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5|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需要重修的一堂課談言論責任

最近台大學生屢屢發生在言論上有不當歧視種種脫序的行為,除了引發輿論嘩然,及社會大眾的公憤外,最核心的問題還是要回到教育上,在一個成熟的民主社會,權利及責任是一體兩面的,缺一則不成方圓,其實從台大學生歧視原住民言論及學生會選舉政見亂寫惡搞甚至有諸多涉及人身攻擊的歧視行為,可以說明一個問題,我們的年輕世代學會享受權利及自由,卻沒有學會在享受權利及自由當下應該有同等的責任,這些脫序言論不僅讓台大蒙羞,也證明當事人沒有成熟的責任感。
台灣自解嚴後步入一個言論自由百花齊放的社會狀態,但是在對言論自由負責上,缺乏正確的認知,老一輩的對一句廣告詞往往相當感冒,這句「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在議論這些對言論不負責胡說八道的學生可以說恰如其分,我們除了大加撻伐這些學生的不當言論外,更應該反思整個教育體系有沒有教育所謂的權利及自由當下應該有同等的責任,像台大學生不當言論的行為其實非首例,在社會上很多類似的情況,尤其在發表言論上,太多人在主張自己的言論自由當下都忘記言論是要負責的,就是這樣的狀況,導致每年在法院因為毀謗及公然侮辱的案子堆積如山,不乏因此獲刑者,在主張言論自由當下,先學會對言論負責任。
從台大學生的不當言論得到一個結論,如果一個沒有學會負責任的人運用手中的言論自由,下場往往是災難性的,仔細思考這些奇葩且帶有歧視性的言論,根源上就是對言論自由的濫用,因為說這些話的學生對責任觀念置若罔聞,甚至沒有為其言論負責的心理準備,等到事情鬧大後才想到要補救道歉,這已經成為一種犯錯的循環,民主社會主張言論自由是正常的,但主張言論自由卻不準備對其言論負責,就不是一個成熟公民該有的行為,事件中的當事學生都是成年人,更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去承擔這些不當言論招來的公憤,這比處罰學生更有意義,學不會講話經過腦子,對自己言論負責的人,其實跟小孩子沒兩樣,過去那句讓長輩反感的「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這句廣告詞,不得不說精確的預言年輕世代缺乏責任感的現狀,要享受自由及權利,先學會責任及義務,這才是對台大事件應該有的教育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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