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曾在第一編(第一章、第二章)瞥見天主教自殺率低於新教的事實,現在正式討論這個現象。本章結構工整,從確立現象、提出解釋、檢驗論點到結論,正是科學論文常見的四段式。
一、確立現象
顯而易見,西班牙、葡萄牙、義大利這些天主教國家的自殺率很低,而普魯士、薩克森、丹麥這些新教國家的自殺率很高。不過,這種初步的比較仍然很粗淺,因為這些國家的社會環境不完全相同。若要確定宗教的影響,就應該在同一個社會裡比較這兩種宗教。(181-2)涂爾幹明顯擁有控制變因的觀念,接下來他舉出五種比較。
(1)在德意志的成員國中,巴伐利亞的天主教徒比率最高,而自殺率最低。(181-3)
(2)進一步觀察巴伐利亞各省,天主教徒比率愈高,則自殺率愈低,沒有任何不規則的地方。(頁181表格)
(3)再觀察以新教為主的普魯士各省,情況也是如此。新教徒比率愈高,自殺率也愈高。(頁182上表)
(4)瑞士是更理想的實驗室,可分為法蘭西人—新教邦、法蘭西人—天主教邦、德意志人—新教邦、德意志人—天主教邦。無論是法蘭西人還是德意志人,新教邦的自殺率都比天主教邦多四至五倍。(頁182下表,這在第一編第二章討論種族時也提過)
(5)前面比的還是不同地區。更直接的證據,是比較同一個國家(地區)內各種宗教信仰者的自殺率。涂爾幹總是把最重要的東西放在最後面。表十八列出幾個德語國家(奧地利、普魯士、巴登、巴伐利亞、符騰堡)的數據,各國新教徒的自殺率都遠高於天主教徒、猶太教徒,毫無例外。
「事實就是如此,那麼要如何解釋這些事實呢?」(18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