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或歐美的文學常常給我一種感覺,它們並不特別在乎自己所處的地方,也沒有所謂應該要具備的在地特色或人文關懷,單純是愛寫什麼就寫什麼。
台灣的小說為什麼不能這樣呢?
江戶川亂步在出道作《兩分銅幣》裡藉由無聊男子的日常推理,自嘲日本文學還登不上一流推理之堂(當時的愛倫坡)。那樣的寫作策略固然是漂亮而飽含張力的,但台灣的寫作者採取類似的路徑又往往變成失意之人的碎念,讓人難以鼓掌就算了,可能還忍不住丟幾塊銅板。
古希臘人讓奴隸承攬日常雜務,所以他們可以專心投入創作,這給人一種異男感:他們創作的純粹是藉由忽視、為所欲為達成的。
我認為台灣正缺少這種精神:不管主題、不管什麼在地人文關懷,寫自己想寫的、心目中的好故事。
現在的寫作者顧慮太多不該顧慮的東西了,好像連作品內容都要被課稅一樣。15%的台灣價值與社會責任什麼的。
為什麼只有美國人、或者只有白人可以處理時空旅行或者與外星人接觸的問題?台灣人或者日本人遇到相同問題的話就要先處理所謂在地性的問題?
處理這個詞也充滿問題。
台灣文壇用太多「處理」這個詞了,討論一個作品往往繞不過它又「處理」了什麼主題或議題。
把文學搞得像社會科學一樣,後記都用結案報告的各式寫算了。
圖是格雷西,技術上來說,是個異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