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和寫作是雙生兒。讀完寫作的書,我又去看了關於閱讀的書。
作為讀者,我們需要利用一些規則來看得懂作者寫甚麼。同樣地,作為作者,我們也應該利用同樣的規則來寫出我們所想的東西,這樣讀者才會知道我們在寫甚麼。
一個星期過去了,我沒有停止寫作。我給自己一個目標,至少每個星期都要寫一篇文章,哪怕是書評、影評,甚至是Point form的筆記。
寫了出來之後,我實在不想公開發佈,特別是評論性的文章。我習慣了自我審查。我不想別人聽見我的聲音。無論是現實或是虛擬世界,我都不願意和別人交流。但是,寫作就是為了和讀者溝通。寫給自己看的,還算是寫作嗎?寫作的對象如果只是自己,不如回去寫日記就好了。
我的迷失是,不是找不到題材,而是找不到寫作的理由。大概我只想將寫作和閱讀當作娛樂,而不是興趣。其實人生也不一定要培養出一種深度發展的興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