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代的台灣,正是個從傳統轉變為現代化的關鍵年代,無論在硬體建設、或是思想觀念都益發開放,隨著西方思潮傳入日本,生活型態面臨天翻地覆的轉變,這時期的男男女女談起戀愛又會是什麼模樣呢?
小說家吳濁流曾指出,「當時,男人想女人,馬上就會和結婚聯想在一起的。」當時男女分際極為分明,就連已經訂婚的男子,也不能到未婚妻的家。
「那是個男人和女人秘密談話就被視為通姦的時代。」吳濁流說。
直到1920年代,正值日本大正末、昭和初的年代,來自西方的維新風潮傳入日本,社會上鼓吹「自由戀愛」的聲音才慢慢出現。
「結婚前兩人之間,必有十分的理解及愛情存在。」
當女性終於得以解放纏足、受教育、甚至成為職場粉領族,加上大量的「毛斷」(摩登,Modern)物質出現在大眾媒體或各式商品廣告中,有了獨立的經濟來源可以犒賞、打扮自己;社會上的審美觀也在改變,取代布褂長袍的是洋裝、高跟鞋、絲襪,合身剪裁更能襯托身形,展現女性的美麗。
李火增的妻子李林招治(圖片來源:國立歷史博物館)
除了身體的解放,思想觀念的解放也同等重要,許多日治時期的文學藝術作品都歌頌「自由戀愛」這個命題,例如1933年的台語流行歌「跳舞時代」歌詞:
「阮是文明女,東西南北自由志
逍遙佮自在,世事如何阮不知
阮只知文明時代,社交愛公開
男女雙雙,排做一排,跳狐步舞我上蓋愛」
正反映了摩登時代新女性亟欲跳脫媒妁之言、由父母安排婚姻的舊時代,追尋真愛的精神態度。
既然追求自由戀愛,那麼約會就是很重要的環節,這個時代咖啡廳正流行,戀人們到咖啡廳喝一杯從西方傳入的苦澀飲料,雖然還不太清楚這苦苦的飲料哪裡好喝,不過有了對方的陪伴咖啡的苦算什麼?而且在咖啡廳約會就是時髦!
第二會場專賣館及森永喫茶店の夜景 (圖片來源:國家文化記憶庫)
不過,這種類似我們認知中的咖啡廳,在當時應該是更接近喫茶店(きっさてん)。至於「珈琲店」(カフェ)比較接近現代認知中的酒店、夜店,可以喝酒、有女給作陪,讓沒有戀人的男子只要付錢,也能享受暫時的戀愛快感。
女給(日文「女給仕」(ジョキュウ)的簡稱),即有女服務生之意,但除了一般店員的接待及服侍工作,也擔任與客人聊天、玩樂的角色。1930年代台灣吹起自由戀愛風氣,卻仍受傳統婚姻觀念束縛,因此提供曖昧互動、肢體接觸、戀愛氛圍的女給,成為摩登珈啡廳中的一大亮點,讓不少人慕名到珈啡廳消費。(資料來源:臺灣女人)
隨著來自西方追求自由平等的風氣傳入當時社會,大眾對戀愛的渴望也成為潮流;而論及感情,總少不了灑狗血的事發生。
1913年的艋舺,一名來自日本的娼妓和在醫院賣豆醬的有婦之夫台灣男子墜入愛河,後來被老婆發現,禁止他再去妓院;最後兩人決定服毒殉情。據說兩人搶救時,都希望先救對方;此後一年內,發生了十多起殉情事件,有人稱這是「中時代思潮之毒」。
當然,除了愛情的美好,劈腿外遇這種事也是屢見不鮮。當時雖然沒有現代科技幫助抓姦,只能靠「眼見為憑」,但是三人(或多人?)間的愛恨情仇則是一點沒變,這些灑狗血的劇情不管在哪個年代,依然是八卦的焦點,現在讀起來還是會嘖嘖稱奇呀!
雖然自由戀愛日漸風靡,但其實社會風氣並沒有想像中的開放。例如「同姓結婚」便是當時的大忌。例如創立解放纏足的「天然足會」的台灣仕紳黃玉階的兒子黃天鶴,與看護婦黃江哖相戀,但兩人同姓,且黃天鶴已婚,犯下了多重禁忌,兩人因戀情遭受強力反對,最後決定殉情。
在東方白的小說《浪淘沙》中,女主角丘雅信(參考人物原型為台灣第一位女醫師蔡阿信)與初戀林仲秋原本論及婚嫁,也因為雅信的生父姓林,兩人被迫分手,可見「同姓結婚」在當時的社會遭受多大阻力。(《浪淘沙》也有拍成電視劇,非常好看!)
延伸閱讀:
不只飲料和爵士樂,還有青春女子的呢喃與陪伴:臺灣珈琲店的小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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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籍資訊
1.
▸ 書名:台灣西方文明初體驗
▸ 作者:陳柔縉
▸ 出版社:麥田
▸ 出版日期:2011 / 10 / 07
▸ 購書連結:樂天kobo、讀冊TAAZE、金石堂、讀墨Readmoo
2.
▸ 書名:阮ê青春夢:日治時期的摩登新女性
▸ 作者:鄭麗玲
▸ 出版社:玉山社
▸ 出版日期:2018 / 06 / 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