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的三句義與禪門料簡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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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之二、與阿含經的比較

要理解金剛經中使用這些用語的用意和意涵,我們必須溯源至較早的阿含經來理解。在阿含經裡面也有類似的描述:
阿含經說:「眼、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眼、色,此等法名為人;於斯等法作人想、眾生、那羅、摩㝹闍、摩那婆、士夫、福伽羅、耆婆、禪頭。」(雜阿含306 經)
經中主張,四無色陰 (觸、受、想、思)、眼、色,和合而有「人」的形象。
前段的因緣和合的觀點,是阿含經所認為的「正見」,也就是正確的看待宇宙和生命現象的觀點;而後段,則是在陳述各個印度宗教教派的觀點,這在阿含經看來,是「外道邪見」。
佛教所謂外道 (tīrthika),是從自身出發,指自己以外的一切宗教,查梵語原義,tīrthika 係指神聖而應受尊敬之隱遁者,但至後世,卻逐漸增添異見、邪說意涵,成為真理以外的邪法者之貶稱。據大日經疏卷一記載,有三十種外道,包括:時外道、地等變化外道、瑜伽我外道、建立淨外道、不建立無淨外道、自在天外道、流出外道、時外道 (與前述之時外道有異)、尊貴外道、自然外道、內我外道、人量外道、遍嚴外道,壽者外道、補特伽羅外道、識外道、阿賴耶外道、知者外道、見者外道、能執外道、所執外道、內知外道、外知外道、社怛梵外道、意生外道、儒童外道、常定生外道、聲顯外道、聲生外道、非聲外道。
對於前述阿含經中所謂「外道邪見」,我們可以稍加闡述:
眾生 (sattva):又譯為有情,亦稱含識,即一切有感情、心識、見聞覺知的生命體;相對於草木、瓦石、山河大地等無心識的生命或物體。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法鼓經》云:「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二云:「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六云:「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云:「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四云:「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
那羅 (nara):意譯為人、原人。原人,最早出現於梨俱吠陀的《原人歌》:「原人之神,微妙現象,千頭千眼,又具千足;包攝大地,上下四維;巍然站立,十指以外。唯此原人,是諸一切;既屬過去,亦為未來;唯此原人,不死之主;享受犧牲,昇華物外。如此神奇,乃彼威力;尤為勝妙,原人自身:一切眾生,佔其四一;天上不死,佔其四三。原人昇華,用其四三,所餘四一,留在世間。是故原人,超越十方,遍行二界,食與不食。從彼誕生,大毗羅闍;從毗羅闍,生補盧莎;彼一出世,立放光彩,創造大地,後復前進。」據此,原人 (nara) 生出補盧莎 (purusa),為宇宙萬物的本源。
摩㝹闍 (manuja):意譯為意生,又譯作摩奴闍,人。《大日經疏》二云:「經云摩奴闍者,智度翻為人,即是人執也。具譯當言人生,此是自在天外道部類,計人即從人生,故以為名。唐三藏云意生非也。末那是意,今云末奴。聲轉義別,誤耳。」《大日經疏》十六云:「滿奴所生者,是一類外道見。滿奴是我,言一切似我而生也。」大自在天外道,乃古印度十六種外道之一,以大自在天 (即摩醯首羅 maheśvara) 為世界之創造神。依《外道小乘涅槃論》所載,摩醯首羅論師主張摩醯首羅天為宇宙本源,常住不變,一切有情與無情之物皆由摩醯首羅天所生,言:「果是那羅延所作,梵天是因,所謂梵天、那羅延、乃至自在天是生滅因,一切從自在天生,從自在天滅。」
摩那婆 (māṇava):意譯為儒童、年少淨行、摩納仙、行者。儒童,即勝我;儒童外道,又作摩納婆外道,即以為有勝我存於人之身中為勝為妙,此乃毘紐天外道之部類。《大日經疏》二云:「經云摩納婆者,是毘紐天外道部類,正翻應言勝我。言我於身心中最為勝妙也,彼常於心中觀我,可一寸許。智度亦云:有計神在心中,微細如芥子。」
士夫 (purusa):又譯為神我,為瀰漫於宇宙中的自我。數論 (sājkhya),音譯為僧佉,又作僧企耶,論能生之數,故名數論。數論派為印度六師外道中成立最早者,初祖為迦毘羅仙人 (kapila)。《百論》云:「迦毘羅言:從冥初生覺,從覺生我心,從我心生五微塵,從五微塵生五大,從五大生十一根。神為主常,覺相處中,常住、不壞不敗,攝受諸法。能知此二十五諦,即得解脫,不知此者,不離生死。」本派認為宇宙有兩大實體:一為神我 (purusa),一為自性 (prakrti)。神我是精神的,不具運動作用,不演變出世間事物,僅僅觀照自性而已;自性是物質的,為物質因。自性開展的過程是:先由自性 (prakrti) 生出覺 (buddhi),再依序生出我慢 (ahajkāra)、十一根、五唯、五大,合稱二十五諦。細究之:覺 (buddhi),相當於產生意志之決定作用的「理性」;我慢 (ahajkāra),自我意識;十一根 (ekadasa-indriya),眼、耳、鼻、舌、皮、發聲器官、手、足、排泄器官、生殖器官、心;五唯 (panca-tanmatra),色、聲、香、味、觸;五大 (panca-mahabhuta),地、水、火、風、空。自性 (prakrti) 即可供開展之唯一因子,其構成之要素有純質 (sattva)、激質 (rajas)、翳質 (tamas) 等三德;《入中論》云:「彼自性者,體具三德,謂喜、憂、暗,即貪、嗔、癡,其性為輕動、沈重、昏暗。此三性平衡時,自性不起變化,即為冥性;若失平衡,則起變化,以有變,起諸法功能,說名自性 (彼雖不顯說從自生,然執萬有根源即自性,於自性中,有具體而微之諸法,即自生之義也)。神我後時厭諸受用境,遂修禪定而得天眼,由是見諸法之因為自性。自性為神我所見,遂起羞怯,收攝其所變化,神我與自性遂獨立,而得解脫。此即彼宗所執流轉還滅之理。」意謂:神我由開展後所產生之物質中脫離出來,翛然獨存,其時即為解脫。
福伽羅 (pudgala):意譯為數取趣,意為數度往返趣入輪迴者。又譯為補特伽羅,或簡稱普羅。佛教諸派別中最早提出「補特伽羅」的是犢子部,其認為:補特伽羅非即蘊、非離蘊,補特伽羅攜帶著業轉生,輪迴於六道,由前世、轉生至今世、趣入後世,是輾轉輪迴的主體,不可說的我。補特伽羅有三特徵:一、是輪迴的主體:《異部宗輪論》云:「諸法若離補特伽羅,無從前世轉至後世,依補特迦羅,可說有轉移。」二、是記憶的主體:《大毘婆沙論》十一云:「犢子部說,我許有我,可能憶念本所作事,先自領納今自憶故。」三、是六識之所依:《大乘成業論》云:「我體實有,與六識為所依止。」
耆婆 (jiva):意譯為命、壽者。耆那教 (jainism),乃印度最古老的宗教之一。根據語源學,耆那 (jaina) 是由「jin」演變而來,意為勝利者、征服者,在耆那教中,則意謂征服煩惱獲得解脫之人。耆那教的第24 祖筏陀摩那 (Vardhamana) 被尊為該教真正的創建者。尼犍 (nirgrantha) 具曰尼犍陀,意譯為離繫、不繫、無結,意為離三界繫縛;尼乾陀若提子 (Nirgranthajñātiputra) 以彼母 (jñātī) 之名為名,為印度古代六師外道之一,與佛陀處於同一時代。耆那教徒實行裸形塗灰等離繫之苦行,主張只有透過苦行才能清除舊業的束縛,達到寂靜、滅除情欲的狀態,使靈魂呈現出原有的光輝,從而脫離輪回之苦,獲得解脫。《慧琳音義》二十六云:「尼乾陀,此云無繫,是外道總名也。若提,云親友,是母名。」《玄應音義》六曰:「尼乾,或作尼乾陀,應言泥健連他,譯云不繫也。」同十曰:「其外道,拔髮露形,無所貯蓄,以手乞食,隨得即噉也。」《俱舍光記》十五云:「離擊,梵云尼乾陀。彼謂內離煩惱擊縛,外離衣服擊縛,即露形外道也。」耆那教認為宇宙萬物由命 (jiva) 和非命 (ajiva) 組成,命是有靈魂的實體,非命是無靈魂的實體。命 (jiva) 包括能動的、和不動的兩大類:能動的則根據感覺器官的多少分為六種:一個器官(皮) 的,如植物;二個器官 (皮、舌) 的,如蟲;三個器官 (皮、舌、鼻) 的,如蟻;四個器官 (皮、舌、鼻、眼) 的,如蜂;五個器官(皮、舌、鼻、眼、耳) 的,如獸;六個器官 (皮、舌、鼻、眼、耳、心) 的,如人。不動的命,存在于地、水、風、火四大元素之中,所以耆那教徒認為動植物和非生物體內均有靈魂存在,不能任意傷害。非命 (ajiva) 也包括兩大類:一類是有形的物質,稱為「pudgala」,由原子 (paramanu) 和原子的複合體 — 原子團 (skandha) 所組成,所以耆那教可以說是最早的原子論者。另一類是無形的物質,由時間 (kala)、虛空 (akasha)、法 (dharma)、和非法 (adharma) 所組成。命,亦即靈魂,被相續不斷的業塵 (asrava) 纏裹,眾生的行為招致相應的業塵,業塵微粒附著於靈魂,而情慾則是業塵的黏著劑,靈魂因而被束縛在塵世之中,不得解脫。
禪頭 (jantu):意譯為眾生,指人或有情。又譯作禪豆、禪兜、缮都。《玄應音義》云:「禪頭,或云禪豆、禪兜,或云繕都,此譯云眾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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