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問我最討厭甚麼人,我肯定毫不猶豫說是沒有責任感的人,簡直恨得咬牙切齒。
以前也許沒有認真思考為甚麼我會如此討厭沒有責任感的人,明明還有很多行為令我討厭,卻沒有一個行為能超越這一點。直到多年以後,我才意識到我之所以討厭沒有責任感的人,大概跟原生家庭有關,雖然我一直表現不在乎,但被拋下的人對人性的不信任從那個時刻埋下種籽,漸漸生根萌芽,再演變成對沒責任感的人的仇視,再沒有退路。
要麼從一開始就不要扛上責任,否則無論如何必須承擔到底。這是我做人的宗旨,因此對那些丟下自身責任不管的人,除了鄙視還是鄙視,根本罪無可恕。
似乎太激動了。其實我知道對大多數人而言,欠缺責任感是被允許的小事,所以要是有人在分配工作後表示不懂得做、沒時間做,甚或悶聲不響直接不做,最終也一定有人悄悄將工作完成,於是漸漸發展成一種默許,無能的人繼續無止境地無能下去,而能者之所以多勞,並不一定因為他們的能力過人,而是歸因於他們無法抗拒的責任心。
明明不是自己的責任,但就是看不過眼工作完成不了,只好連別人的責任也扛起來。工作完成後,沒有人會向你道謝,受你幫助的人才不會呢,他們只會沾沾自喜有冤大頭自告奮勇;老闆也不會感謝你,他才不關心工作由誰做。此事太悲涼,以至你連不忿的情緒也無力湧現。
沒有責任感的人連羞恥心也變得薄弱,因為稍有羞恥心的人絕對不會將爛攤子留給別人,而一個欠缺羞恥心的人完全不值得尊重。
我無法理解為甚麼有人能夠容許自己不負責任,更不能理解容許這種人存在的社會。對於不負責任的人,最好放逐到無人島,讓他不得不對自己負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