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1/20閱讀時間約 10 分鐘

“歷史的終結”會是一副甚麼模樣?

寫作於2021/1/27

法蘭西斯·福山《歷史的終結和最後一人》(1992)的出版已近三十年了,也已被福山后來的著作取代,如今有翻炒冷飯的必要嗎?

當我言及“歷史的終結”,回應總是“歷史怎會終結?”顯示即使曾閱該書也是有看沒有懂。至於“歷史的終結”為什麼與“最後一人”相提並論,則從未有說明—至少華語界沒有,連中文譯名在這方面的誤導性也從未有人指正。

固然書名也有譯成《歷史的終結和最後之人》的,但呈現給中文讀者仍以《歷史的終結和最後一人》的版本為主,即是連譯名也沒抓住內容,此譯名給予讀者的是為歷史的終結奮鬥至“最後一人”的錯誤印象。福山的the Last Man絕非“戰至最後一人”,乃是尼采哲學裡“超人”的對立面“末人”,亦即是“不會長進的人”,是一個哲學範疇,而不是一個人。那麼歷史的終結又怎麼滋生“不會長進的人”?

福山成書於蘇聯與東歐集團解體之凌晨,中國此時亦開始向西方集團靠攏。因此,福山的視野受時代局限,認為冷戰的結束啟動了“歷史的終結”,自由民主的大獲全勝已成定局,縱有殘餘的獨裁政權也將被歷史淘汰。華人讀者如仍不明白為何歷史這就走到了盡頭,不妨以康有為的公羊三世說喻之,即人類社會從“據亂世”、“升平世”進化至“太平世”的三階段: “據亂世”是多君或割據之世、“升平世”是一君統治之世,其終極目標“太平世”則是民主政治的實現,也是社會進化的終點站。

福山卻沒有康有為這般天真。康氏認為待至各國都進入“太平世”,世界即臻大同。福山的觀點卻呈現個體認知成長的更高階段:認知心從對世界作感官的初步認識,到發展抽象思維、能掌握普遍性的原則,至更升一層,對此原則作出反諷式思維,卻並不意味否定這個原則,而是批判力不就此止步,能洞察即使最高境界恐怕不是高潮而是反高潮。

在1930年代,魯迅已成為中共的同路人,仍對革命成功後的世界質疑:“未來的黃金世界,難道就沒有黑暗嗎?”這就是反諷。馬克思對共產社會主義底下“各盡所能、各取所需”的無異化勞動曾如此地憧憬:一個人可以隨心所欲,在早上打獵、下午釣魚、黃昏時牧牛、晚餐後作哲學批判。光憑最後一項,就透露這是一個知識份子中心的美夢,對我那些在考卷上寫“看書是上帝的懲罰”的美國學生來說,“作哲學批判”是比勞動改造更慘的懲罰。我曾對美國的一些左派朋友如此調侃:在無異化的、毫無壓力的、隨心所欲的共產世界裡,一個人也有可能在早上嗑藥、下午嗑藥、黃昏時嗑藥、晚餐後繼續嗑藥。

我的那個笑話是有點過頭了,已非反諷,而是譏諷,但有助說明福山的反諷。他的“最後的人”是相對“最初的人”(the First Man)而言,乃人原初如何透過“社會契約”建立政府的論述。此議題有兩派學說,其一為霍布斯和洛克派:個人為了保護生命與財產而放棄一部份權利,交給國家,以保證大家免於受彼此的侵害。另一為黑格爾派:個人為了爭取尊嚴與承認而奮鬥,開始是一部份人成功,他們變成了主子,其他的人為了獲得同等的尊嚴與承認,不斷起來抗爭,而終於達成平權、締造了今日重人權的社會。福山用一個希臘詞thymos指稱這股動能,其原義為“精神高昂”,“榮耀”,與它有關的身體原素是“血”與“氣”。在重面子的中國文化裡,不妨譯作“在人前爭一口氣”,雖然不符原義,卻更能與國人的感知產生共鳴。

霍布斯與洛克的“社會契約論”

黑格爾thymos論的要旨

福山如此論說:霍布斯和洛克派的保護生命與財產說無從解釋人為什麼為了thymos可以置生命與財產於不顧,前仆後繼、推翻暴政、浴血奮戰、抵禦外侮、保家衛國,甚至為全人類的福祉奮鬥。在今日“後歷史”的現代社會,生命、財產與大眾的政治權利已獲得保障,但爭取尊嚴與承認的抗爭仍層出不窮,已從參政權、言論、信仰等自由擴散至種族、性別、性向、年齡、殘疾者的平權,並且將權利保障的需求投射到其他動物身上。因此,“歷史的終結”絕非締造議會政治、捍衛言論自由之類的民主制那般陽春,而是thymos意識的普及全社會。

然而,“歷史的終結”意味人作為政治人已把從“最初的人”至“最後的人”的全程跑完。社會契約論既已發揮殆盡,尼采的“末人論”就粉墨登場。魯迅曾用“末人論”鞭笞國人,怒責他們是不會長進的民族。福山的“末人論”並無如此負面,只是感嘆thymos的發揮既如此飽和,那股氣也就散了,從此不會再出現風起雲湧的攻打巴士提塔的革命讚歌,也譜不出前仆後繼的偉大的衛國戰爭史詩,更不會有“世界革命”的願景,烈士紀念館確定成為“歷史”遺跡。

尼采與魯迅

今日進步的民主社會裡的種族、性別、性向、年齡、殘疾者的平權,其實已獲法律保障,鬥爭的對象只是社會的偏見,弱勢的一方爭取主流化而已,並非拋頭顱、灑熱血的鬥爭,更不會有人自焚。因此,thymos的普遍認可也是它的平凡化,好比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我在美國教學期間,已覺察美國的一般民眾對國際政治漠不關心,甚至可說這個議題並不存在,地方性的小報基本上不報導國際新聞。在越戰期間,國內反戰運動如火如荼,竟有民眾以為政府是幫北越的,甚至反戰運動的巨星如珍芳達後來自白在投身反戰運動時才首次聽說“越南”。在美國,不知道加拿大在何方者大有人在,也竟有人以為“歐羅巴”是義大利境內的一個地名。美國人是歷史這個維度也付諸闕如,美國式的“後歷史”也意味歷史知識和歷史意識的蒸發。受電視訪問的大學生模樣的年輕人有以為美國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是在19世紀,也有被問及自由神像的來源如此作答: 那是人民給華盛頓的禮物,是人民提供水泥,他自己製造的! [2023年加的補充: 今年年初,美國一位南達科大州的女州長說"中國欲摧毀美國已策畫了2000年"!] 缺乏史地配套,史地知識都變成毫無意義的名詞背誦,就如同要求人死記全國校園內由希臘字母組成的兄弟會與姊妹會的名單一般—誰會去幹這種蠢事呢?既無史地座標,即使每天打開電視,國際新聞也不知所云。

當時,美國白人的反全球化“起義”還未演變成今日的頭條新聞,我眼底的美國人的政治議題盡是有關墮胎、性別、性向一類,我曾以“性器官政治”(genital politics)名之,並不無嘲諷地說:他們連世界五大洲都搞不清楚,唯一可掌握的“地理方位”或許就是自身的下體吧(詳"唯一能辨識的地理方位"一文)! 我該時還未閱讀福山的著作,未憬悟它可以是“歷史的終結”的一面寫照。

台灣的民主制是獲國際認證的,那麼捲入“歷史的終結”有多深? 在這裡,公民課教科書裡的陽春版民主—亦即是兩黨政治和三權分立之類—的認證法是無關宏旨的。毋庸置疑,內政由民主和法治決定是最基本的條件,但全民普選也可以導致一黨獨大,到時五權分立又怎樣?皆可以五個拳頭一起揍死“第六權”—在世界各地是“第四權”,台灣既然實行五權憲法,那就成了“第六權”—但如獲民意六成的支持,當然仍算是“民主”。雖然,今日的政治詞彙傾向用“民粹”來指稱這類反民主的民意,但連民主的燈塔的美國也不免受到這類民意的脅持,那又怎麼說? 不過,在境內不爆發必須血腥鎮壓的暴亂這點上,台灣確勝出美國。

台灣的民主還表現在對歐美式民主文化效尤的徹底性。台灣在性別、性向、殘疾者的平權上頭都趕上世界標準,同婚的先進居亞洲之冠,對殘疾者權利的考量還可能超趕美國: 去年一名兇手將她媽媽殺了、把頭顱從十樓擲下,法庭判斷為“知覺失調”(舊稱“精神分裂”),無罪釋放。

然而,無論是用哪一個標準,“後歷史”的先決條件是“後國難”。台灣的特殊性是內部已趨近“後歷史”,卻仍在試圖“建國”。這符合康有為說的一個國家內部已臻“太平世”,但國際環境仍處於“據亂世”的戰國場景。在福山的歷史終結論裡,在已達標的國家內部,革命的動因已消弭, 實現了同一套普世價值的國家彼此間亦不會發生戰爭,爭執都經由協商解決,至於未達標的國家,對內對外都傾向用暴力解決,民主國家對待這些獨裁政權,也必“入鄉隨俗”,需採戰爭手段。在這裡,實行雙標遂成為理直氣壯:在“後歷史”的美國,抗議的群眾攻陷國會是“內亂罪”,在仍處“歷史中”的國家,即使發生更暴烈的事件,則是人民爭取“自由民主”的起義。

歸根究底,福山學說並無多少原創,它之前已有康有為的公羊三世說,福山的雙標論也早現於伊斯蘭的世界觀,即將世界分成兩半,實現了“普世價值”的一半曰“伊斯蘭之居”,內部即使爆發衝突亦曰“失和”; 另一半則曰“戰爭之居”,是發動“聖戰”的對象。福山的現代版“戰爭之居”成為了美國平均20年發動一次對外戰爭、甚至滅人之國的理論依據。然而,台灣面臨“戰爭之居”卻不是可強凌的對象甚或國界分明的,而是身陷其中,它被置於中國的版圖上,且被大陸的氣場所籠罩。

目前,台灣是中國“建國大業”拼圖的最後一塊拼圖塊。現階段的中國大陸顯然不具“後歷史”特徵。在2020年為紀念“抗美援朝”70周年而拍攝的《跨過鴨綠江》片集裡,有一幕是人民志願軍的一個團奉令伏擊美軍,在雪地裡躺了一夜,待至伏擊對象抵達,發現他們已全部凍僵在雪地上,敵軍肅然起敬,向他們行軍禮。己方全軍覆沒沒必要杜撰,在今日民主社會眼裡,如此的軍令是“殘民以逞”,但當時共軍沒有空軍和海軍,只能憑血、肉與“魂”擊退美軍。此情節在70年後的中國仍有賣點的話,顯示反帝鬥爭、復興中華的那股thymos還沒有散。

針對中國大陸的“建國大業”,台灣也圖自身“建國”以作抗衡。然而,台灣目前已走上美國式的歷史知識和歷史意識雙雙終結的道路,雖還未至美國那般病態,卻並非“後歷史”社會的自然生態,而是對中華民族集體記憶蓄意抹殺的政治操作的結果。另一方面,社會已進入多元化,新的“國家記憶”卻無從建構。那麼,台灣的人就不知為誰而戰。

台灣一地是政黨政治,政權應付的是4年一屆的大選,而不是戰爭。“後歷史”的老百姓也傾向“末人化”。在各種權利幾近滿足的情形下,要求盡為國捐軀的公民義務猶如緣木求魚。民調裡反應與中國大陸不惜一戰的呼聲都是偏高的,但在政治論壇現場中舉手願意戰鬥的往往只有一人。這或許能夠解釋為何台灣的川粉如此之眾,那還不是寄望美軍替他們打!

美國政府鑒於年輕人已不願前往越南送死,於1970年代初廢除徵兵,改用募兵制,多吸收除了從軍並無就業和受教育機會的非裔,那是生涯,已無thymos可言。無巧不成書,1970年的一部美國校園內反越戰的電影,片名就是《草莓宣言》(The Strawberry Statement)。如果美國年輕人的草莓化比台灣的不遑多讓,美國這個“殺母的文化”卻還不至製造台灣那般的媽寶。“最後的人”難道是“戰至最後一人”不成? 還是“歷史的進程"已碰到了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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