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五歲學會認字看書後,一輩子就沉迷在書中,整個童年經常聽到父母要他到花園裡玩,擔心他整天看書對身體不好。為了取悅父母親,他只好離開書房到外面玩,讓父母親放心,不一會兒他又迫不及待返回他的極樂天堂——讀書。
這本三百多頁厚的書是他的閱讀隨筆,短短的,每篇二頁或三頁,甚至有一篇內文只有一句話。書名取《為什麼要讀書?》是因為文章裡有將近三分之一的篇章在回答這個問題。
你看他用的篇名就很有趣:
「為愛而讀書、為了憎恨而讀書、為了手淫而讀書、為了自我反駁而讀書、為了自我安慰而讀書、為了享樂而讀書、為了孤立自我而讀書、為了知道閱讀並不能改善什麼而讀書、為了已經讀過而讀書,為了發現作家未說的話而讀書、為了把書放在桌上而讀書、為了再現青春而讀書……」
書裡面也不時出現金句,如「宗教是窮苦人的復仇,災難是貧困者的慰藉。幻象則為一切罩上了光環。」
他學生時代的暑假曾在書店裡打工,隨手翻閱法國大文豪
巴爾札克的某本袖珍本作品時讀到一句話「細微差別,乃精緻的大敵」,之後他闔上書,將它擺好。兩分鐘後以及隨後的二十天,以及之後的數十年,他不停地在那本書裡尋找那句話,想再看看它的上下文,可是一直沒有找到。這個經驗我也有,網路時代,谷歌大神似乎對那些古代經典名句的搜尋也幫不上忙。
他的很多觀點令我擊節讚嘆,心有戚戚焉,比如他提到讀書時對時間的認知,這一長段精彩文章抄錄如下:
「當我們讀書時,我們是在抹除時間。並非是『度過時間』。度過時間是指我們打著哈欠讀著書,在鄉下悠悠閒閒地度過一個下午;『抹除時間』則是指認真讀書,全神貫注地沉浸在書中,這種閱讀給人時間不復存在的感覺。我們甚至模模糊糊地生出某種永恆感。這就是為什麼從書中世界走出來的讀者有著潛水夫的神情——目光朦朧、呼吸徐緩——他們需要少許時間以便重新回到現實世界,這就是為什麼那些偉大的讀者始終感覺自己青春年少的原因。
他們的生命沒有被某種使用時間的方式所消耗,他們將時間用在了聽命於尋常時間以外的事情上。即便他們活到百年,仍然會以青春永駐的方式辭別人世。每一次新的閱讀都是在清涼海水裡的潛泳,都是一個我們並非全然虛幻地征服了時間的時刻。」
他也批評很多作者與書籍,比如
《暮光之城》,不過真的是罵人不帶髒話,因為講得太精彩了,也原文抄錄如下:
「我曾試著讀《暮光之城》,太艱難了。少了我,史蒂芬妮.梅爾還剩下八千四百九十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位讀者。這些小說不好也不壞,而是毫無價值。看看這些提問、回答式的對話,「貝拉,你去上學嗎?—是的,愛德華,我去學校。」諸如此類,太費力了,維根斯坦的書還更容易些,我向你們保證。《暮光之城》的手稿在出版之前先後被十四位出版經紀人拒絕。唉,總是有第十五位經紀人。通俗小說的成功史就是由第十五本嘗試締造的。那些出版商們竭盡所能地不去販賣而是保護文學,毫不見效。由此誕生了《暮光之城》這第一部並非由鮮血而是由劣質品造就的吸血鬼小說。」
他這麼一位專業讀書人,應該常被問到:「如何讀書?」因此這本書中也有一個篇章講這個主題,只是整篇文章只有一句話:「我會回答,有方法地讀書。熱情是最合情合理的方法。」
我也贊同他所說的:「讀書毫無用處。正因如此,它才是一件偉大的事情。我們閱讀,因為他是無用的。想想吧,有些人在巴黎CAC-40-的上市公司事業有成,但他這一生從未讀過任何東西!所以我們要善待那些擁有財富權勢的讀書人。他們本來可以不讀書而做點別的事情。」
因此,我在為這本書所寫的推薦序裡這麼附議:「真正的閱讀是無目的性的閱讀,但是這種無用,方可成為其他的大用;閱讀使我們從紛亂的世界中隱身,回到與內在自我相處的美好時光。」
編輯:熊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