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自北方的亞洲市場,因自我意願;融入了位在南方的工作崗位。本意是因“沉潛”而來,可是;並沒有因而忽略了我應盡的“階段”任務。
‘’階段‘’?對了,我內心是有一個尚未確定的長程計畫,我得再摸索。眼前重要的,我必須把心裡面一直都在的生涯規劃;還不足的部份給補起來,以免愧對“有恩於我的人”。簡而言之,我應該;為所當為。
安頓下來之後,有兩個面向的事情首先要展開。其一,我想和我的亞洲總裁同事聯袂造訪東亞各市場,主要介紹幾個重要的經銷商‘’大咖‘’,讓總裁和他們有面對面的人際互動
其二,我的新職務包含了東南亞行銷總監的任務意涵,我這個EVP也必須開始對幾個東南亞指標市場做臨場的了解。於是,開始有一些勤前的準備。
就說我被賦予的東南亞行銷責任,為了方便以後的工作,也算是禮貌性的接觸,我給幾個有幾面之緣的經銷商老闆打電話;寒暄一下。同時;我也約談負責這些地區的經理同事,了解一下我們自家人對這些經銷夥伴的看法。
這時;一位私交不錯的新加坡幕僚舊識,私下跟我說,東南亞一些國家對我接手行銷總監的職責有些微詞。起因是,我的“惡名昭彰”。突然我有點感覺,我人都還在樓上沒下來,樓下的人好像已經聽到了急促的下樓聲響,心裡頭還有些圈圈叉叉的想法。這個就得話說從前了。
在歐亞工業水準落差很大的時代,歐洲產品銷售亞洲享有高價和高品質的雙重優勢。因此,藉由平行輸入賺取利差的;大有人在。更變本加厲的,有些人乾脆銷售“偽劣仿冒”的產品,獲取更大利益,引發的問題就更加龐雜了。
這一類不法行徑在圈外流竄已經是夠頭痛了,最糟糕的是有些生意人仗著雄厚財力;取得國外品牌的代理權,然後實質做一些“掛羊頭賣狗肉”的勾當。這個屬於圈內的不當商業行為,也是市面上常見的通路秩序大亂的根本原因之首。
路人甲販賣仿冒商品,得手的機率不會很高。要是名牌通路成員做這樣的醜事,上當的人就真的不少了。再怎麼說,‘’幌子‘’還是能騙人的
這類像是‘’貓捉老鼠’’的額外工作壓力;給品牌經理人產生不小的困擾,尤其在沉重的業績壓力之下。戮力從公的經理人很多,因為那是專業的責任。只是在東亞地區,由於東方文化的薰陶,在人際關係上,願意鐵面無私擋人利益的事;怕不是每個人都做得到。有些經理人捨不得經銷商的強大購買力,選擇睜一眼閉一眼的做法,對明顯的弊端無限期的姑息。
我呢!在成為有權責的‘’業界老鳥‘’之後,對於忠實經銷商利益的維護,說兩肋插刀;並不為過。反之,對於仿冒的打擊; 我是有幾個步驟執行的。
由於我常跑市場,就經常有機會被真正的使用客戶(End Users) 當面投訴;有品質或外觀的瑕疵。經過查驗,發現根本不是我們的產品,但是包裝和其他識別符號就是。還有些客戶直接向歐洲總部告狀,案件自然扔到我頭上。這類的事態不勝枚舉,反正;就是紙包不住火。剩下的;就是我們原廠如何應對處理了?
我的做法,是直接告知經銷商老闆,並給六到九個月時間出清手上存貨,並希望給我們不再犯的承諾。處理這樣類似的仿冒行為;幾乎是日常工作的一部份。回歸正途的經銷商很多,然後;就像沒發生過事情一樣,繼續攜手前行。
可是,執迷於賺快錢、賺大錢;不願就範的經銷商也不少。通常;在溝通無效後,我就斷然終止了雙方的合作協議,停止任何供貨,同時公告週知。因為,事實是處理過好幾件,我因此獲得了一個 ‘’暱稱‘’,在公司圈內被戲稱為‘’中盤商殺手‘’ (Dealer Killer)。
在外面的世界,某個商家因為仿冒被除名或被法律制裁,理當不會公然敲鑼打鼓,痛罵品牌商的絕情。因此,我的圈內“惡名”怎麼會傳到東南亞各國經銷商的耳朵?是酒酣耳熱後的笑談八卦材料?還是政治操作的情報洩漏?這就頗值得玩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