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媛媛的許多書本都在談瑞典的北歐模式與台灣經驗之間的比較,其中《當個普通人也很自豪》和《上一堂思辨國文課》都在談媒體時,提到一個例子:
瑞典小鎮發生一家四口的自殺的悲劇,事件一開始,瑞典主流報紙的報導只有短短一句「在某鎮,某個時間點,某個房子裡發現了四具屍體。」
就這樣,屍體之間的關係、房子位於哪種類型的區域、死因、親友說了什麼,隻字未提。後來的喪禮也只有親友出席,靜靜送別、處理自己的哀傷,沒有任何不相干,包含媒體等人去堵麥問一些「你的誰誰誰死了你傷心嗎?」的蠢問題。
看到這個例子,我震驚到不能自己。在這例子裡,我看到對人的最大尊重,對死者、對死者親友、甚至對這社會本身,對這社會還活著的,可能被貼上各種標籤的無辜之人,都是最大的尊重。
今天臉書上也出現一則新聞,是有人砍殺父母的悲劇,然後連公視都在標題和報導中提到「里長」的說法,提到無業和精神不穩,然後在最後一句說警方偵辦中,來為媒體自己前面放的字句脫罪。
(公視新聞的原文為: #雲林虎尾 1名25歲林姓男子,涉嫌持刀殺死母親,父親也身中多刀
警方獲報前往現場將2人送醫急救,但林母傷重不治,林父則受傷目前沒生命危險
里長表示林嫌今年才剛大學畢業沒有工作,林嫌因情緒不穩強制送醫,全案還需由警方偵辦釐清中)
偵辦完結前的所有字句都需要斟酌,在這個網路輿論先跑的時代,早在警方、檢方做出結論之前,媒體放出的每一個字都很有可能已經進到人的腦海裡。
鄰居是什麼東西?里長哪根蔥?你知道殺人的人和被殺的人經歷了什麼嗎?更重要的是,里長是法官嗎?有必要去問里長嗎?
男子拿刀殺人,媒體拿著文字,可能就殺死了一些還沒死的無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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