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豬、吃牛、吃雞、吃魚都沒問題,為什麼就不能吃人?
瀕臨絕種的北極熊、跳鼠該救,
為什麼路邊的蟑螂、老鼠卻該死?
去藝廊看裸體素描很高尚,在家看女優寫真集就是下流?
悅耳歌聲與擾人噪音該如何區分?
美甲護膚沙龍限定女性職員,算是性別歧視嗎?
●只要身處人群之中,我們就開始進行哲學思考。我們不需要任何數學計算能力、歷史 知識或科學調查,只需要日常生活經驗。就某方面來說,哲學既不像數獨遊戲那般困難,也不像填字遊戲那樣隱晦得煩人;不過,另一方面來說,哲學帶來的是更大的挑戰與滿足,這不僅僅因為哲學也許永無盡頭,更因為這些問題會不斷延續下去,有些甚至無可逃避。當然,哲學不只是用來娛樂;哲學的作用在於增進對世界的基本理解,並解決迷思。這本書帶來許多難題,但希望你遇到的難題並不在於文字,而是它們所帶出的深入思考,關於世界、人性以及 語言與思考本身。
●一位叫潘妮洛普,悲觀和一位叫奥菲莉亞·樂觀的探險家兩人去探索山區,突然發現遠處有隻又大又餓的棕熊,顯然打算大開吃戒--把她們吃下肚,熊直直奔向她們,準備享受一頓美味的早餐。
「我們最好快逃。」奧菲莉亞·樂觀趕忙催促。
「有什麼用?我們怎麼可能跑的比熊快。」潘妮洛普,悲觀絕望地嘆了一口氣。
「不用啊。」奧菲莉亞露出一抹詭異微笑。「我們不必跑贏熊-我只要跑贏妳就行了。」話剛講完,她拔腿就跑。
迷思:如果讓自己活命的代價,是讓另一個無辜的人死去,這在道德上是可接受的嗎?
●我們為何要拯救瀕臨絕種的物種?為何要拯救跳鼠?失去了嘟嘟鳥,我們為何遺憾?
保育人士會出於人類的利益或潛在利益,做出簡單快速的答案,因此保育的合理性是以該物種對於人類的價值為前提:或許物種多樣性有助地球維持生態平衡,或許不同物種提供的基因庫有助醫藥發展、或許人們從觀賞不同種類的動物獲得快樂···我們對失去嘟嘟鳥感到遺憾,就是出自於這樣的理由。
假如跳鼠對生態或基因研究不具「工具價值」,我們也假設跳鼠習慣躲藏並棲息在荒蕪之地,所以人類難以看見牠們,無法從觀賞牠們得到快樂。這樣的話,這個物種還有價值嗎?
●在慾望與藝術欣賞之間,確實存在差異,儘管這種差異有時只是程度上的不同,但有時也會被混淆,例如有些畫家就曾受到模特兒的吸引,雖然他們聲稱是為了藝術而情不自禁。不過,在人體素描課上的模特兒,並不該被視為慾望的對象。如果畫家的目的在於滿足慾望,所以假裝畫畫,或真的開始作畫,就像盜賊裝成清潔工並真的擦起窗戶那樣,那麼他便如同那個盗賊一樣,設了場騙局。他的所作所為,等於傷害模特兒,儘管模特兒正斜躺著,全然不知他真正的意圖與慾望。
●產生信念的原因,必須與信念本身有所差異,才足以稱為原因。信仰宗教的教徒,有時會用經文內容來合理化他們的信仰:「那為什麼要相信經文呢?」「因為是神的話語。」;「為何要相信神的話語?」「因為經文裡這麼寫。」
支持你擁護某種信念的理由,必須與信念本身無關;你的信念出自於這項理由,但這一項理由並非出自於你的信念,理由與信念之間沒有相關性是很重要的,在許多方面如此,例如在討論健康時,如果診斷結果顯示你的心臟沒有問題,那你便能合理認為你的生命不會因為心臟而突然中止,如果你有任何早死的可能,那至少也跟心臟沒有關係。
●人們偏好非黑即白。差異明顯的答案。甚至連哲學家也是如此。「你要從甲地去乙地旅行嗎?若是這樣的話,你不如直接持在乙地,便不必舟車勞頓,」這種想法也許有時是對的,但一般來說,當我們移動到乙地時,移動本身也是有價值的,我們必須記得,即使我們是為了特定目的而採取某種行動,該行動本身仍然可能具有價值,不一定只是達成目標的手段而已,我們也許會開始幻想,如果蚱蜢玩的遊戲也有助於儲藏冬季糧食就好了;或是反過來想,如果喜好運動的人,能一邊踩著健身器材一邊產生電能就好了。
●為了活命,你會吃人嗎?
一名女士說:「我真想吃了你。」她的潔白大牙閃爍,眼睛透露著飢渴,雙臂環繞我的脖子。這個俱樂部盛情邀請我加入會員,再加上如此友好、熱烈的注視,我怎能不開心呢?
「誰要加入晚餐?」另一人問我。嗯,我確實餓了,在場的這些人不僅笑容滿面,充滿活力,而且還很慷慨,沒向我收會員費,因為他們說我是榮譽會員。我真是好傻好天真,那時我並不知道,在我熱情「加入」晚餐聚會後,我竟然被帶到鍋子旁,我既不是來用餐的客人,也不是來煮菜的廚師,竟然是「準備下鍋」的食物。我很快就發現,這群人不只是慷慨,而是過度慷慨了。
為人類服務是這家俱樂部的標語。後來我才明白這句話的真意。沒錯,食人族正活躍在倫敦的帕摩爾街。
我就要死了,看樣子是無法得到善終。我即將被煮熟,但至少跟我一起下鍋的配菜應該還不賴。
●「最偉大」、「最棒」究竟是什麼意思?我們有時認為是完美之意,有時則是指最獨立於思考之外的真實,不管是哪一種涵義,都與存在有關,並且都把不夠偉大,不夠格的特質排除在外。所以,想像中最棒的聖誕老人這個概念本身是矛盾的,因為不管聖誕老人有多棒他都受到許多限制,比如說他的身材必須能夠穿進一般大小的煙囪,才能送禮物給我們,同理,最偉大的存在也不一定有完美的視力,說著一口完美的愛沙尼亞語,或能跳完美的探戈,然而,就本體論的精神而言,我們或許能這樣主張:我們至少想得出一位很棒的聖誕老人,而他之所以棒,是因為他存在,所以,要是這樣的聖誕老人不存在,那我們便會遇上矛盾。
想要挖掘出這個論點中的謬誤,有一個方法,假設你向婚姻仲介描述你的夢中情人,但當對方幫你找來符合描述的對象時,你卻一點也沒動心,因為他找來的對象是虛構的。「噢,但你沒說這個人一定要存在呀」,這種說法並不能讓你打消退費的想法,不過,即便你一開始就加上「真實存在」的條件,那也算不上是個條件,因為婚姻仲介大可以按照你列出的條件製造出個假人。
有了婚姻仲介的例子後,我們便可以回到神的議題上,基於「想像中最偉大的存在的想法,我們可以推論這個存在擁有許多特質,例如非常強而有力。但從「真實存在」這個條件上,我們能推論的只有一點;上述那些特質是真實存在。一個東西是否存在,決於這世上是否有個合乎描述或滿足條件的東西存在。但在把整個世界搜尋一圈之前,我們又如何能確認呢?這種思路符合一句名言:「存在不是條件。』
~彼得.凱夫 (Peter Cave)/現任英國人文哲學家協會主席,倫敦紐約大學、倫敦城市大學與英國公開大學哲學課程講師
~《為了活命,你會吃人嗎?》
~《What’s Wrong with Eating People? ─33 More Perplexing Philosophy Puzz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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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慧淑(Su)】
譯者/作家/旅人,
日文翻譯、口譯及寫作經歷超過20年。
透過自遊與工作之便環遊世界三大洋五大洲,
總計造訪過40國n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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