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是這麽說的:
「發自己的光就好,不要吹滅別人的燈。」
是一種同理,一種將心比心,
也是一種半積極半消極的說法。
除了積極地努力讓自己發光外,
也請不要吹滅別人的燈。
因為你不知道別人的燈何時會被點亮,
每一個被點亮的時刻,
都走在自己發亮的時機與時區。
我覺得更積極地的說法與做法是,
「除了點亮自己的燈,也能點亮他人的燈」。
前提是那個他人是,你看見了他的努力、認真、態度, 你相信他、認可他 ,而你有能力也想幫他一把,
也請相信,你也是個有能力的人,也許現在你的力量微小,也請不要看輕自己,相信自己是個有力量的人,只要肯持續努力堅持,終有一天會等到你發亮的時機。
你相信自己、認可自己,
同時你也相信他人、也認可他人,
你就能願意付出,彼此共好,
也是《內在原力》書中所提及的「利他共贏」。
愛大曾說大部份的人都把重點放在利他,利他本身沒有錯,但重點是因為利他雙方共同成長後,所迎來的共贏。
是你的能力與他的能力,所創造出共好共贏的結局。
這個世界說大不大,說小不小,
能相遇是幾千百年修來的緣份呢?
廣結善緣,成就彼此的緣份,努力讓自己發光,行有餘力也幫助他人發光,形成共善的迴圈,同時也是我很喜歡書中的這句話:
願我們都能成為自己與他人心中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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