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8|閱讀時間 ‧ 約 21 分鐘

國際婦女節 | 性別平等工作法新條文今生效

今天3月8日,是國際婦女節,更重要的是,今天是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新條文施行的日期。

今天開始施行的條文包含性工法第5條第2~4項、第12條第3、5~8項、第13、13-1、32-1~32-3、34、38-1~38-3條。

統整其中幾個重點:

1、性別平等工作會人員組成新增「政府代表不得逾全體委員人數三分之一

2、「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可以與「性別平等工作會」合併

3、以下這幾種情形,也適用本法,而不是性騷擾防治法

a.勞工下班後,被公司同事持續性騷擾

b.勞工下班後,被合作單位的工作人員性騷擾

c.勞工下班後,被最高負責人性騷擾

4、詳細規定雇主應採取防治性騷擾之措施

5、若為「權勢性騷擾」,進行調查期間可以先停止加害人工作

6、「權勢性騷擾」的申訴期間,有較長之規定

7、大幅增加雇主罰鍰,以儆效尤

綜上,如果忘記性工法,大家趕快再複習一遍吧!

ps.想問大家一個問題,如果我做成圖,大家會比較想看嗎?留言告訴矮袋鼠吧!

性工法複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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