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覺得,無論口譯還是筆譯,翻譯工作本來就很需要演技。口譯是直接用身體或聲音表演,譬如說明明很緊張,也要演得像經歷過大風大量;明明前一個禮拜(或前一天?)才拿到資料,也要演得像入行二十年。筆譯用文字演戲,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撇除行文風格不談,如果主角是中二青年,說話不能像歐吉桑;如果是大嬸,說話就不能太少女。
文字工作者都是演技派
翻譯和演戲有異曲同工之妙。尤其是譯小說得入戲才能有手感,譬如中二的戲不能用文言文,歷史劇不能太白話,不然讀者很快就出戲了。我曾經譯過需要少女心噴發的書,但偏偏我是歐吉桑靈魂,所以要拿出洪荒之力來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