聽到「罷工」這個詞,都是在工會和公司為了薪資、福利、工時等「調整事項」談不攏時,工會依法發動的爭議行為。


但你知道嗎?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就算是權利事項的爭議,工會也能合法罷工!



🔍 什麼是「權利事項」?

「權利事項」是指法律、契約或團體協約裡已經有明確規定的內容。


例如:基本工資、工時上限、資遣程序等。 理論上,如果雙方對這些條文的適用或解釋有爭議,應該透過調解、仲裁或法院訴訟來處理,而不是罷工。



⚠️ 但有一個重要例外:雇主有「不當勞動行為」!

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3條第2項,如果雇主被「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認定,有以下情形之一:

  1. 不利益待遇:打壓、報復參加工會的員工;
  2. 支配介入:干涉工會運作、操控幹部;
  3. 違反誠信協商義務:工會要求協商,雇主卻敷衍或拒談。

💥 這時候,權利事項也能罷工!

當雇主被認定有這些不當勞動行為時,情況就不只是個別勞工權益受損,而是雇主侵犯了工會的集體勞動基本權


因此,法律特別規定,在這種情況下—— 👉 就算是權利事項的爭議


👉 工會也可以依法發動罷工!



✅ 小結

一般情況下:

  • 調整事項 → 可以依法罷工。
  • 權利事項 → 只能走法律途徑。

但如果雇主涉及「不當勞動行為」,


那就是例外: 👉 工會也能針對權利事項罷工!



這項設計,是為了保障工會的自主性與勞工的集體行動權。


畢竟,當工會的權利被打壓時,「能罷工」就是最後的守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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