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聽到「情不自禁地墜入情網」,以為愛是本能驅動的感性;
但在現實裡,愛又常與條件綁定,變成一種理性的選擇。
愛似乎還意味著某種犧牲。
感性、理性、犧牲——
這些我們習以為常的愛的模樣, 真的都是愛嗎?

本文為讀《愛的藝術》的一些思考
當愛情變成精準的資源配置
最近看電影《天作之合 Materialists》時,曾探討過愛情變成一樁「合理的商業交易」。 愛發生在條件匹配時,同時在關係裡感到自己有價值。
但如果一段關係之所以成立,是因為彼此「夠好」、夠「適合」,
那這樣的愛,究竟是被選擇,還是被愛?
我曾認為沒有現實條件支撐的愛是不切實際的。
也因為如此,驅動我們提升自己的價值,如體面的社會地位、努力維持良好的外在⋯等。
奇怪的是,我又覺得只看到表面價值的自己很俗套、不夠浪漫。
在注重效率的時代,我們把愛情簡化成條件匹配並不全是錯誤,它可降低風險、讓人有安全感。
可是,愛裡面有一些東西是無法被「量化」的:為什麼會被這個人吸引?為什麼願意承擔?為什麼在明知不划算的情況下仍願意留下?
弗洛姆在書中給出了不同見解:過於依賴條件會讓人認為「愛的問題主要是被愛,而不是去愛」。
當我們換算彼此的價值、計算這份感情值不值得投入,無形中把愛推向被動的位置,而忽略了愛的主動積極性,它總是包含著另外幾個基本元素:照顧、責任、尊重和了解。
愛某個人並不只是一種強烈感情,它還是一個決定、一個判斷和一個承諾。
「被喜歡」不等於「被愛」
「值得」的愛很容易給人一種辛澀的感覺,就像他不是因為自己而被愛,就像他只是因為討得喜歡而被愛,所以說到底不是被愛而是被利用。
在一段關係裡雖不到痛苦,但心中卻隱隱感到說不上來、怪怪的,
是不是我必須提供某種價值,才值得被愛?
是不是我的條件足夠好,對方才願意留下?
我們在乎的或許無關愛不愛,而是習慣以「被需要」的感覺來理解關係。
我們可能像是「渴望被愛」,而不是「去愛」
有時候,我們可能會把無條件的付出當成愛的證明,加上普遍社會將「無私」冠上美德的光輝。
以為不計較的奉獻,沒有底線的包容,或許就值得被愛。
然而,弗洛姆認為出於討好、壓抑自己的需求的「無私」是一種精神官能症。
成熟的愛更傾向於——
我可以為你做很多事,但同時我也可以說「不」。
真正的付出不是為了換取愛,而是源於自身的豐盈。
在愛中,出現了兩個人是一又仍然是二的弔詭
雖前面提到條件匹配不等於愛,不過作者沒有暗示讀者提升自己價值是不值得的意圖。
當保有完整的自己——意味著沒有因為愛一個人而依附、失去界線;不會為了想讓對方愛你而改變自己。我本就是完整的,我選擇愛你,較接近弗洛姆筆下成熟的愛。
也許愛更接近一種主動的行動——
比起佔有對方,更接近於彼此保有空間的一種關係;
是希望你成長,即使那不利於我。
愛乃一門藝術
小時候受《還珠格格》影響,以為要愛到海枯石爛、死去活來才是真愛。
長到少女時期,看到那種鐵漢柔情式的告白,以為這就是愛。(好奇有人有類似的懵懂期嗎?)
愛貌似滋味萬千,〈墓仔埔也敢去〉裡有句:「初戀愛情酸甘甜 五種氣味唷」;
有時候又帶點苦澀,五月天就在〈溫柔〉裡曾唱到「那愛情的綺麗 總是在孤單裡」。
雖然愛的本質關乎鄭重的決定,但或許箇中的酸甘甜才是使人不禁投入的動力。
愛讓人好像擁有全世界,可同時也意味著要暴露脆弱的自我,也有可能在愛裡受傷。
即使恐懼愛的風險,我們仍像飛蛾撲火般的為愛瘋狂。
我們渴望愛,少了愛或許我們就形同精於算計的機器人。
愛使人們產生連結,保有人情的溫度。
我很喜歡書中這段:「是不是只有那些我們認為能贏得金錢和名譽的事物才應被看成是值得學習的,而愛──它在現代意義上「僅僅」有益於靈魂而無利可圖──則是一種我們沒有權利對之耗費太多精力的奢侈品?」
說出愛很簡單,但實踐愛卻不容易。
它要求我們在明知不划算的情況下仍願意留下, 在渴望被肯定時仍保有邊界。
也許愛並不在於對抗理性,
而是在那些計算之後,仍選擇誠實面對自己的時刻。
在追求效率的年代, 願意為了一件「無利可圖」的事耗費精力 ,
或許是我們慢慢發現,生命的價值不應只由產值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