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班上有兩三個小學生突然唱起許冠傑的《半斤八兩》,唱起來有板有眼,我訝異他們竟懂得這位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流行樂壇的「歌神」。原來他們有同學在校內的歌唱比賽中以許氏的名曲參賽。超越半個世紀的流行歌竟在廿一世紀的小孩口中瑯瑯哼出,相信跟語言的節奏不無關係。
要創作一首流行歌,旋律要優美而令人容易記起,節奏要明快,歌詞的用詞要淺白,內容卻要令人印象深刻,引起共鳴。這些元素,都能在《半斤八兩》中找到:
我哋呢班打工仔 一生一世為錢幣 做奴隸 搵嗰些少到月底 點夠使 確係認真溼滯
我僅在這裡探討語言的節奏在創作中的重要性。
夏丏尊、葉聖陶合著的《文章講話》的首篇,談的是句讀(讀音為「豆」)和段落。古代沒有標點符號,一篇文章如何去讀,得靠讀者懂得在哪裡停頓。我在大學第一樣學的,就是句讀。
簡單而言,一個完整的句子與另一個完整的句子之間就需要停頓,那個就是句讀位。
凡是斷落的地方,意味都會增強,一句句子,斷落的地方越多,意味增強的地方也越多。這差不多可以說是一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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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哪個位置停頓,那就是作者想表達的重點。
以《半斤八兩》正歌第一段為例,「打工仔」、「為錢幣」、「做奴隸」、「到月底」、「點夠使」、「溼滯」,這些就是作者(即作詞人黎彼得)想表達的重點。基本上把這些停頓位串連在一起,也可構成完整的意義。
換言之,能夠好好的說出一句完整的句子,就是捉緊節奏的開始,愈出色的作品,愈能呈現語言的節奏。例如杜甫的《春望》:
國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
每句五字,都是完整的句子,即可獨立成段,而每句亦可分拆為「2 / 3」字的結構,即「國破 / 山河在」,「城春 / 草木深」,「感時 / 花濺淚」,「恨別 / 鳥驚心」。 拆開後也可成為兩個分句,每句也可獨立存在。這反映作者透過句讀的節奏表現他想說的重點。
這種藝術的呈現,在兒童文學裡是十分重要的,因為
兒童進入閱讀的世界,是率先透過聲音而非文字。林良老師在《小東西的趣味》
2裡就特闢一章來談兒童詩的語言,當中說到:
一切語言,由『聲音』和『意義』構成。(頁80) 他們(兒童)用聽覺去辨別意義,「以耳代目」。因為這個緣故,兒童文學先天上具有「聽的文學」的特質。(頁248)
正因為這個原因,愈懂得語言的節奏感,就愈能寫出吸引兒童的作品。
楊喚的童詩《童話裡的王國》有這麼兩段:
小弟弟呀!小弟弟呀! 媽媽和爸爸在叫你哪! 小弟弟呀!小弟弟呀! 你的大喇叭急得要哭啦! 小弟弟快回去吧! 你若是害怕夜路, 螢火蟲會提著燈籠送你回家。
重覆「小弟弟呀」除了表達催促的意思,也是一種節奏感,使孩子聽起來有著一份玩味,而且有詩經「一唱三歎」的作用,使人印象深刻。
日本詩人及兒童文學作家宮澤賢治的一首詩《不輸給雨》一開始是這樣的:
不輸給雨 不輸給風 也不輸給雪和夏天的酷熱 擁有強健的身體 沒有欲望 絕不發怒 總是靜靜微笑著
雖是譯文,但仍可看見句子的對仗式編排,是充滿節奏感的。
林良說:「『語言節奏』是常識。」
3,而這常識是有需要引導孩子們去學習,讓他們運用在寫作之中,讓他們感受到語言文字的魅力,以及創作的樂趣。
1. 夏丏尊、葉聖陶,《文章講話》(北京:中華書局,2013),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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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林良,《小東西的趣味》(台北:國語日報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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