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早開始想這個問題是在大學的時候吧! (也許再早之前有想過,但我忘了)
當時並沒為什麼事情所困,所以沒有花費很多心力在認真思考。但總懵懵懂懂地覺得該尋找這個問題的答案。
Arthur Schopenhauer 認為世界是由惡魔所創造,惡魔想以看萬物受苦為樂。而人們不是為快樂而存在,人生只有受苦,要脫離這種悲哀的存在,只能藉由成為能克服自然意志的賢人或花時間在藝術和哲學上,從而看出生命意志導致的混亂苦惱。其他哲學家們也眾說紛紜。
對我來說,這些都不是真正的解答。非科學的問題總是這樣,眾人帶著自己的生命經歷各自解讀,按照自己的邏輯生成不同的答案。
在這個問題上,每個人都是對的,但我需要自己的答案。
「我們生而為人,就是為了和他人建立連結,這件事為我們的人生帶來目的與意義。」──《脆弱的力量》
當時看到這個答案心有戚戚焉。無獨有偶,阿德勒也認為人生的意義就在奉獻、對別人發生興趣、以及互助合作。我也是一個對這個社會有強烈歸屬感和使命感的人,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以及讓心愛的人們快樂,那當然是再好不過的。
可是隱隱然覺得哪裡怪怪的,還是有很多很多時候,自己其實只想追求想做的事呀!而在這些時候,我也覺得人生挺有意義的。
這幾年還是一直都參不透屬於我的「人生的意義」究竟是什麼,但在上週五,忽然靈光一閃,立刻line男友,「我知道人生的意義是什麼了。其實我覺得我活在這個世界上就超有意義。」(當然這句話還是通過不了哲學思辨,那死了就沒意義了嗎?好像還是有。)
這個答案還是不夠盡善盡美,但至少確立了一件事,我人生的意義應該就在自己本身,而不是我的表現優不優異、多少人肯定我之類的。它應該是由內往外證明的過程,而非由外往內。
《九號夢》裡今城愛說,「也許人生的意義在於尋求意義的過程吧。」一邊增加閱歷,一邊思考吧!或許人生的意義也是跟隨我們的成長在變動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