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定義,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達到7%時稱為「高齡化社會」,達到14%是「高齡社會」,若達20%則稱為「超高齡社會」。而依據內政部的統計,台灣在民國107年3月底,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即已達到14.05%,也就是說,7個台灣人中就有一個是老人,台灣已正式邁入「高齡社會」,而且預計再過幾年就會進入「超高齡社會」。
台灣的高齡照護
已進入「高齡社會」的台灣,最常看到的景象就外勞推著輪椅的境頭。坐於其中者眼球尚稱的靈活當然也有,但更多的是頭偏一旁,嘴角流著口水,眼睛呆瞪著的長者。為了照顧年老失能的長者,台灣一年不知道引進了多少的外勞…可是比我們更早踏入「高齡化社會」的歐美反國,卻很少看到此種景象;連比我們更早踏入「高齡社會」的日本,也沒有什麼引進外勞來照顧失能老人的現象。
為什麼台灣的高齡照護採用延命方式?
- "好死不如賴活"的觀念使然;活著就是幸福,因此用盡蠻荒之力,也要讓親人維持著呼吸,至於那還能不能叫做"活著",則非當事者所欲顧及者。
- 孝順的象徵:父母辛苦生養育陪,年紀已長,總要多方回饋;照顧失能長者,其耗費的精力,時間,實非需要工作養家的年青人所能負擔;而退休族體力已還,花點錢雇用外勞來代勞,似有必要…
- 是社會的共識:大家普遍認為如此做法可行,且兩全其美,雇方可用錢來減輕照顧的重任;勞方也需此款項來安家活口。
為何歐美沒有長期臥病的老人?
偶見一文,題目是<為什麼歐美沒有長期臥病在床的老人?>乃因:歐美人認為,高齡者到了臨終期會自然而然失去食慾,根本無需使用經腸道營養或點滴等人工補充營養的方式來為高齡者延命,他們認為透過醫療方式來延命是一種侵害人權與倫理的行為,更會被認為是在虐待老人。」而歐美高齡醫療的重點在緩和痛苦與提高生活品質。
活著,就痛快的活吧
還活著,就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依照自己的意思,痛快的盡情的活著;就像<一路玩到掛>中的兩位罹癌老人,死前,為了不虛此生,遍玩世界;或者像目前正在觀賞的韓劇<如蝶翩翩>中的七十歲,罹患初期阿茲海默症的老爺爺,想在失智前一圓兒時夢想,有機會在舞台上"一飛上升"…因而不顧眾人的反對,執意開始學芭蕾—芭蕾吔,但,為什麼不呢?或者像歐陽修所說的「直須看盡洛城花,始共春風容易別。」人生淒苦難免,離別更令人感傷心酸,然而總需看盡身旁美景,甚至盡賞極富盛名的美景,然後再從容不迫的揮手道別…
另種臨終方式
日本高齡醫學專家
宮本顯二、 宮本禮子在<
不在病床上說再見:帶著尊嚴離開的臨終選擇>一書中,在比較歐美與日本臨終的不同後
,提出「沒有插管、灌食、洗腎與人工呼吸器的另一種終老方式。」並問了一個問題:「意識不清、不能言語,臥病在床、包著尿布、甚至被綁住手腳,僅能從口中的塑膠管灌入營養品。有誰願意透過這種模樣來做人生的謝幕?」
而多位推介此書的醫師中,有兩位的說法值得讀讀並想想:(引自博客來的此書推介詞)
對於臨終高齡的長者而言,這些所謂的「延命醫療」其實不是在延長生命,而是拖長了死亡的痛苦過程。自古以來,我們最狠的詛咒是罵人不得好死,但是,為何有這麼多子女忍心讓自己的父母不得好死呢?──李偉文,牙醫師、作家、環保志工
很多時候我們必須領悟,「死亡並非醫師的最大敵人,活著並非病人必然的最佳利益」,與其拚盡全力避免死亡的到來,不如把握機會思考自己怎樣才算真正「活著」!──陳炳仁,奇美醫學中心奇恩病房主任
早做決定:不要延命
每個人都會老,死是人生的必然結局。然而,要親友決定你是否要延長生命,難免有強人所難之嫌;記得之前電視上有<媽媽通靈師>的劇情,演的是一個靈媒,幫亡靈傳達訊息給生者,幾乎與決定是否要拔掉呼吸器讓病人不再痛苦的親人,對此決定都痛不欲生,愧疚難安,直到亡者告訴他們做得對,才能稍解此憾。因此,請及早決定並通知家人:我不要延命,我想自然離開。
結論
讓我們像泰戈爾所描述的"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
活著,就要像夏天盛開的花那樣絢爛旺盛狂野放肆,要活得有意義、有價值;面臨死亡,面對著生命的自然回歸,雖然有點感傷,有些惆悵,但卻安詳、悽美,恬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