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 40 歲,我才驚覺自己天天在瞎忙。薪水漲得慢,股票賠錢,不知道自己在努力啥。
最近讀到一句話,讓我想了一天 :「如果人故意對消逝的事件視而不見,那麼到底消逝了什麼 ?」
我發現,老是覺得沒幹什麼事時間就沒了,是因為我在做的都是沒有意義的事。
「好想看書,可是我太忙了,沒時間。」
「好想學這個,下次再看看。」
沒有下次。
我不自覺地「故意」忽略重要但不急的事,就為了騰出時間做些爽事,給煩燥了一整天的大腦麻痺一下。
人生百歲,其實能活到七十也就不錯了。前十年是童年不懂事,後十年老年癡呆,嚴格來說,中間五十年才是真正的實數。而這五十年,又被黑夜佔掉了一半。剩下的二十五年,有時颳風,有時下雨,種種不如意。
仔細想想,什麼都不如抓住此刻,充實自己,陪陪家人。
- 把不重要的事情做好,不會讓事情變重要。
- 一件很花時間的工作,不一定是很重要的工作。
- 要費很多功夫或是很多時間完成的事,不代表就很有生產力或很有價值。
你做什麼事,絕對比你怎麼做還重要。
成年人的世界,別奢望大塊的完整時間。誰的時間不是被一堆鳥事敲打得零零碎碎的,誰的生活不是一地雞毛、一塌糊塗 ?
不同的是,有心人會盡力撿拾時間碎片,拼湊自己的夢想。
紙質書或電子書,小說類或專業類,用看的或用聽的,網路上或 Podcast 裡,書房中或火車上,只要你喜歡,總可以找到自己喜歡的方式。
別糾結在看書的儀式感。
有人視閱讀為任務。一天一頁,好不容易一個月讀了一本。
我視閱讀為放鬆。每天下班 2 小時,進入一個小小世界,照顧一個小小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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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人說他沒時間看書,我是不信的。時間用去哪,你只是視而不見。
人生不只是趕快過完就好,我 40 歲才知道。
逃避和焦慮帶不來真正的安全感,我 40 歲才知道。
我還知道,不管幾十歲,不管遭遇過什麼,生活的決定權,在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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