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後,我開始不斷地整理我的房間。在牆壁上,亂七八糟貼裡一對東西。甚至每天都跟我爸爸說:『耶穌會在77天之內醫治我。』
哪有那麼好的事情!現在回想起來,也覺得自己很蠢。我媽媽雖然是佛教徒,她也找出一本聖經,每天陪我讀聖經、禱告希望我能快點恢復正常。雖然有乖乖的回去看診,但是我並沒有好好的吃藥。所以我的大腦很混亂,我還是一直找我國外的朋友聊天。
可是,大家都有自己要做的事情。我當時,似乎就像失去了全世界。我爸爸媽媽有陪我去教會,但是我每天不是跟我爸公園賣電話卡,就是跟我媽去菜市場買菜。還有陪我爸爸去醫院洗腎。
躁鬱症有一個週期,只要你乖乖的服藥,大概在3-6個月會慢慢的往正常的方向恢復,之後就會進入一段鬱期。
我就這樣過了四個月,我爸就建議我開始寫履歷表回去工作。一開始,他建議我去當英文老師,做家教或是代課老師。但是,我並不願意。我是大眾傳播系畢業的,我堅持ㄧ定要找跟畢業科系相關的工作。所以,在還沒完全好的狀況下,我開始投履歷表。
其實,躁鬱症患者是可以申請身心障礙手冊的。但是,我爸爸堅持不讓我申請。他表示,如果申請了,會比較難找到工作。所以,我申請的公司都不知道我有生病。我爸怕我被同事貼標籤,我媽也不贊同擔心我被別人歧視。
就在出院的六個月後,我順利的在台灣找到了我第一份工作。
故事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