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會喜歡自己放的屁?除了熟悉之外,也因為身體內的菌落比例是每個人不同的,所以我們會知道自己的屁的味道。而從演化論來說,是大腦試圖避免我們自身受到傷害,尤其是疾病傳染,就如同多數不好聞的東西也是不好的東西,所以越臭的東西就是有越高疾病風險的東西。所以即便是美女或帥哥,他們放的屁依然是臭的,這是因為在因為演化而來人所具有的生存本能,我們把臭的東西連結到有害的東西,而因為他人的屁根據他身體中的菌落組成的比例不同,肯定跟我們的屁味道不同,所以我們身體會警覺並且拒斥,這就是我們感覺到別人的屁臭的原因。
但如亞里斯多德所說,人是社會(政治)性的動物,不依存於社會而生的不是神就是獸。在社會關係中小到家庭大到國家,都能看見文化上我與他的區分,我家人與別家人、我國人與他國人,甚至我星人與外星人都是一種觀點所導致的區分,從血緣到國族到星球,我們透過共體中的意識所形成的區分劃下了人群之中的界線。而父母要照顧嬰兒會讓自己去習慣孩子的味道,進而能去容納照顧所帶來的負擔,同樣地,文化也有味道。在國與國之間,有共同民族認同的自己人就會有自己人的味道,所以外國人跟我們的氣味就是不同,而在這種情況下,對錯甚至是在身分之後,就像面對我國人勞工適用的勞基法,但是這卻不對境外漁工(移工)適用,明明都是勞工不是嗎?因為氣味不同。
而當然地,在國家與家庭之間的社會,也有這氣味的問題,除了《寄生上流》談到的階層氣味之外,同樣地在各種議題上也有氣味的表徵。例如脫口秀是否是一個適格的脫口秀,是否是在探究道德底線的同時以幽默的方式予以述說,又或者只是把無聊當有趣對於弱勢受害者再度予以傷害;例如政治傾向上究竟人物是一個改革的代表又或是極權的代行者;例如一個競選者究竟真的是貧弱階級的代言人又或者只是權貴的地痞而已;例如作家是受了出版社行銷的目的而被用作箭靶又或者是一個剽竊者。這種種問題就會讓持有不同立場的人聞到不同的味道,最終才會發現原來氣味不是一個自然的問題,是一個文化的問題,是一個觀點決定了氣味的香臭,而不是單純演化的關係。
當你把另一個個體或是另一群個體當作自己人,就連這些人放的屁都會是香的了,即便在生理上我們的身體仍然會警覺這不是自身的黃金比例也依然會在觀點的決定下讓這個氣味顛覆了我們的嗅覺,是你想要相信他是香的所以他才會是香的,而不是他是香的你才相信他是香的,信念決定了現實。而當然地在群體之中越是能表現出具有這個信仰的行動者,又或者是說是因為這個主體的行動才形成了這股信仰,當然地他會成為意見領袖。當我們具有了信念,而又有一個人就像使者保羅把這個信念予以發揚光大,甚至這個人本來就是耶穌,是這個信念的起源,當然地無論他們說什麼、做什麼甚至連放的屁都會是香的。
我們常常以為是因為這個人長這樣所以我們覺得他美或醜、胖或瘦,但這些都是文化概念,過輕與過重根本不是自然而然,就連我們現代的美感也是以奧黛莉赫本作為典範。信念建構了我們的現實,我們相信我們才看得到,就像人格神一般也是要有這樣的信念作為必要條件我們才能聽見神的聲音、看到神的形象。但我們也不要忘了就像電影《一一》提醒了我們的事情,我們總是只看得到前面的事情,後腦勺的方向卻從來是看不到的,主角洋洋才因此想要使所有人完整,把其他人的背後面予以補上,而同樣地當我們具有某種信念時我們也會因此成為一部份的盲人,因為我們總是看不到另一部份的現實,在另一種信念下的現實。其實信念有很多名字,偏見(prejudice)、濫用的意識形態一詞(ideology)、或是刻板印象(stereotype)但最中性的形容或許會是觀點(point of view),但為什麼要用信念這個詞?
之所以使用信念這個詞,是因為那些名字無法完全地代表這種現象中信仰所扮演的角色,無論是偏見、意識形態或是刻板印象是讓我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於特定現象只看到我們想看見的,是這種文化建構了我們的現實。但是信念是更為純直的,是超越於這些文化概念之上的,也就是是真實的信念(faith)。在現代已經世俗化了的(secularized)的政治社會,權力已經剝離於神的萬能(omnipotence),但反而成為了另外一種政治神學,不是基督式樣的,卻是在上帝死後讓人成為另一個基督,這些人成為了被信仰的神祇,而在信念之中正因為是超越理性的,所以理性雖然我們知道這些人有矛盾、有不一致,但正因為我們信仰所以我們才能超越理性的層次。對於這樣的人來說,這已經不是視而不見的問題,是視見卻超脫於世俗的問題,既然連倫理上的善惡都不再重要,那麼當然屁的香臭就不再會是一個問題,因為明知著這些不和諧卻還能信仰,這才是信仰偉大的地方。只不過我們必須要認知到的是正因為這是信仰,所以從來不會是理性或溝通能作用的地方。
picture credit: http://pchdwallpaper.com/es/tag/rainbow-fart-wallpap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