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說:「10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似乎結婚了,就一定要和伴侶「睡在一起」、「共枕眠」,這樣才表示雙方的之間的關係沒有問題。事實上真的是這樣子嗎?
我曾經回答一個人的提問:新婚就分房睡?是不是有問題?我仔細詢問他們雙方關係各種情況,發現他們之間的關係品質沒有問題,只是伴侶抱怨這位提問者,打呼的聲音太大,而他又是淺眠的人,所以希望分房睡,他並不認為是因為雙方關係有什麼損傷,並且還問這樣主張有錯嗎?
就心理學的觀點來說,伴侶之間的相處,只要兩人取得共識,大致都沒問題。所以對提問的人來說,先要有一個認識,即當踏入婚姻,開始共同居住,建立新家庭後,重點就是發展這個家庭的規範,比如家事如何分工、雙方的日常生活習慣如何契合、如何和各自的原生家庭維持關係,維持或促進身心的更加親密‥等。這些有的在婚前交往時期已經開始發展,有的必須在結婚後才會觸及。因此面對這樣的情況,先不要讓自己掉入「和伴侶就應該同床共枕」的傳統概念,而是實際考慮雙方需求,加以協商出共識。我知道有不少伴侶心靈契合,身體亦親密,但會分房睡,原因就是睡眠習慣不同,加上有空房間,為了避免互相干擾,在這種狀況下,有的伴侶會發展某些模式來滿足雙方的性需求及身體親密感。我記得曾有報導不少名人婚後其實也分房睡,也有研究表明,在異性戀婚姻中,分房睡反而帶給雙方間性生活滿意度的提高,進入對方房間多了刺激探險的新奇氣氛。
就心理學觀點,進一歩分析來說,個人成長過程中,擁有自己的房間就像有一個自己的堡壘,有屬於個人的地方,而且房間顯示獨特性。
個人在成長過程中,首先依附在照顧者身上,所有身上穿的嘴巴吃的,甚至睡覺的場所,都是照顧者提供,逐漸成長後個人性增強,等到青少年的階段,個人性大幅成長,道德良知也在心中逐漸成形固定,也會開始評判及分析自己,如果有消化不掉的情緒,可以一個人在自己的地方獨處思考發洩調整,這是非常個人隱私化的過程。
但是傳統婚姻似乎隱含著完全去除個人,並且 要和另一半完全分享。傳統式的婚姻要求同房共枕,個人的私密性被取消或者說不能容許有個人秘密,這在現代社會中是值得反省的,雖說伴侶打呼也有可能忍受以至於包容,但對愛情而來的婚姻不應該如此,應該在伴侶面前是舒適及放鬆的,兩人是互相歸屬不是互相成為對方的財產,在一起有兩人交集的部分,不應為了對方完全抹除自己個人的部分,包括個人空間。
所以我贊成兩人在一起後,仍有個人的空間。日本最近興起「別居婚」,即夫妻住在同一社區的不同房子裡,有空的時候才會到對方家裡和另一半相處,這種新型態的關係模式進一步取消兩人共有家的物理空間,這種作法我認為有點不妥,因為孩子的回憶沒有共同的家,兩人之間也沒有相互扶持的立即性,而且在進行歸屬的個人心理位移可能造成障礙(見「兩個家庭,兩種親密」一文),但如果他們是先共同居住再分開住,又另當別論。但我認為「別室婚姻」是不錯的作法,伴侶雙方仍共有一個家屋,在經濟能力許可的狀況下,雙方各有自己的房間。如此,在雙方爭吵時,都有自己的地方可以去,不必兩臉相向,強在一起。而且有自己的房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佈置,減少意見相左的可能。
我曾經諮商過一位女性,她和先生共有一男一女兩個小孩,小孩年紀大概都是幼稚園到小學的階段,她會來求助是因為不斷爭吵。她和先生兩人都是個人性很強、高學歷的人,對共有的家的環境擺設,有很多意見相左而吵個不停,幾乎常談到要離婚,可是後來這位女性,買了自己的新房子,然後和先生各帶一個孩子生活,有一點像日本的別居婚,只是他們沒有住在同一社區,大概30分鐘的車程,他們每天通電話,周末時,先生帶著孩子去太太家共聚一堂全家團圓且留宿一夜,至此之後,他們的婚姻品質顯著改善,再也不談離婚。這個例子告訴我們,在婚姻中保有個人性是重要的,他們不像日本別居婚一下子就別居,是經過共同居住再分開,知道自己要什麼,而且伴侶雙方都有共識而出現的解決方法。
據我諮商的經驗,不少男性在婚後,常因工作時間不同、吵架或帶小孩的觀點不同沒有同房睡,大致的狀況是主臥房給太太小孩睡,先生則在沙發上睡。問這些先生會不會不舒適?他們大都否認,而且認為一個人自由自在可以看電視喝飲料其實很好。不過實際上這些先生是佔據公共的空間,導致太太很少出現到沙發區,而有的小孩偶爾會打地鋪跟著爸爸睡,試想如果有另一個房間,先生也不用佔據公共區域,兩人間也減少相互打擾。
「別室婚姻」有一個缺點,就是可能會付出較多的財務成本,不過與其擁有偌大的主臥房,還不如較小兩間的個人房各自佈置,雙方也沒有誰遷就誰的問題,像本文一開始之例,會打呼的人也不用擔負吵到伴侶的罪惡感。
聰明如你,對於「別室婚姻」意下如何呢?
(相似文章,發表刊登在「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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