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遊六橋待月記〉是高中必讀選文,因為本文傳達出袁宏道獨特的審美觀,而公安派最重要的文學特色又是「獨抒性靈」,教學時容易將彼此畫上等號,但真的是如此嗎?
(一)〈晚遊六橋待月記〉內容取材的限制
傳統介紹袁宏道公安派的「獨抒性靈,不拘格套」,都會說是對前後七子擬古派「文必秦漢,詩必盛唐」的反動,這是從文學史的觀點來看。如果從歷史角度來思考,巫仁恕《品味奢華》:
晚明的社會,已經從社會流動停滯、消費上有許多限制、保障少數人身分地位的社會,轉變成愈來愈多人有能力模仿上層社會的消費、消費品創新與品味更新速度愈來愈快的社會。事實上,除了服飾和旅遊,晚明就連一般日常用品的物質消費方面,也可以看見消費正逐漸成為一種社會競爭的場域。因此士大夫除了對文物藝術品的擁有充滿著焦慮感之外,還得面對商人與庶民紛紛模仿士人的穿著、旅遊與書房家具等等現實。這些模仿使原本象徵士大夫身分的物件逐漸失去獨特性,威脅了他們的身分地位,因而產生了相當強烈的危機意識。對此,他們嘗試著在自己經濟能力所及的範圍內,發展自己特殊的消費文化,藉此重新提升自己的身分地位。
在這種不停被模仿的情況下,士大夫為了與平民作區隔,逼使他們更積極、刻意地創造新的流行服飾、旅遊、家具的時尚,藉由這些物件的獨特性來標榜自己不同於流俗的高層地位。當士人翻新樣式之後沒多久,又被平民爭相仿效,士人只得再創新,晚明流行時尚的發展也因此愈加快速。晚明士大夫審美觀念的變遷多少受到此種「時尚」的影響,在閱讀此時期作品時,不可不注意這種時代氛圍。
可見公安派「獨抒性靈」這個主張,不僅僅只是對擬古派文學主張的反動,這麼簡單而已,更是有其歷史背景的因素,害怕旁人無法辨識出普羅大眾與讀書人的身分差異而備感威脅,故要不斷在物質上,製造出獨特性,以區隔百姓與士人的不同。社會學家莊致嘉〈與BOURDIEU相約巷仔口咖啡店:台灣人的階級品味如何?〉也同意階級與品味間的關聯性,甚至進一步指出:
Bourdieu在《秀異》中檢視社會階層和美學品味之間的關係,指出特定的文化消費模式不僅被用來標誌社會群體之間的差異,同時也生產和再生產了社會關係。他認為從地位團體對音樂的選擇行為可以看到階級慣習的展現,以及文化品味與社會階層之間有明顯的單一對應連結(參見圖1)。而且,階級之間的品味差異也會通過休閒活動、藝術欣賞等其他日常生活實踐來展現階級關係。意即階級和地位團體,以及階級和地位團體所展現的文化品味之間,產生了同源的關聯性。
不只在物質層次上展現獨特性,更是在活動、品味上表現出與眾不同的行為,稱之為「品味秀異」,以鞏固自身階級與其他階級的差異性。
蒿目上述,晚明經濟發達,士人與百姓間的身分界線逐漸模糊,士人無法一直在物質層次上,砸重金,顯現自己的與眾不同,只好改以行為上的品味,呈現出自我的價值與獨特性。這也是〈晚遊六橋待月記〉不從衣著、消費等經濟上的內容進行取材,以及袁宏道只能在行為上異於眾人的原因。
(二)獨抒性靈的真正意思──棄梅就桃、遊湖時間
「松竹梅」是歲寒三友,有高尚節操的意思,是古代文人理想人格的象徵。相較於桃花,杜甫有「輕薄桃花逐水流」之言,崔護有「人面桃花相映紅」之說,我們日常也有「桃花劫」、「爛桃花」等用語。是故「桃」的輕薄、兒女私情,相較於「梅」所代表品德的清廉自持,更為傳統士大夫所鍾愛,何況現今有古梅可觀賞,復以百年難得一見,與杏桃同時在春天綻放,更不容錯過!
杏與桃是春天植物,在春天開花並不稀奇,稀奇的是梅花受到寒氣抑制而晚開,造成杏桃梅三花綻放的難得奇景。尤有甚者,好友石簣請他急去傅金吾家,觀覽南宋張功甫玉照堂遺留下的古梅。
結果袁宏道沒有選擇梅花,竟然選擇桃花。桃花在春天隨處可見,並不特別,也無古梅的歷史、珍貴感,此外更隱含輕薄、情愛之意,是為傳統士大夫所不齒。那麼為何作者選擇了它?
一般的解讀是,作者為了展現自己的品味秀異,產生特立獨行的作為,符應公安派「獨抒性靈」的主張。
好的,那麼我就繼續就教於大家,獨特審美觀的定義是什麼?
有人會說,不受眾人影響,有自己的觀點?
但是袁宏道雖然不欣賞梅花,卻跟杭人一樣都看桃花啊!不算變相從眾嗎?
又有人說,公安派重視通俗文學的價值,所以當然也會欣賞眾人觀覽的桃花。
然而這樣不就跟「獨特」的審美觀扞格,一點也不特別?
你可能說欣賞的時間不一樣,杭人午未申,袁宏道是朝日夕舂夜晚。
可是〈晚遊六橋待月記〉說:「此樂留與山僧遊客受用」,代表不只是自己懂得欣賞,其他人也了解啊!況且文章一出,大家爭相仿效下,還能夠特別嗎?常見到許多「秘境」,在網紅打卡後,也是擠了一堆人,秘境竟也成了尋常景點呀!
你也許被我問煩了,但還想來個最後一搏,說:至少他是第一位懂得這麼欣賞的,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好,那為什麼袁宏道懂?
你會說因為他是公安派,所以有獨特審美觀,為了展現自己與他人品味的不同,凸出階級團體的差異性。
問題來了,石簣其實也是公安派的代表人物,結果他卻從眾喜歡梅而非桃?甚至好意請好友袁宏道去欣賞難得一見的古梅,卻在〈晚遊六橋待月記〉把這個行為批評到炸飛,甚至結尾說「安可為俗士道哉」,石簣的臉好像有點腫啊!
因此,我認為傳統的解讀搔不到癢處,有種隔靴搔癢,無法直指問題核心。至少難以說服我。
我想楊震〈重建當代「感性學」如何可能──馬丁·澤爾《顯現美學》的啟示〉或許可以給予解答:
「顯現美學」是21世紀德國美學的代表,它針對的是當代藝術及藝術哲學中的去審美化、去感性化和觀念化傾向,努力在更為相容的尺度上重構感性學的價值。它強調審美的核心既不在「實際」也不在「假像」,而在於「顯現」。「顯現」是呈現在此地與此時的感知活動中的同時以及暫時的「諸顯像間遊戲」,亦即一種時間性的當下發生狀態,重在出場方式而不是確定對象,它也因此揭示了我們的生存根本性的不確定性。
換言之,審美最深刻的意義恰恰在於喚醒當下感,這種當下的美的衝擊、迷眩、不可思議的感動,雖然往往轉瞬即逝,卻是生命得以豐厚的基礎。一如楊牧〈壯遊〉所言:
有一次我千里迢迢到了巴黎,進了旅館十二層高的房間,將行李放下,站在窗前看高低錯落古今多變的房子,那色調和風姿,忽然就攫獲了所有的巴黎形象,那些歷史和傳統。我心想:到了巴黎,這就是巴黎。遂坐下攤開一疊紙,振筆疾書。到了就好了,知道我已經在巴黎就夠了,我竟酖於這個感受,一時失去觀光街頭的心情,因為急著想表達的是這個「到了」的感受,不是去滿足那左顧右盼的心情。
「知道我已經在巴黎就夠了」、「想表達的是這個『到了』的感受」,楊牧著迷與巴黎,不需要理由,袁宏道也是如此,他們同樣想傳達的是此時此刻,當下單純的喜愛與感動。《世說新語·任誕》有這麼一則故事:
王子猷居山陰,夜大雪,眠覺,開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徬徨,詠左思<招隱詩>,忽憶戴安道。時戴在剡,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經宿方至,造門不前而返。人問其故,王曰:「吾本乘興而行,興盡而返,何必見戴?」
一日王子猷在大雪紛飛的夜晚睡不著,忽然想起了好友戴安道,便立刻乘船前往戴的住處,經過一夜到達家門口,卻又轉頭離開。為何想拜訪好友?當下的感動。為何掉頭就走呢?也是當下的感動!不需要理由。集晚明小品文大城的張岱也是如此,〈湖心亭看雪〉:
崇禎五年十二月,餘住西湖。大雪三日,湖中人鳥聲俱絕。是日更定矣,餘拏一小舟,擁毳衣爐火,獨往湖心亭看雪。霧凇沆碭,天與雲與山與水,上下一白。湖上影子,惟長堤一痕、湖心亭一點、與余舟一芥、舟中人兩三粒而已。 到亭上,有兩人鋪氈對坐,一童子燒酒爐正沸。見余,大喜曰:「湖中焉得更有此人?」拉余同飲。余強飲三大白而別。問其姓氏,是金陵人,客此。及下船,舟子喃喃曰:「莫說相公癡,更有癡似相公者!」
同樣大雪紛飛日,一般人避雪都唯恐不及了,但是張岱卻興致勃勃外出,甚至與素昧平生的陌生人暢飲美酒三大杯後就離開。人家說他是瘋子,又如何呢?自己高興就好,有著此時此刻的感受即可。
讓我想起大學時,有一次特別搭捷運到中央公園吃麥當勞,坦白說就讀的大學附近就有一家,距離不到500公尺,但為什麼卻捨近求遠?答案只有一個字:「爽」,就是爽,所以才這麼做,沒有理由,當下就是想這麼做。
語言學家索敘爾的「能指」與「所指」,「能指」是語言「符號」,類似法國後現代主義哲學家吉爾·德勒茲所言的「條紋空間」,「所指」是事物「本質」,類似「平滑空間」。用敘事學的角度來看,符號、條紋空間的意義,都是人類賦予的,本身並不具備意涵。同樣的,梅與桃的意義,是人們在長久歷史文化背景下,所加給它們不同的象徵(輕薄、高尚),是以沒有必要受到這種外在的約束,應該回歸本質。
準此,「棄梅就桃」的行為,體現公安派「獨抒性靈」的觀點,所謂的「獨抒性靈」,並非行為異常,或者故作姿態,而是回歸當下的感受與悸動,喜歡梅也好,桃也罷,都不應該有任何外在的理由,就只是純粹的喜愛。這種不受外界左右、影響,就是馬丁·澤爾的顯現美學,也是袁宏道獨特的審美觀,亦是獨抒性靈。 既然認為沒有必要人云亦云,從眾效應跟風一般文人去欣賞古梅。同樣的,也不必執著於一般杭人午未申三時遊玩西湖,而是應該在朝日始出(清晨)、夕舂未下(黃昏)、月夜時前往遊覽。理由無他,這個時間的當下,作者才覺得美,才覺得有感發。
(三)結論
職是之故,「獨抒性靈」並不在於你的行為有多麼與眾不同,換言之,獨特並不等於獨抒性靈,老實說清晨、黃昏、夜晚去賞景,一點也不特別!獨抒性靈所展現的是最真實、最純粹的喜歡,不帶有任何色彩,所以石簣如果是因此而喜歡梅花,這當然也是獨特審美觀的表現,自然也不是「從眾」,也不是袁宏道所說的「俗士」,絕對是「獨抒性靈」。我想〈晚遊六橋待月記〉所要表達的就是這麼簡單的概念而已。思索人生,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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