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點 未足月的月薪該怎麼計算? 週休二日有計入嗎? 常見處理方式 事業單位與員工約定月薪,則休息日及例假日(週休二日)都要給付工資。所以員工為月薪制且工作期間為108年7月17日至7月31日,雇主應給付員工15日之工資。 剛好7月份當月日數是31日,在計算的時候就建議以實際在職區間為計算範圍,也就是17-31日共15日,而不要用30日-16日(未在職區間)=14日為計算範圍,原因還是在於員工在在職期間有提供勞務。 但是如果有約定大小日數不同而薪水略有不同的話,則不會影響。 相關法令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項規定:「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勞動契約應依本法有關規定約定下列事項:一、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二、工作開始與終止之時間、休息時間、休假、例假、休息日、請假及輪班制之換班。三、工資之議定、調整、計算、結算與給付之日期及方法。四、勞動契約之訂定、終止及退休。五、資遣費、退休金、其他津貼及獎金。六、勞工應負擔之膳宿費及工作用具費。七、安全衛生。八、勞工教育及訓練。九、福利。十、災害補償及一般傷病補助。十一、應遵守之紀律。十二、獎懲。十三、其他勞資權利義務有關事項。 小提醒:2019/8/1起將開始寫有關過去工作的經驗分享,如果覺得有所獲得,屆時請我喝杯咖啡,以贊助告訴我你們喜歡的部分。 如果有想了解的部分,可以在留言區留言,我將看一下留言內容是否可作為小教室的主題。 痞客邦部落格連結:https://waterbottle0527.pixnet.net/blog/post/350734024-[職場案例小教室]未足月的薪水怎麼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