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先聲明:質性研究跟量化研究兩種研究方法不是天秤的兩端,這只是粗略的研究方法分別,也可以混合使用、沒有所謂比較「高尚」的研究方法,只有最適合的研究方法。
那天碩班面試,有一位考官問我說:既然受苦(suffering)是具有普遍性的現象,那為什麼我選擇使用質性方法研究而非量化處理?
我竟然答。不。出。來。
答不出來的意思是指,當天的我竟然說:因為我做的是弱勢大學生的受苦經驗,他們的受苦經驗歷程跟一般大學生不太相同,因此我想探討的是歷程的部分。加上如果使用量化的方式蒐集資料,就會沒辦法看到這些細節。
提出問題的教授皺起眉頭,追問,但是這是普遍性的,何況妳是在哪裡看到「弱勢大學生的受苦經驗跟一般大學生不太相同」的論述?期刊論文嗎?
我總不能說是「我的觀察」吧?這樣也太傲慢了?我愣在那,但當下,腦袋中閃過多少個案例、還有我的自我敘說研究。即便理性的我知道在研究上這可以算是某種「田野」,但我哪來的信心跟勇氣?
相比量化分析的差異性考驗,單尾雙尾的星號顯著性加持,質性研究某種鞠躬盡瘁的意義就是「前導量化研究的研究題目」,而我也把這個回答提供給教授參考。腦袋的空白,已經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我就像是在為自己「為什麼要做研究」辯護,而做質性還是量化研究不是重點,我只是很擔心別人不喜歡我的研究而感到恐懼(不喜歡我的人可以,但不准說我的題目不夠有潛力!)。
我相信教授也沒有惡意,甚至這樣的提問是有助於研究發展的!但如果連我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經驗與研究是有價值的,不用說要說服眼前的三位教授了。當下的我可能展現出來的是:我還沒準備好成為一位夠格的研究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