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長時間,我都在尋找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想把它當作我的工作,但我一直都沒能找到,這期間我換了許多工作,且認識了很多人,從別人身上我學到了很多待人處事的方式,雖說兜兜轉轉我最後還是覺得做我自己比較自在,但我還是很感謝他們,是他們讓我見識到這個世界上有很多形形色色的人。
你也和我一樣不愛說話嗎?且不喜歡做沒有效率和沒有意義的事情嗎?很遺憾,大部分的公司都需要我們說著違心的話、做著和工作無關的事情,我試過融入群體,做那些大家都覺得平常的事,我也試過做自己,專心做好份內的工作、且說著那些別人不愛聽的大實話,顯然,我就成了那個主管們展現他們權威的犧牲品,所以難怪人家都說"會做人的人就不用做事了",可認真做事的人老闆通常都看不見你的,他們只會看到成天刷存在感的人,當然,也不是說認真做事的人就不會做人,可要是大家都只做人,那老闆們請一堆人去服侍他不就好了?何必分那麼多職務呢?
以前找工作,是以"錢多事少離家近"為基準,後來我想著,只要職場氣氛是好的、同事和主管也好相處的話,我就覺得我得感謝上帝了,可既使我標準這麼低,依然不容易啊!社畜們有同感嗎?現在的我,做著一份沒有成就感的工作,薪水也不多、離家也不近,但我可以一整天都不需要說話,可以做自己的工作,我快樂嗎?老實說我也不知道,但大家不都是為五斗米折腰嗎?至少我現在腰能挺直了,腰挺直才擔得起其他生活壓力不是嗎?
有人說,如果把喜歡的音樂當鬧鈴後,你會討厭起那首歌,但我覺得,是因為那首歌讓你迎接的是不怎麼美好的一天,它是漸漸地會形成一種心理暗示,告訴自己聽到這首歌,自己會變得不開心,當然也就討厭起歌來了,我想說的是,我用了同一首歌做了我的鬧鈴很長時間,而我仍舊是喜歡著那首歌的,我想,我是過得還行的吧!在看這篇文章的你,我想邀請你試試,測試自己究竟多久會討厭起那首你原來喜歡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