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2|閱讀時間 ‧ 約 0 分鐘

二十一、評《黃樸民講孫子兵法》

《黃樸民講孫子兵法》|圖片截自網路

《黃樸民講孫子兵法》|圖片截自網路

博客來簡介:黃樸民(1958—),歷史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史學會理事、中國孫子兵法研究會常務理事等,長期致力於思想史和軍事史研究,是國內《孫子兵法》研究的代表性學者之一,曾在央視《百家講壇》主講《孫子兵法》。

從該書的前言中,發覺黃博士有特大誤解,本人不吐不快。所以引用前言第一至第四的部份內容,以指出其所誤。粗斜體文字即為本人之評論。

第一、堅持回歸經典自身的整體性原則

全書從戰略運籌、戰爭預測(《計篇》)起步,經戰爭準備(《作戰篇》),運用謀略(《謀攻篇》),發展實力(《形篇》),創造有利態勢(《勢篇》),靈活用兵、爭奪先機、因敵變化而取勝(《虛實篇》《軍爭篇》​​《九變篇》),到解決「處軍相敵」(《行軍篇》 ),利用地形(《地形篇》),掌握兵要地理(《九地篇》),實施火攻(《火攻篇》),蒐集情報、以資決策(《用間篇》)等具體的戰術問題,始於「知彼知己」,又終於「知彼知己」,恰好規劃了一個完整的戰爭程序。其篇次結構的序列、設計,著重按用兵制勝的要領與方法加以梳理、展開,以戰爭規律性為立足點。

此一次序仍不脫傳統觀點。為何竹簡上,沒有篇序的序號?沒有,就是因為孫武是以計為中心,發展出四個用兵之法、再延伸出八個實戰操作。但黃博士卻對​​此無有所論述。

第二、努力避免出現郢書燕說、移花接木的現象

這就是孫子原本沒有這個意思,或者不完全是這個意思,可是,有些人為了有意識地拔高《孫子兵法》一書的地位而憑空想像,人為地杜撰或硬擰過去,結果完全歪曲了孫子的原意與宗旨。這種做法,幾乎等於《孫子兵法》理論體系的閹割。

從下段「第三,克服詮釋過程中的淺嚐輒止、似是而非」開始,黃博士就「人為地杜撰或硬擰過去,結果完全歪曲了孫子的原意與宗旨」。

第三、克服詮釋過程中的淺嚐輒止、似是而非

「令之以文,齊之以武」,見於傳世本的《行軍篇》,但此句在漢墓竹簡本中作「合之以文,濟(齊)之以武」。應該說,漢墓竹簡本的文字表述,似乎要優於傳世本的表述。 ..…據此,我們可知孫子所追求的治軍理想境界:透過懷柔寬仁的手段教育士卒,使全軍上下凝聚成一體,透過軍紀和軍法約束、管制士卒,使全軍上下步調一致。

對於「文」「武」的釋義,錯誤。「文」是思想性的,軍隊的上上下下都要知道,國家為何需要軍隊,而自己從軍是為了什麼。 「武 」是技能性的,透過訓練,使軍隊整齊劃一。所以,「文」先於「 武」、「武」實現「文」。

…《孫子兵法》中「詭道」十二法,有的名副其實,合乎詭譎欺詐的宗旨,如「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遠而示之近」「近而示之遠」「利而誘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等等。但有的法則,似乎與「詭譎」「詐騙」無法直接等同,例如「實而備之」「亂而取之」「強而避之」等,這些舉措只是戰爭指導者根據敵情隨機應變,以恰當的方式與敵交鋒,克敵制勝而已,所謂「因敵變化而取勝者」,沒有什麼“兵不厭詐”的伎倆在內。 孫子的「詭道十二法」中,前四「法」的主體是己方,是言己之所作所為,即己能戰而示之以不能,己欲用而示之以不用,己欲從遠處進攻,卻故意聲東擊西,裝出要從近處出擊,己欲從近處突破,卻示假隱真,裝出要由遠處下手。而後面的八「法」,主體是敵方,是講敵情不同,我方採取相應的對策也不同。利、亂、佚、實、強、怒、卑、親,雲雲,皆為敵之軍情與狀態,而我方則相應用誘、取、備、避、撓、驕、勞、離等方法與手段來予以破解,置敵於死命。故「卑而驕之」之『卑』,絕非我方示『卑』,而只能是敵方「卑怯戒懼,小心謹慎」。如此,才是尊重經典,遵從文本。

此種解釋,文法錯誤。詭道十二法,其中的「之」,都是指敵人─「我」有能反而示「敵人」我不能、「我」想戰反而示「敵人」我不戰、「我」的目標近反而示「敵人」目標遠、「我」的目標遠反而示「敵人」目標近、「我」有利反而引誘「敵人」、「我」混亂反而進取「敵人」、「我」有實力反而防備「敵人」、「我」強大反而退避「敵人」、「我」憤怒反而觀望「敵人」。 怒而橈之』以後的,竹簡皆無—因為那三種都沒有反向的意思。以上那樣的解釋,才是詭道的含義—反向操作。而目的,自然是「攻其無備、出其不意」。如果依黃博士邏輯,「敵人」有利而「我」要引誘他,這是『詭道』?當我方認為敵人有利,自然認為不宜硬拼,自然會想以引誘敵人進入陷阱的方式,打敗敵人。這樣的思路,詭嗎? 「 敵人」混亂而「我」攻擊他,哪裡有詭? 「敵人」有實力而「我」防備他,哪裡有詭? 「敵人」有強大而「我」退避他,哪裡有詭? 「敵人」有憤怒「我」觀望他,哪裡有詭? 對於「卑而驕之」的解釋,更是荒謬!何況,竹簡上根本沒有。孫子行文,是一致的。除非轉折處,必然會改變並明文主詞,否則必然省略。仔細閱讀十三篇即可發現,甚至,這是基本的文法,豈可胡說八道!

第四、辯證地認識孫子思想體系的價值與地位

……應該說,孫子進攻速勝的戰略理論,從總體上講有合理之處,值得肯定,但是它的局限性也是十分明顯的。這種限制主要在於孫子本人在觀察、分析、掌握問題上,存在著一定的片面化、絕對化傾向,缺乏全面辯證、有機統一的思考理性。就軍事鬥爭的基本法則而言,孫子一再強調進攻速勝固然有相當合理、相對正確的一面,也大致符合春秋晚期的戰爭的實際需要。但是,讓人感到遺憾的是,他並沒有辯證地認識到軍事行動中速決與持久的內在聯繫,有意無意地忽略了持久防禦在戰爭中應有的地位和必要性,以致將速勝與持久的關係機械地截然對立起來,給人留下凡是進攻速勝便是好,凡是防禦持久便是差的深刻印象。其實速勝與持久乃是對立的統一,不應該人為地割裂開來。因為雖然在戰役與戰鬥的層次上採取速戰速決的方針始終有必要性,絕對不能有所動搖;然而,在戰略的層次上,究竟是持久防禦還是進攻速勝,則不是由戰爭指導者的主觀願望決定的,而必須由特定的歷史條件特別是敵對雙方各種力量的對比來決定的,即戰爭指導者必鬚根據雙方力量對比、戰略態勢、國際環境等實際情況,來具體決定到底是採取進攻速勝方針,抑或是選擇持久防禦策略,當速則速,宜久則久,「兵無常勢,水無常形,能因敵變化而取勝者,謂之神」,切不可意氣用事,拘泥局囿。否則,“欲速則不達”,便是形而上學、畫地為牢,到頭來必定會遭到戰爭規律的無情懲罰。而弱勢的一方要戰勝強大的對手,自然不能指望速戰速決,只能採取積極防禦的對策,這時候在戰略上同對手持久抗衡就顯得十分必要了。弱勢的一方要像牛皮糖一樣緊緊把敵人黏住,拖垮敵人,磨得敵人沒有脾氣,在這個過程中,利用時間換取空間,悄悄地完成雙方優劣勢勢的轉換,等到時機完全成熟之後再果斷發動反擊,就能贏得戰爭的勝利。抗戰時期,毛澤東針對「亡國論」與「速勝論」兩種錯誤觀點,提出「持久戰」理論,為抗日戰爭的最後勝利指明方向,就是以弱勝強戰略的典型,也是對孫子兵學思想的繼承與發展。孫子的「因糧於敵」這一軍事後勤保障思想,同樣也需要採取一分為二的方法加以分析。以戰養戰,「因糧於敵」,出發點在於盡可能減輕後勤供給上的負擔,以順利達到進攻速勝的戰略目的。這無疑有一定的合理性。該如何貫徹「因糧於敵」這項原則呢?對此,孫子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基本立足點就是搶掠劫奪。在這問題上,孫子的態度倒是十分坦承的。其具體的措施便是:「重地則掠」-深入重地就要掠取糧草;「掠鄉分眾」-分兵抄掠敵國鄉野,分配搶奪的人畜和財物;「掠於饒野,三軍足食」-在敵國富庶的鄉野進行劫掠,以保障全軍上下的糧草供給。由此可見,孫子所講的「因糧於敵」,實質所指乃是掠奪敵國的糧倉、民家,以確保軍事行動的順利進行。這裡,孫子並無從敵國徵集、收購糧草的想法,更沒有依靠和爭取敵國民眾簞食壺漿、自動捐獻糧草的考慮,手段相當單純,用武力劫掠奪取而已。應該說,這種做法極偏頗。毫無疑問,孫子「因糧於敵」,透過劫掠利用敵對國家物質資源以支持戰爭的後勤保障思想,曾在歷史上產生過相當大的影響。不少軍事家都將它視為深入敵區時解決給養難題的一個對策,並在實戰中加以運用。同時他們也多少意識到單純「掠於饒野」的局限性,注意豐富和發展孫子「因糧於敵」的思想內涵,主張爭取民眾,讓民眾自動贈糧送物(「民咸饋獻」),或採取有償徵集(「設法購運」),以減少「因糧於敵」過程中的人為阻力。這樣看待問題、處理事情的態度和做法,顯然比孫子的主張更為全面、得體。顯而易見,「因糧於敵」的思想,孫子提倡於前,兵家闡述於後,但是其局限性也在所難免。諸如在荒漠草原作戰,或遇到敵方堅壁清野,便無糧可「因」,或可「因」之糧不多。所以清初的《兵法百言》就曾提出,因糧於敵「間可救一時,非可常恃也」,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內必屯田以自給自足,外必因糧於敵」,雙管齊下,互為補充,各擅勝場,以達成效。

此一大段所論,讓人懷疑黃博士真的了解春秋晚期的語言嗎?真的讀懂孫子十三篇嗎?說孫子「在觀察、分析、把握問題上,存在一定的片面化、絕對化傾向,缺乏全面辯證、有機統一的思維理性」,真敢說!十三篇之首計,已明白地結論-未戰廟算、多算勝、少算敗(傳世本為「少算不勝」)。怎麼還有誤解呢?此外,十三篇皆是論「用兵」—派出軍隊打仗。謀攻曰:「不戰而勝,善之善者也。(傳世本為「不戰而屈人之兵」)」不戰,就是將軍隊派出去,但是沒有短兵相接、甚至沒有射箭發砲,已經贏得戰爭。所以,在十三篇皆是論「用兵」—派出軍隊打仗—的前提下,「上兵伐謀」的意思是:優秀的軍隊(指揮官)運用謀略,使得自己無須犧牲(太多)士卒,即可以獲得勝利。比較「其次伐交(呼朋引伴而助戰、助攻)」,「伐謀」主要是靠自己。而「伐兵」是指「 有勇無謀而且自己單幹」,「攻城」更是「有勇無謀而且自己單幹、還挑最硬的目標」。傳世本有「攻城之法,為不得已」,不覺得這「為不得已」出現在此,非常詭異嗎?孫子要敘述攻城的方法,為何忽然來個「為不得已」?依照行文的常理,「為不得已」打斷了語氣,根本不屬於此一文句—必然是傳抄人的個人意見摻入。所以,其實孫子很平衡地報導了各種情況,並未視「攻城」是一種不得已的選擇,而是在經過比較之後,孫子將「攻城」歸類為下策。所以,接著有曰:「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戰之,敵則分之,少則避之。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傳世本是「倍則分之,敵則戰之」,這完全是傳抄錯誤—原因已不可知。如果兩倍於敵,而我方還需要想辦法分散敵軍,那麼,為何雙方相當卻不必「想辦法分散敵軍」,直接幹了?應該反過來才對吧!另,傳世本有曰:「少則能守之,不若則能避之。」一樣是傳抄錯誤—當是「少則避之」即可,傳世本的文句實乃累贅。真正重要的,是「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傳世本乃「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前者才是對的。從文法而言,會自稱『大敵』、自稱『小敵』麼?此『敵』根本不做『敵人』解,而是做『敵對』解。世界出現了一人—朔雪寒、出現了一書—《孫子兵法論正》,『解』救了我們,使我們明白千古誤讀何在。孫子的真意是,在符合十五倍敵少的各種行動原則下,即便力量較小仍可以堅持,若力量大於對方,手到擒來是可以期待的。「而弱勢的一方要戰勝強大的對手,自然不能指望速戰速決,只能採取積極防禦的對策,這時候在戰略上同對手持久抗衡就顯得十分必要了」,博士如是說。應該反過來思考,怎樣能速戰速決,因為弱勢者沒有時間;所以,弱勢者的『 戰』不會是以軍事戰為主,而是以政治、外交『戰』為核心,或可再加上有軍事優勢的部份為輔。如此,就不會是純軍事,也就不完全在十三篇的範圍。「伐交」不是外交戰,是軍事戰。春秋時代,弱勢者的政治、外交戰多有。請看燭之武。 當年共產黨的「長征」不是『持久戰』,那是『持久』—要活得夠久。遠避陝北期間,並無『戰』、是『休養生息』。在『戰』的期間,就是要『快』。孫子是對的。說孫子「讓人感到遺憾的是,他並沒有辯證地認識到軍事行動中速決與持久的內在聯繫,有意無意地忽略了持久防禦在戰爭中應有的地位和必要性,以致將速勝與持久的關係機械地截然對立起來,給人留下凡是進攻速勝便是好,凡是防禦持久便是差的深刻印象」,說得太差。傳世本曰:「兵貴勝。」《孫子兵法論正》考證為:「兵貴速。」如果黃博士認同傳世本,則孫子的思想不存在『將速勝與持久的關係機械地截然對立起來』,因為「兵貴勝」並未暗示或明示『速度』,能贏就好,不是嗎?如果認同《孫子兵法論正》的「兵貴速」,代表了解孫子為何說『貴速』—拖得愈久,消耗愈大,大國吃不消、小國更痛苦。這樣的論述,是代表孫子『將速勝與持久的關係機械地截然對立起來』麼?拖得愈久,消耗愈大,是孫子編的麼?黃博士對「因糧於敵」這麼說:『對此,孫子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基本立足點就是搶掠劫奪。』真是如此?「因糧於敵」是戰場補充食物的方法之一,除了自本國補充。「掠」,《說文》是如何解釋的?「奪取」也。然後,大家就以搶劫的畫風,指責孫子不仁。看看《說文》怎說『奪』:「手持隹失之也。」段注曰:「引申為凡失去物之偁。凡手中遺落物當作此字。今乃用脫為之。而用奪為爭敓字。相承久矣。」《說文》「敓 」:「強取也。」段注曰:「此是爭敓正字,後人假奪為敓,奪行而敓廢矣。」所以,孫子的「掠」,其實是『撿漏』—撿起敵人所漏失的。試想,當有外國軍隊進入我國,應當有人選擇逃離吧?甚至連政府機關、軍隊都可能撤離該區域,而撤離是無法帶走『所有的物資』的,因為『物資』太繁重。而且,敵軍如果因為戰事不利而撤走,有可能帶走「所有的糧食」麼?有人覺得這樣太不靠譜了吧?怎可能一路靠著『撿漏』餵飽自己?那,你贊成黃博士說的『 搶掠劫奪』、『掠奪敵國的糧倉、民家』麼?有人覺得「堅壁清野」可以破「因糧於敵」,那麼,孫子為何仍鼓吹後者?因為孫子的時代,沒有發生過「堅壁清野」?先反思一下,為何會有「堅壁清野」?難道不是因為不讓敵人『撿漏』麼?即使現代,遠距離補給依然是大問題!能『撿漏』,太便宜了!所以,當然不給敵人這種機會!孫子的時代,真沒有發生過「堅壁清野」?《左傳》文公十二年:「冬,秦伯伐晉,取羈馬,晉人禦之,趙盾將中軍,荀林父佐之,卻缺將上軍,臾鈰佐之,欒佐之,欒盾將下軍,胥甲佐之,範無卹禦戎,以從秦師於河曲,臾駢曰:『秦不能久,請深壘固軍以待之。謂士會曰:『若何而戰?有寵而弱,不在軍事,好勇而狂,且惡臾駢之佐上軍也,若使輕者肆焉,其可。』秦伯以璧祈戰于河。」文公十二年即前六一五年,遠早於孫子。深壘固軍就是「堅壁」。那麼,「清野」呢?臾駢說:「秦不能久……」為何可以這麼說?秦國就在晉國旁,戰地也在國境線上,補給當非問題,可以這麼說,可能是因為:一、無饒野可掠(搶劫),本國補給再快,也無法及時;二、幾日內就要分勝負。所以,此戰的「深壘固軍」應當包含了「清野」。否則,秦軍根本無須擔憂、至少無須太擔憂師老兵疲。本國就在不遠處,補充兵力、糧食,是可以等的。不是嗎? 面對敵人的「堅壁清野」,使得「因糧於敵」可能無效,孫子該怎麼辦?依據十三篇的底層邏輯:計,自成一環;「凡用兵之法」謀攻、作戰、五變、軍爭四篇,為二環;實戰操作形、勢、實虛、用間、地形、九地、行軍、火攻八篇,為三環。根據《孫子兵法論正》,九地篇並非以「凡用兵之法」開頭。「用兵之法」的「作戰」篇,其實戰操作為「實虛」、「用間」兩篇,「實虛」有曰:「故善戰者,致人而不致於人。」「用間」篇有曰:「故明主賢將,所以動而勝人,成功出於眾者,先知也。」如果充分了解敵人、如果能夠引導敵人,也就是說,我方掌握著戰場主導權,那麼在敵人疲於奔命的時刻,我方豈非有太多的機會去『撿漏』麼?說不定,因為敵人疲於奔命,我方根本不必『撿漏』,就贏了。此外「掠鄉分眾」是錯誤的。根據《孫子兵法論正》,應為「指鄉分眾」。指與掠,形近而誤;鄉,是向。別總是想把孫子打成不擇手段餵飽士卒的將軍。孫子絕無「在觀察、分析、把握問題上,存在一定的片面化、絕對化傾向,缺乏全面辯證、有機統一的思維理性」,反倒是黃博士…。將『未戰廟算』、『不戰而勝』、『兵貴速』結合而論,孫子所說很清楚—如果戰前的評估能贏,打是可以的,但不可硬幹而需要謀略,並且開戰的消耗很大,謀略的焦點是要能速戰速決。如果做不到,別幹—別用軍隊,用別的方式處理,那就不在十三篇的範圍;十三篇是論「用兵」。十三篇是可以「自圓其說」的完整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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