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以軍剽竊事件顯現出的台灣粉類現象:氣味是文化性的》

2020/04/12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本文刊登於《太報 曾友俞律師專欄》
https://www.taisounds.com/w/TaiSounds/society_20040917382545437

我們以為味道是自然的,也就是說,花香屎臭都是理化性質所導致我們這樣感覺,但實際上不是,雖然確實因為每個人身體中細菌群落的比例不同導致每個人的屁味不一樣,而也因此讓我們對其他人的屁味產生排斥並形成一種臭的感覺,但我們如果偶爾觀看時事就會發現其實有時候別人的屁也會是香的,因為只要稱作「粉絲」的群體出現,那麼「粉頭」縱使放了應該被身體的機能判定為不熟悉臭味的屁,也能被粉絲的認知扭轉成香。

味道不是生理性的,這從《寄生上流》這部電影中朴社長對於窮人氣味的敏感就可以發現階層之間是有不同的氣味的。在不同的群聚單位從家庭到社會到國家,一直都能看見我群與他者的區分,例如我家人與他家人、我村人與他村人、我國人與他國人,甚至連我星人與外星人都是一種因此而來的區分,而這個區分是來自於如同高夫曼在《污名》一書所指出的:觀點。而觀點正是群體中因為有著共同意識所形成,而在不同的群體中有不同的意識,所以才產生了各種區分,所以同樣是勞工,但是境外漁工跟我國漁工適用的法律就是不一樣,理由呢?因為氣味的不同。氣味是文化性的。

駱以軍開了寫作課,提了主題讓學員發表想法,而他直接把這個想法謄印到他的大作之中,這是剽竊,毋庸置疑的。剽竊這種事跟偷竊是有差別的,後者是物質性的,而在人與物的區分之中,偷取物質是不傷及人格,但剽竊就不同,剽竊是偷取他人的想法,而他人的想法是跟人格無法切割的,所以偷了別人的想法就像剝除她人格的一塊,是個明顯的錯行。但是因為他是文壇中的一支文化,甚至可以說,他就是主流文化,所以跟他具有同樣文化的人會覺得同類的味道熟悉且親切,而不同文化的人因為是異類所以味道則惡臭異常,恨不得拒之於千里之外。而這種觀點也可以用別名:刻板印象、偏見來代稱,因為只要具有特定的觀點就一定會看不到—或說聞不到觀點以外的事情,所以這群同類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或說半邊的鼻孔是打開的,雖然看似離譜,但這其實也很合理,因為社會心理學研究早就指出從眾是不用擔負社會壓力的,標新立異反而要承擔很多的「眼光」—也就是社會壓力,尤其很多人甘願如此,甘願無條件地支持,尤其是支持一個主流文化更是不需要代價,而在支持之後甚至要放棄這個支持也需要否定過往自己的代價,那麼怎麼能說這樣的群體不「理性」呢?既然臭的屁可以在同類之中變成是香的,那麼錯的事情也可以在同類之中變成對的,就像殺人在日常狀態中無疑地是犯罪,但是戰爭殺的是外國人,那麼就沒有錯了,甚至還會褒揚。

而這類人可以稱作粉絲,因為有些人也甘願被稱作粉絲,甚至引以為傲,他們以支持特定人為榮,但也忘了他支持的粉頭跟自己也一樣是人而已,他們的生理感官、文化感官都會變得盲目。這在政治文化上也很顯然:例如號稱白色力量要改變台灣社會的首都市長卻在捧紅他的學運過後越來越紅,但粉絲們仍然選擇不看見這些事情;例如號稱是貧弱階級代言人的港都市長卻被揭穿其實是個擁有龐大財產的權貴地痞,但粉絲們仍然選擇不看見這些事情。又或者在娛樂文化上,分明是不幽默卻更邊緣化非典型性侵受害者(即男性)的脫口秀表演者,但也許多人自願地支持,粉絲們不只選擇不看見這些事情,甚至為這些事情說項,就像分明是駱以軍偷了別人的想法,卻能被粉絲們安慰:「老師,您受委屈了。」

到最後我們會發現到,其實無法跟粉絲溝通,因為溝通是建立在理性的前提上,但是這些人已經跳躍過理性進入到信念的層次了,那我們還在妄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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