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末抽了點時間去上有關職場不法侵害的課程,覺得收穫超多!

近年來,社會對於職場霸凌的關注度持續升高,為了全面構築職場安全網,勞動部已於2025年2月21日公告修正《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至第四版,強化雇主預防責任,這個我們之前有聊過:<<職場零容忍:你我必須了解的職場不法侵害>>。
近期針對一般勞工的保障,勞動部已提出《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安法)修正草案,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一旦三讀通過,將賦予雇主明確的法定義務與嚴厲罰則。同時,公部門已於2025年6月三讀通過透過《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法,為公務人員的職場安全立下新里程碑。面對這波法規與指引的更新,我們來看看最新職安法草案的關鍵內容,並提醒您應如何完善內部機制,迎戰「職場霸凌零容忍」的新時代。
職安法修正草案(職場霸凌防治專章)
明確的「職場霸凌」法律定義(草案第22條之1)
本法所稱職場霸凌,指勞工於勞動場所執行職務,因其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等關係,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持續以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等之言詞或行為,致其身心健康遭受危害。但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
這一定義強調了「權勢關係」的濫用,以及「持續性」的傷害,同時將「情節重大」的單一事件也納入規範,擴大保障範圍;另訂有罰則,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草案第45條)。
草案目前尚未通過,我們持續關注接下來的發展。
<<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現行預防的權威依據
在《職安法》草案三讀前,企業應依循已發布的指引強化預防責任。勞檢也相當重視這塊!
1. 職權騷擾、性騷擾全面納入
新指引明確指出「職場不法侵害」包含職場暴力、職場霸凌、性騷擾或就業歧視等,要求雇主必須對所有不當言行採行預防措施。
2. 調查機制專業化(依企業規模劃分)
指引對企業規模較大的事業單位,提出了更高的調查專業要求:
企業規模 >=100人,調查小組>=3人,至少有兩名外部人員(醫護.法律.心理相關),確保調查客觀公正。
公部門的警鐘!《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法重點
對於公部門,立法院已於2025年6月三讀通過《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案,正式納入職場霸凌防治:
- 職場霸凌正式入法: 明確定義職場霸凌,並完善公務人員的申訴處理機制。
- 機關首長霸凌最高罰百萬: 機關首長或一級單位主管人員經認定霸凌成立,將處以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企業的立即行動清單:三步驟超前部署
不論《職安法》草案何時三讀,企業依循現行指引並參考草案精神進行「超前部署」,是最佳的風險管理策略。
步驟一:更新組織政策與預防計畫
- 宣示「零容忍」: 組織政策必須明確宣示對職場霸凌的零容忍立場。
- 納入職安法草案精神: 預先將「職務或權勢」濫用的行為納入規範,並界定「情節重大」的單一事件處理原則。
步驟二:暢通申訴與調查管道
- 建立「最高負責人」申訴機制: 參考職安法草案,建立當被申訴人為最高負責人時,可逕向外部機關申訴的對應機制,或內部由公正第三方處理。
- 組建專業調查小組: 依勞工人數規模,落實指引中關於調查小組成員與外部專業人士的配置要求。
步驟三:強化教育訓練與環境改善
- 全體員工訓練: 定期對所有員工(含主管)進行職場霸凌的教育訓練,重點應放在界線劃分、權力制衡與情緒管理。
- 高風險職務評估: 針對高風險職務(如服務業、管理職),進行職場壓力和風險評估,並提供員工必要的心理支持與協助措施。
結語
職場霸凌的防治,企業應將其視為勞工安全衛生管理的重要環節,透過積極完善的機制,為所有員工打造一個健康、友善、且有尊嚴的工作環境。
免責聲明
本文內容僅為法令資訊整理與解析,不構成任何法律建議或專業意見。 法規修正草案內容可能隨立法院審議程序而調整,最終仍應以經最終公布之法律條文為準。企業應根據自身的產業特性和法律顧問的建議,訂定或調整相關管理制度。如需針對具體個案或法律問題諮詢,請洽專業律師或法務人員。
相關指引、草案及法律連結
- 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
- https://www.osha.gov.tw/48110/48713/48735/135152/
- 《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含職場霸凌專章)
-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82452/post
- 《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公務員職場霸凌防治相關)
-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70030000000900-1140629&LawNO=2000&LawNO1=31000&LawNoOrder=3&ShowType=SectionArtic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