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造橋鋪路的行為並不影響自己前往目的地,能有捷徑當然很好,但沒有捷徑,自己也能走到。 如果只因為有所貢獻,就要改變他人的目的地,藉此奪走人們的心智與自由,就會是邪教。 但以人為本的人文主義,是「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的文明文化根源,以人為目的,又有何不可?
「魔鬼藏在細節裡」,表面上一樣都是「目的驅使著人前進」。 以人為目的,讓更好的人來使用自己的生命;以目的為人,讓更好的自己來去滋養其他的人。 這兩者之間,就是有著截然不同的天差地別,其中最核心之處,就是在於保有自由的可能,允許更好美好的發生。 因為戒律始終只是生機蓬勃、生意盎然的神聖,具體用來形成彷彿燈塔般存在的外在形體,而不會不著邊際而淪為海市蜃樓,所以就是懂得核心的自由,才是生命的源泉,因此才會包容慈愛地允許戒律宛如不存在。 而在以上的前提與論述中,個體的「嚴以律已,寬以待人。」,只是我在訴說著自己,究竟有多想要接近自由與美好而已。
就是這樣地既深奧又奇妙,明明遠離戒律從而擁有自由,卻又因為遵循戒律而更加自由,最終才知道戒律根本不需要存在,但是無限神聖的美好,也應該適時適地,適合地擁有著其外在,以便達成基於榮耀的給予,這才有了戒律。 從而具體實踐出「玄之又玄,眾妙之門。」的大道。 在以上的生命旅程裡,不難發現,生命本身就擁有神聖,我們應該探索的是生命在誕生之初就被賜予的天賦(Gift),只要懷有著這樣的思維或心思,就會自然遠離邪教。
生命很美好,一直去定義什麼是邪教,其實也是一種浪費。 從古至今,也沒有什麼聖人與偉人會去主動創教,都是人們為紀錄以及更好的跟隨,才被動塑形成型的存在,好的教派,本身就像戒律會存在的根源一樣,有著一模一樣的生成邏輯,目的地也是一樣的通往著真理。
生命一直都極具深奧卻又無比簡單,活著,本身就是一種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