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四(11/26),我、同樣也是療癒師的太太和小女兒出席〔國家人權委員會〕和〔東吳大學〕共同主辦的【兩公約講座暨紀錄片沙龍|LGBTIQ的非歧視與權利-同志家庭的困境】講座。講座的第一個環節就是播放短版的《風雨同簷》紀錄片,而我們也因爲參與這部紀錄片的拍攝才獲邀出席講座的。
整場講座,主要的環節是Eibe Riedel教授的分享。
Eibe Riedel教授是德國〔曼罕大學〕專精於國際法的法學專家,也曾擔任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副主席的要職,是走在人權議題最前緣的人;同時,他也從二〇一二年開始就擔任台灣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的國際審查委員,長期關注著臺灣人權議題的進展。
備註:兩公約包含《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是為了使《世界人權宣言》具有法律拘束力、能要求締約國採取適當之保護、尊重措施所衍生出來的,也與《世界人權宣言》一起被稱為「國際人權法典」。
剛接獲邀請的時候,我以為就是映後座談會;對我們家來說,和社會大眾針對同志家庭的成家困境進行對話,是很輕鬆的事情。因為在二〇一九年、我的第一本著作《媽媽,琦琦,和她們的女兒》出版之前,我們就經常以此為題進行分享,並且欣然接受媒體的採訪(例如:公視的《青春發言人|我的彩虹家庭》、《誰來晚餐|我要的家長不叫爸爸,叫琦琦》;著作出版後,我們更與學校、政府與民間單位合作,用不到一年的時間就走遍全台。
但是,在仔細閱讀導演發來的流程後,我發現:二小時的講座,紀錄片的播放時間只有十五分鐘,然後教授的演講、最後的提問與回饋則安排了八十分鐘;再加上,整場講座的基調聚焦在兩公約上,這是我完全陌生的領域⋯⋯於是,我自顧自地下了結論:就是去和參與者一起觀賞紀錄片,然後吸收從沒接觸過的東西;應該不會有我們上台講話的機會,所以不用做什麼準備!(不過,我在去的路上,還是科普了一下兩公約的內容,免得脫節太多,哈)
講座開始前,Eibe Riedel教授刻意但親切地跑來和我們說話,在故意放慢的語速和簡單的英語詞彙裡,我驚訝地得知「在人權領域深耕、為同志爭取權益的他,竟只有在書面資料上看過同志家庭;我們,是他第一次見到的、實體的同志家庭。」,這對我來說是非常不可思議的!因為在我的認知裡,人會某件事情而努力,通常是因為與自己、身邊的重要他人切身相關。
然而,還沒能消化完這陣驚訝,時間已經進入播放紀錄片的環節。其實,長達一小時又二十五分鐘的長版《風雨同簷》,我在今年(二〇二三)六月、影片發佈道各大平台上的時候就已經看過了,而十五分鐘的版本是搜尋不到的;於是,我全神貫注地看影片,然後被導演的功力扎扎實實地嚇到。因為長版能有效喚醒同理心的溫馨氛圍,是從六個家庭綿密的情感連結裡鋪陳出來的,但是短版不只時間變短、節奏變快,而是藉由專家採訪來切換探討議題的角度,以及下切的深度;根本是同樣名字,但是內容完全不同的二部片。
在接連而來的意料之外過後,來到Eibe Riedel教授的時間。
在教授的專講中,我聽到:在連任二次、長達八年的任期裡,他每二年都要在聯合國、與締約國的代表們(將近一百七十位)開會,不僅要確認他們有充分瞭解公約的意義、跨越種種認知差異地達成共識,然後還要進一步傾聽代表們提出的、實際執行時會遭遇的困難,依據每個國家的現狀去設定可達成的目標,甚至可能會需要整合其他國家資源來進行協助;之後,還要評估締約國採取的措施和進步程度。
聽到這個,我整個腦袋當機。
我也曾有過一些「開會」的經驗,與比較多人一起開會的就只有「在教會裡,代表自己所屬的團契,與其他長輩討論聖誕晚會的流程。」而已,而這就已經讓我敬而遠之了!因為開會不只是開會,除了要在事前盤點內部人員的能力,還要與其他單位角力,應承能力所及的工作以外,也需要婉拒超過能力範圍的額外事務;回到自己的所屬單位後,還要與核心人員溝通、合作規劃內容,然後再向外邀請更多成員加入,並且協調執行的時間⋯⋯細節多如牛毛。
而已經八十歲的教授,竟然樂於做如此耗費精神、體力的工作?
而且,有些國家在人權這條路上的階段,是才剛踏上「性別平等」的第一步的,而國內有限的資源,以及人民對「平等/擁有相同的權益」概念的理解,讓「性傾向」層面的平等只能推遲⋯⋯這讓我不禁思考:女性的權益被顧及之後,同志的權利就會被看見、能夠去爭取;那同志的權益被照顧到之後,還會有更弱勢的群族位被滿足的需求被看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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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來到「提問與回饋」環節的時候,有位參與者問到:「台灣不是聯合國的成員,即便已經透過頒布「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的行動來表達加入國際人權行列的決心,但是仍因著『僅承認中國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合法代表』而被拒絕;處在這樣的窘境中,台灣該如何前進?」。
這個問題,再度讓我的大腦爆炸。
我從來沒想過:身為同志,我自身的權益(無論是與相愛的人結婚、收養對方的小孩)竟然是一件這麼重要且國際化的事情;看似這麼生活的事情,竟然能見微知著地刻畫出集體意識的推進程度。
「我不知道要講什麼捏⋯⋯」在工作人員面帶微笑地提出邀請之後,我不知所措且發自內心地推辭著;這是第一次、我在這樣的場合想不到可以講些什麼。每次都會和我一起出席講座的太太,見到這樣的情況,竟然不顧我的感受且大方地接過麥克風,留我一人從所剩無幾的腦汁中擠出回應。
不知不覺,我、太太和小女兒都站到了台上,而Eibe Riedel教授就坐在我旁邊。
「很難想像⋯⋯在世界的另一端,竟然有人為了我的權益這麼樣地努力。(講到這裡,我激動地哭了出來!)我們不懂這些,就只是認真生活而已;然後,相較於其他家庭,我們家是真的蠻順遂的。然而,我們的歲月靜好,是因為教授、人權委員會和許多人的負重前行啊!過去,我不懂『結婚的權利』有多麽重要;但是,今天我懂了⋯⋯而曾經的不理解,來自於沒有『需要覺察並爭取應該要擁有哪些權利的自覺』;甚至帶著威權時代留下來慣性,被動接受現狀即可。而臺灣,沒有因為不是聯合國的成員、不是公約的締約國就放棄,反倒把自己當成獨立國家一般地推動人權,真的非常感謝!」我毫無章法但有感而發地說出這段話,意外地換來一片掌聲。
在講座現場,我深刻地感受到:我的幸福,無論是可以與太太結婚,或是能夠像異性戀一樣透過收養程序與女兒們建立法律上的關係,對他們來說是至關重要且付諸行動努力追求的事情,即使非常需要這些權利的我,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此外,那天在場的人,除了導演以外,全部都是第一次見面的陌生人;諷刺的是,他們竟然與我生命中的重要他人截然不同,不會將我視為異類、無視我被賦予權益後會得到的幸福,而那些幸福甚至是他們視為理所當然、人生中一定要經歷的過程。
與此同時,我也看到:我們一家四口的「順遂」,不只是「認真生活」那麼簡單而已,那是「用盡全力抵銷歧視所帶來的一切阻力」才有的。例如:在小女兒接受採訪、親上火線回答「同志會不會把小孩教成同志?」的疑問之前,我沒有等待女兒們在性平教育裡遇到困惑時才被趕鴨子上架地胡亂給出答案,而是超前部署地先整理好自己對性別、愛慕之情⋯⋯的理解和感受,並且積極地與太太一起在親子互動中營造「什麼話都可以說,任何想法都會被接受!」的開放氛圍,適時地與女兒們就所有相關話題進行對話;這樣的做法,從近八年、經營【療癒師的癒兒日誌】粉絲專頁(主要分享親職經驗)的脈絡裡來看,是極少數家長會/需要這樣做的。
在【療癒師的癒兒日誌】上分享這場講座帶給我的悸動時,我赫然發現:在「不要主動為自己爭取權益」的底層,隱藏著「為自己爭取=自私=瓜分了能夠分給別人的資源」的信念;然而,認為「每個人與生俱來就(應該)擁有這些權利」的Eibe Riedel教授在傳遞的概念恰好是與之相反的,站在自己的身份上(無論是女性,或是非異性戀族群)去爭取權利,會承先啟後地讓人權被推進、造福更多人。
而這也讓我想起經常告訴女兒們的「要把自己的需求說出來,這樣我才能更貼近地照顧到妳。」。
是啊!要能夠與他人締結深厚的連結,「說出需求」真的是重要的關鍵;但是,這對於「說出需求」有過不好經驗的人來說,真的是非常困難⋯⋯在十月初寫的【療癒師の重訓筆記】過去的保護 vs. 現在的制約裡,我一一紀錄了「說出需求」會面對的壓力,例如:將資源留給自己的罪惡感和愧疚、「為什麼妳看不懂我的需要?」的憤怒、會像過去一樣得到羞辱、貶低、輕視、嘲諷和⋯⋯等等負面回應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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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些感動,讓寫文章的我,浸泡在「有如一滴露珠掉進大海」的悸動之中。
下週六(11/4)下午二點~四點,我們會參與《風雨同簷》在台中心之谷永續教育園區(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501號)的放映和映後座談會,歡迎你一起來成為推進人權的一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