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臺南市的朋友紛紛抱怨怎麼會有一個神奇的視導,竟然是國小教學正常化的視導,從12月到學期末之間,隨時可能接到通知說,視導小組在1.5小時之內就會抵達學校,檢查幾百份文件喔!! 誇張的是,這個視導去年才開始辦理,今年是第二年!! 行政不但沒有減量,還多了新業務!! 到底?
本來聽到是台南市教育局就覺得不意外,但仔細問一下,原來是教育部的德政耶!!!
一、實施要點
教育部和教育局多年來一直會監督國中的教學正常化,至少在民國 102 年 05 月 06 日有發布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最新修正日期是民國 114 年 06 月 12 日。
二、督導辦法
然而教育部又在民國 113 年 05 月 02 日發布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於第四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訂定正常教學視導計畫,並依計畫組成視導小組,至其轄區內國民中小學實地視導。
據此各縣市只好開始訂定國民小學正常教學視導實施計畫,開始實施、開始要求全部的國小都要準備上百件文件,以備教育局的抽查視導。
三、國民教育法
至於教育部這個督導辦法又是怎麼來的呢? 原來又是根據 "國民教育法"。這個法民國68年就有了啊!! 原本只有22條,多年來一直也沒有提到教學正常化的問題,但民國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全62 條!! 其中第 39條規定: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落實學校正常教學,應建立督導機制,指派督導人員實地視導;其督導方式、範圍、獎懲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很少人有耐心找條文,但是這些條文,就是在立法院的吵吵嚷嚷中通過的。
四、教學正常視導內容
來看看國小這麼多年哪裡不正常了? 視導的項目上百件文件,其實多半是國小教務業務的日常,包括:
一、學生編班作業流程、導師編排作業(主要是已經公布的編班的名單)、
二、依課綱之規定排授課(包括各校已經公布在校網的幾百份課程大綱)、
三、依據課程計畫進度、教學與評量目標設計多元評量方式,並建立定期評量命題及審題機制、遵守定期紙筆評量與模擬考之相關規定。(包括所有期中期末考考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