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課綱改革的風口浪尖上,國文科古文選文的增減、存留,從來不只是教材的調整,更是價值觀的重塑。從舊課綱的三十篇到新課綱的十五篇,選文的更動不僅代表數量上的精簡,更反映出課審委員對「什麼該讀、什麼不該讀」的判斷標準。以臺灣文學為例,〈臺灣通史序〉因被認為蘊含殖民史觀、歧視原住民與缺乏環保意識而遭刪除,然而,具有清代史觀色彩的〈勸和論〉卻得以保留,甚至成為「不敗選文」之一。這樣的選擇是否真的公平?本文將以〈勸和論〉為分析對象,反思文本之所以重要,不只是因為它說了什麼,更是因為它選擇不說什麼。
要聊〈勸和論〉前,得先聊聊當年的課綱爭議。
現行高中國文科有核心古文15篇,用以取代原先舊課綱的30篇。30篇古文變成15篇古文,並非單純的「除以二」、「砍半」而已。當中關於台灣文學部分,30篇古文有:郁永河《裨海紀遊》中的〈北投硫穴記〉、連橫〈臺灣通史序〉、鄭用錫〈勸和論〉;15篇古文則有:洪棄生〈鹿港乘桴記〉、張李德和〈畫菊自序〉、鄭用錫〈勸和論〉。
就占比來說,舊課綱的台灣文學僅1/10,新課綱躍居1/5,是明顯的提升;就作家性別比來說,舊課綱清一色男性作家,新課綱有了〈畫菊自序〉,突破傳統男性為主的選文視角。
來源:網路
保留與刪除背後的史觀與意識形態
這些固然是新課綱的優點,然而新增的洪棄生〈鹿港乘桴記〉、張李德和〈畫菊自序〉兩篇,真的優秀嗎?被刪除的〈北投硫穴記〉與〈臺灣通史序〉,真的毫無價值嗎?從新到舊的不敗款〈勸和論〉,真的沒有任何問題嗎?
據2017/10/30 民視新聞網報導:
臺灣題材的〈臺灣通史序〉被刪掉,換成〈鹿港乘桴記〉,因為課審大會認為〈臺灣通史序〉內容,集西方和東方殖民史觀於一爐,原住民族文化在連橫筆下根本不是文化。
學者陳芳明補充說道:
(〈臺灣通史序〉提到)開山撫「番」,「番」字帶有濃濃歧視意涵,甚至說,(〈臺灣通史序〉提到)篳路藍縷,以啟山林,但這所謂的篳路藍縷,卻是原住民族的顛沛流離。
2017/10/29TVBS新聞網也提到:
課審委員卻對內容(〈臺灣通史序〉)很有意見,因為這句「篳路藍縷以啟山林」被認定是片面美化開發土地的行為,也不尊重原住民的歷史文化觀,沒有環保概念。
統整一下各方看法,〈臺灣通史序〉被刪除原因有三:「殖民史觀」、「歧視原住民」、「缺乏環保概念」。一言以蔽之,就是不符當代潮流,思想錯誤。
那我們就要問,從30篇活到15篇的〈勸和論〉,就真的沒有殖民史觀?沒有歧視原住民?(補充說明:〈勸和論〉中並未涉及「環保概念」,姑且不論。)
殖民史觀:「與清同行」的立場
「人心之變也!自分類始,而其禍倡於匪徒。」(〈勸和論〉)
作者以為台灣人心的變化,是從區分你我的族群類別開始的,而這一切的開端來自於「匪徒」。「匪徒」所指為何?後文說:「林逆倡亂以來, 有分為閩、粵焉,有分為漳、泉焉。」從林爽文事件以來,台灣就有區分彼此的分類械鬥,可見「匪徒」指摘的是「林爽文」。
首先,何以稱呼「林爽文」為「林逆」?這就得回歸到作者所處的時代背景,身為清代的官吏,對於「抗清者」稱為逆賊、叛徒者,很是正常,歷史本身就是成王敗寇的血淚史,譬如以前我們讀到清代的諸多叛亂:捻亂、回亂、白蓮教之亂,但就是沒聽過孫中山之亂!
原因很簡單,前者都失敗了,後者雖耗時十一次,但最終成功了,所以不叫「亂」,而稱之「革命」。這是作者的「立場」、「史觀」,也是本文的論點,定義一切為民眾的問題,而非政府的問題。
事實上,林爽文事件,並非單純的械鬥,而是官逼民反,清朝政府不檢討自己消極治台策略,還藉此分化台灣各族群,造成彼此間的矛盾,遂行其統治目的。
殖民史觀,是一種以強權主義(以武力或經濟力壓迫、統治、奴役和剝削弱小民族或區域)的角度來看待歷史的觀點。容易造成歷史簡化與扭曲,進而忽略或淡化被殖民者的經驗與苦難。
當台灣人民憤而抵禦外來的統治者,卻被解釋為「逆賊」,這算不算「殖民史觀」?算不算壓迫台灣人民?
連橫〈臺灣通史序〉:「草澤群雄,後先崛起,朱、林以下,輒啟兵戎」,大力肯定臺灣民間反抗的力量。反觀鄭用錫卻站在清朝政府的立場書寫,甚至要求老百姓要做好。這種上對下的思想,在本文清楚可見。例如「予生長是邦,自念士為四民之首, 不能與在事諸公,竭誠化導, 力挽而更張之,滋愧實甚」,表明身為臺灣人,又是知識分子、意見領袖,比一般死老百姓更有識見,卻不能與官府一同解決這項棘手的問題,實在覺得相當愧疚。
責任推卸:從自責到推責,治理者的失位
好不容易檢討完自己後,接著說:「願今以後,父誡其子、兄告其弟,各革面、各洗心,勿懷夙忿、 勿蹈前愆」,發現了嗎?自責後,不是要如何與官府聯手,一起想辦法解決問題,而是要求老百姓,要民眾從自身做起。
這有點像政府官員想降低酒駕發生,不是透過本身職權進行政策的擬定、修法,而是要求民眾自制。立意良好,但無法解決問題,且推諉卸責。民眾當然得要有避免酒駕的意識,但當酒駕案件層出不窮,政府難道只能坐視不管,一味行不痛不癢的呼籲,而非適時出手,商討對策,制定解決辦法?
這點符合清代治理台灣的原則,據中研院教授柯志明研究,林爽文事件後,清政府利用臺灣社會內部矛盾施行統治的手段,變本加厲。譬如以下奏摺可以窺見清朝官方的態度:
臺灣地方向分漳、泉、粵三庄,伊等類聚群分,遇有事端,彼此轉得互為牽制。……該處民情不睦,亦只可聽其自然,……此意該鎮道惟當默存諸心,又不可使漳、泉人知覺,轉啟朋比為奸也。
設使三籍聯為一氣,於海外要地,轉非所宜。猶幸黨類區分,各不相下,遇有莠民滋事,其異籍之人,必為義民,與之樹敵。
白話來說就是,讓臺灣人民自行分類、分群鬥爭,各方勢力相互牽制,以免他們團結起來。
這些都是鄭用錫所忽略的或不知的,因為他一直跟清政府站在同一邊。
當然,如果我們從當代事後的觀點來看,械鬥雖造成相當人數的死傷,卻也使得陣頭文化蓬勃發展。例如宋江陣,便是械鬥頻繁,各地區有民防組織需求的產物,平時操槍練拳,祭典時則表演酬謝神明。其他像是「某些姓氏不通婚」、隨處可見的萬應公、有應公等小廟、基隆放水燈等等,均是械鬥下的產物。
械鬥並非只有作者所言:「自分類興,元氣剝削殆盡,未有如去年之甚也!干戈之禍愈烈,村市半成邱墟。」城市成為廢墟,民間沒有活力,它還是有些正面的影響。
族群歧視:從「內府」之說看對原住民的忽略
〈臺灣通史序〉:「篳路藍縷,以啟山林」、「開山撫番」,的的確確是漢民族本位主義的歷史觀點,所以泰雅族作家瓦歷斯.諾幹曾說:「我看完十八本的《臺中縣志》,看得到漢人開墾史,卻完全看不到原住民的退卻史。」漢人的開墾史,就是原住民的退卻史。另外,〈北投硫穴記〉中「命二番兒操楫緣溪入」,將原住民稱作「番」,亦為歧視的一種。
不過,〈勸和論〉:「然同自內府播遷而來,則同為臺人而已」,「內府」指的是中國。這句話是不是也忽略了原住民?當然,你可能會說這句主詞是指那群從中國來的漢民族,本來就沒有包含原住民!
那麼,我就要問兩個問題:第一,你現在還會用「內府」稱呼中國嗎?第二,為何不強調在台灣土地上的漢民族與原住民,都該相親相愛、都是台灣人呢?只有看到漢人間的械鬥,卻忽視漢民族對原住民的欺壓,這不應該「勸和」嗎?這算不算「歧視」?算不算以中國漢民族為核心思考的史觀呢?
如果你認為〈勸和論〉沒有歧視原住民,那麼可能的原因是它根本忽視原住民!

來源:網路
讀它,但讀出它的問題
走筆至此,我要做結論了。也許你不完全同意我的觀點,這點我認同,裡頭有一些理由我自己都不一定贊同。原因很簡單,所有的作品都有其時代的侷限性,那個年代正確的價值觀,到了當代不一定合適。 誠如意大利歷史學家克羅齊所言:「所有的歷史都是當代史」。
此文的目的,並非比較〈臺灣通史序〉與〈勸和論〉的優劣,而是希望大家在教學或學習的同時,可以思考作者為何會這麼想?為何會這麼寫?背後是誰的意識在作祟?這樣不僅能培養批判性思考,更能讀出文章的開闊天地。
我無意為某篇作品辯護或定罪,而是主張:與其刪除作品,不如揭露它的意識形態與侷限性,並引導學生思辨文本背後的權力與立場。如此,即便思想過時,仍具有極高的教育價值,我們讀的不只是作品,而是一篇「反思歷史敘事權力」的教材範例。這才是語文教育中,真正培養「讀懂世界」能力的關鍵,也才可能真正走出背誦與標準答案的桎梏,邁向真正的思辨與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