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有提到,對於順服,有個常見的誤會就是將順服本身「美德化」,簡單說,為順服而順服,就算是做壞事,只要順服你就擁有美德……
這種狀況下順服變成一個物化人的狀態,人的情感與需求消失了,只有機械式的的結構,這其實還造成一個很糟的現象,就是停滯。
我上次也提到,上帝對人類有計劃,人類演化的終點,將會是成為基督的新婦。
這代表我們必須追求進步,不斷變得更好。
可是錯誤的順服要求我們不要質疑,只要照做。
要知道,一個用錯誤方式執行順服指令的社會,就像一座工廠,沒錯,他可能可以運作,但也只能「這樣運作」,永遠不會改變,因為這不是一個有機的環境。
我們必須在順服的關係中,以生而為人的立場,首先順服上帝的旨意,於是我們能在人與人之間的順服裡面有個更高為的監督--我們能透過思考,想像出更好的、更進步的執行方式(或者拒絕執行)。
這樣我們才有自由。
要理解,自由不是我想幹麻就幹麻,如果只有這種目的其實有點無聊,自由要追求應該的是種心安理得的狀態,而不是只看能不能做或拒絕某些事情。
(這就是只把上帝看成是愛的問題所在,以為上帝只是個爛好人,不干涉、不裁決、漫無目的、放任人類胡搞……,沒錯,上帝當然是愛,但祂「不只」是愛,這也是某些自然神論或史賓沙諾的上帝所犯的錯誤。)
我們偶而會聽到有人抱怨他為家庭犧牲多少,家人卻不知感恩之類的,換句話說,他的順服是不甘願的,所以也是不自由的。
但如果以愛為出發點,那就沒有犧牲的問題,而是自由選擇的問題。當你選擇為家人付出,而且「心甘情願」的時候,你就是自由的順服。
當然,這件事沒那麼單純,很多時候,一開始的確是心甘情願的付出,只是當付出得不到回報的時候,苦毒就來了,實際上的確很多家庭或教會服事有這種例子……,所以,這種反省是大家都該注意的,一是不要拿自己的委屈來情勒,但同時我們也要看見別人的付出,這是互相的事情。
也就是說,只有當我們彼此順服,彼此才能得到自由。
當然,這社會難免會變成有人付出,有人不付出……人都是有罪的,而這正是上帝使力的地方,因為我們最終的裁判與安慰都是來自於上帝,如果我們把終極的順服對象擺在上帝身上,那麼我們對於人與人之間的問題,自然會更加寬容(只是更加,我沒說要完全,上帝能明白我們的軟弱,這太難了)。
當然,講到彼此順服,那麼在社會組成上有著權力身份的人,更該警醒自己有沒有濫用順服這個要求,例如牧者、長執或者教會本身,至少我這輩子聽過很多關於順服的講道或者文章,但能讓人得到安慰的很少,定罪的反倒更常見,而且還會先說如果你聽了不舒服表示你不順服……這是雙重定罪,卻沒意識到自己的說法其實是在壓迫,而自由的基督徒其實應該「反抗壓迫」的。
相反的,對於感到委屈的一群,例如離開教會的人,在講到順服的時候又往往會咬牙切齒,並對於聖經強調順服感到不滿甚至厭惡,甚至對基督傳講的道理有了誤解,進而離開上帝,最後失去信仰裡的自由。
或許,這只是因為我們沒有好好認識什麼才是順服,因為,在上帝面前,順服跟自由其實是雙生子,順服帶來自由,而真正自由的人自然也會懂得順服。
關鍵在於,我們有沒有真正認識順服與自由。
大家真的可以好好想想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