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媽媽問我,
處罰孩子的意義在哪?
這不是一位支持人本的媽媽,
而是一位篤信嚴格才能成才、打罵才會聽話,
卻對於目前女兒凡事擺爛,
極度無奈且無助的媽媽。
「回到家,餐袋就丟在那裡,我沒有幫她洗她就放給它臭!洗完澡,濕濕的毛巾就放在地上不管!一個女孩子衛生習慣這麼差!你看她衣服也穿不好,都不怕被別人笑耶!真丟臉!」
「吼她,才有可能動一下!每天這樣,越來越離譜!都這麼大了耶!」
「她這麼大了,難道還要我打嗎?我現在都搞不清楚,處罰她的意義到底在哪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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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都這麼大了,
當然不能再打了呀!
再打!你們的關係只會越來越糟呀!
處罰孩子的意義在:
父母在適合的時機,能給孩子做適當的提醒(警示)。
不合時宜、不適度的打罵恐嚇,
只會造成反效果!
孩子都大了,
妳唯有花更多更多的心力,
去靠近、去理解你的孩子,
用愛去融化她內心的冰山,
改變,
才會有可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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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半年前曾寫過一篇:不能暴怒嗎?(連結放在留言區)
是對於溫柔教養迷思的釐清,
造成家長莫名焦慮論調的ㄧ個反思。
我說,
父母必需要在孩子年紀還小時,
適度的表達自己的(負面)情緒,
這也是在培養孩子適應社會的能力。
讓他從小就知道,
自己遇到的每個人,
都有可能會情緒失控,
他才能夠真實的正確的理解這個世界。
在家裡你或許可以不打不罵,
但是你無法保證,
孩子在學校不會被老師辱罵同學欺負,
長大在社會中不會被老闆和同事苛責,
不會被未來結婚的另一半歇斯底里的謾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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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打罵教養分成這三類:
1.失控型
父母很容易情緒失控,
自己經常一發不可收拾,
甚至會扯出很多與當下無關的事情。
2.掌控型
表面上是出於好意,
但實質上是想控制,
讓孩子什麼事情都得對他言聽計從。
3.警示型
父母完全是出於善意,
並沒有真的想把孩子怎樣,
更沒有人身攻擊的意思,
通常都是就事論事。
其中警示型,
是最合適且利大於弊的處罰方式。
孩子一方面明白了別人的生氣,
有些時候可能只是一種提醒,
也不會覺得別人對他兇一點就受不了。
不會覺得老師一兇他就不想上學,同學一戲弄他就害怕。
另一方面能夠強大自己,
去面對社會當中的那些掌控或者惡意的暴言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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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想到一則案例,
是蘿蕊・葛利布,著名的諮商師寫的書:也許你該找人聊聊
裡頭提到的案例。
一位從小總是被別人欺負被看不起的媽媽,
因為童年的陰影,
導致自我內心的自卑。
他總是對女兒的吼叫,
表面上是出於愛,
但實際上是為了讓孩子完成自己童年未完成的夢想,
用女兒來療癒自己的創傷。
而他自己並未覺察,
他總是嚴格的要求孩子。
孩子衣服沒穿好,
身上有一點點的污垢,
他總會吼孩子。
孩子什麼事情都得聽媽媽的,
最後這個孩子迷失了自我,
得了嚴重的抑鬱症……。
這是一個掌控型又或失控型的媽媽,
沒有覺知的打罵與控制,
孩子通常都會走向極端,
甚至一輩子都走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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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還小尚未有獨立判斷的能力時,
採取「中庸之道」的警示型處罰,
是有其必要性的。
特別在孩子身心安全及辨識個人界限的守護,
能提供很好的效果!
父母只要懂得識別一下自己的打罵、吼叫,
是基於怎樣的目的,
就不會不小心落入極端,
變得難以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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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終認為,
情緒教養父母能從小教自己的孩子,
其實是最好的。
因為,
總不能期待別人粗魯對待完你的孩子後,
還能夠溫和的給你的孩子解釋吧?(笑)
#不打不罵是烏托邦教育
#打罵孩子建立在合宜的時機與清楚的目標
#亂打亂罵與不打不罵都不是愛
吉米說:
我這麼可愛,媽媽你怎打得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