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政治學派系政治研究的意義外,台灣地方派系的出現反應了台灣社會的什麼特質?應該怎麼看待與解讀?起源與內容演變為何?又是怎麼定義與互動的?是否光靠「恩庇侍從」就可以說明呢?陳介玄教授30年前這篇研究論文,仍舊是理解此一主題的經典。
本文認為,應將地方派系的形成與發展,視作地方性社會網絡結構的形成與發展,因此不能僅關注「派系」本身,而必須從三個網絡:「派系網絡」、「樁腳網絡」和「俗民網絡」構成的結構進行討論,理解這三個不同層級卻又緊密關聯的網絡的互動機制。
其次,三大網絡之間的互動邏輯依循著三大利益原則:政治、經濟與象徵利益。再者,以網絡的屬性來看,「樁腳網絡」扮演承上啟下的中介功能,對於派系形成與存續扮演特殊的角色,且須釐清「政治行動」與「政治取向行動」兩大政治行為類型之差異,觀察三大網絡在權力結構中的互動,進而理解地方派系的形成與發展,其實是地方社會一種「再團體化」的機制,是台灣作為「關係社會」結構特質的展現。
臺灣地方派系的形成與發展,部份源自日本時代臺灣地方菁英的延續,而戰後實行地方縣市選舉,則成為地方派系誕生或成熟,進而轉化、形成網絡的變壓器。故日治時代以降,一人或少數自成一派的派系,逐步形成以縣市首長為核心,自上而下垂直貫穿到鄉鎮市長、代表乃至村里長的派系網絡。
派系一旦透過選舉形成派系網絡,即能夠進退有據、靈敏地攫取地方資源和政治權力,並藉長時間刻意經營,經過逐次選舉考驗、驗收及汰換其網絡經營成果後,即具有強大的聚合和動員能力,變成一個具有龐大能量與籌碼的團體行動單位,亦因選舉之故,亦不斷再製了支援、補充、擴大或削弱派系發展的「樁腳結構」。
而派系要角多數具有正式組織頭銜,此係因需要在日常生活行動上,突顯其政治行動的本質,政治行動即是指以政治利益及政治權力為其行動的目的,並在日常生活言行中,自覺地以此政治目的為考量的首要歸依,因此派系成員多半會展現出其以地方政治為其生活重心及職志的政治狂熱色彩,俗稱「參政治的人」。
不過,派系網絡在攫取資源及權力的合法性政治鬥爭中,光靠其力量不足,它僅係團體行動的發動機,而真正起到傳遞資訊、進行動員者,則須依賴「樁腳網絡」。
樁腳網絡與派系網絡的差別在於,不論大小樁腳,均不一定是正式組織位階上的人,各種團體領導者或頭人都可成為樁腳,並納入網絡。因此樁腳網絡成員性屬流動,派系網絡成員則較為固定,兩者可互為其中成員,但樁腳不一定是派系成員。
且因樁腳網絡構成多元,成員行動不似派系屬於政治行動,而是「政治取向行動」,此指不一定以政治利益及政治權力為其行動的目的,經濟利益及象徵利益都可以是行動目標,但實現目標的手段可以透過政治達成。在日常生活言行中,樁腳網絡成員的政治取向行動,會以現實情感或利益作為靠向哪個派系的判準,所以也較無政治狂熱色彩。
而樁腳的存在價值來自於其擁有的人際網絡,必須具備隱性或顯性的人際網絡,或者開發人際網絡的能力,網絡大小則決定其為大樁腳或小樁腳。而功能上,首先其作為承接派系動員指令的傳動機,它必須擬定自己網絡內的動員策略,計算有用的人情效用,預估可能的得票數。再者,其作為工具機角色,必須挨家挨戶實際走訪自身網絡內的選民,進行地毯式接觸、送禮、固票乃至說服改宗的工作,進行派系的深根廣植。
然而,樁腳跟派系之間的關係並非上下從屬,而是既和諧又衝突、既聯合又鬥爭、既平靜又緊張地權術角力平衡下的形構體關係。「俗民網絡」則是看清兩者關係的關鍵。俗民網絡亦即樁腳網絡真正能動員的有效邊界,亦或者說是群所能夠吸納的群眾數量。透過將這三者結合來觀察台灣地方派系運作,將會發現派系運作遠超過了政治及道德的判斷,而有一定的社會邏輯在支持它發展。
地方派系之間的主要黏著劑是「政治利益」,即是取得與鞏固政治權力,能保住它以政治為核心形成的社經地盤,所以政治利益既是目的也是手段。故派系內的水平連帶(縣市長-議員)或垂直連帶(縣市長-鄉鎮長-村里長),其連帶基礎均係政治利益規格的一致性所能達成的共享效果,例如經濟利益(包工程)和象徵利益(地方上有頭有臉),是政治利益生產過程中的自然再生產結果。故一旦以政治行動廁身派系,則政治利益則係派系人的最終歸屬。
扣除在兩大網絡佔有身分者,以政治取向行動所劃出並與派系連結之樁腳,數量眾多,夾在派系與庶民兩大網絡之間。這些人三教九流,不限以政治為業,在各種社會舞台扮演一定耀眼的角色,選舉期間會看到他們與派系人物關係密切,熱絡不下主角。
然而,派系與樁腳的黏合,無法僅以「政治利益」收買,更需要經濟利益與象徵利益。經濟利益指如財貨、地皮、職缺或各種可變換成貨幣的媒介,象徵利益則指藉由宣洩情感、理念貫徹等精神上成就,包括恩怨平衡、奇檬子、地緣血緣認同或政治理念的契合。派系必須權衡運作此番多元利益,才能換取短暫的忠誠與組織力,穿透傳統的人際連帶邊界,串聯收編不同層級的網絡。
身處行政系統的樁腳網絡成員,與派系有較濃的經濟與政治利益連結。而非政治取向者,則依不同情境換取利益,例如紅包見面禮、醫療、婚喪、介紹工作、升為正式人員等不一而足。事實上象徵利益的涵蓋範圍甚廣,特別是選舉累積的恩怨,是必須謹慎的兩面刃,不過政治理念這點則連結效用不彰,發揮空間在地方派系結構之外。
派系很難完全控制樁腳,除卻樁腳較無強烈的政治利益欲求,也因為樁腳的經濟利益與象徵利益背後有著複雜的人情脈絡與心態結構影響互動成效,而派系很難改造這個結構脈絡,兩種利益更時常交錯混雜,因此當派系政治利益無法搭配甚至產生衝突時,就會與樁腳形同陌路,甚至為敵。
以此觀之,派系與樁腳並非絕對支配與恩庇關係,從行動、目標、生活連結、利益的處理順序雙方均有根本不同,此種關係彰顯出地方社會日常生活的邏輯,並不特別保障任何團體具有壓倒性的絕對支配權力。相對派系,樁腳絕非弱勢的被支配者,更因為他們掌握俗民網絡,因此具有對派系反制的力量,樁腳這種隱藏、曖昧、分散又迂迴的權力,可以從派系對樁腳的揀選、樁腳對其網絡運用之策略與邏輯看出來。
派系選擇樁腳有其評估與策略,扣除地方派系對其權力結構的變化進行調整外,最重要的莫過於俗民網絡的大小,即俗稱人脈的動員力。然而派系對人脈動員力量的揀選,卻又給了樁腳議價籌碼與空間。這從派系分裂或演變過程中,派系的樁腳爭奪戰可以看見,因為派系對樁腳的佈建與挖掘充滿緊張與不確定性,所以對樁腳的關係緊張形成一種心態與佈局的防衛手段與策略,且不能夠曝光樁腳,以免對手挖掘,從而也使樁腳必須更謹慎盤算,以求在不同派系間虛應故事,謀取最大利益。
派系的選戰策略也相當程度看樁腳臉色,並非下達命令就可以了。因為不同樁腳,利益多元,不想被單一面向綁死,以應對派系結構的變動,從中尋找新利基和謀取人情平衡,也避免被派系染色。故樁腳應對派系通常檯面檯下兩手策略,並盡量低調,樁腳最積極時係政治利益與派系相近,這時就會主動連結最有利派系,或者主張利益均霑。
不過,樁腳之所以抗衡派系,主要來自於害怕自己網絡資源透明化,以至於整個網絡系統完全被派系接收,因此會盡量避免派系直接與基層接觸,若派系硬來則會招致反叛。而派系則反其道而行,直接下鄉,或盡量將樁腳染色後綁樁,使之無法搖擺。故雙方關係既合作又對抗,是一矛盾的組合體,也在這種動態的長期經營關係下,使得地方社會不斷地進行再團體化。是以地方派系實是臺灣地方社會「再團體化」發展邏輯的結果。
「人往來無法斤兩計算,只要還有相處,人情是還不完的」,臺灣是以「人情」與「關係」構成其社會網絡結構,對於一般人民來說,政治利益並非其唯一或最重要的關懷,反而經濟利益及象徵利益更貼近日常所需,是故婚喪喜慶紅白帖要到場,滿足經濟與象徵利益,進行人情往來、建立關係以取得「關係資本」,派系、樁腳絕不敢馬虎,地方派系借用這種社會結構而發展,使其得以透過選舉成熟化到具有政治支配力的基礎。
這種在地邏輯與結構使地方派系與樁腳必須長期經營,進行長期且龐大的人際工程,才能建立有效的網絡,將地方社會團體化或再團體化,於需要時展現「派系策動-樁腳行動-串聯俗民」的運作邏輯與力量,透過把握三大利益的高超社會技藝,不斷在關係中尋得新的平衡點,使地方派系不僅以一個政治派系成功盤據地方,更以一個社會派系存在,獲得社會給予正當性認可。
儘管隨著經濟發展帶來的社會權力分化與複雜化,使得派系更難以掌握權力的平衡,也更耗費氣力,加上人人現在都想當頭,也削弱了樁腳的動員能力與影響力,但台灣若未走出人情與關係構成的「關係社會」基本結構,地方派系仍會此起彼落地活躍於社會。
討論地方派系,不能僅與一般的人脈概念混為一談,因為地方派系擔當了地方社會建構的機制,乃在於派系網絡透過對於樁腳網絡的動員以掌握俗民網絡,將對不同行政區邊界、傳統邊界的人際組合進行重塑,這種網絡的重新建構工程若失敗,地方派系將失去其地方政治承攜者的政治合法性與正當性,其就無討論意義。
民主制度則被地方派系更巧妙地運用於地方社會再團體化的經營,使之能強化其對於人脈資產的掌握,讓他們足以分配與組合各種利益,展現給一般民眾看,並成為代理人。現今地方派系最大的挑戰,不再是如何尋找黨政資源恩庇自身成員,而是如何面對和滿足樁腳和俗民網絡日益複雜的需求,特別是政治理念的要求,如僅以一時政見搪塞,將導致關係的轉變。
民主政治發展惡化的問題並不在於地方派系本身,因為地方派系完全可以做到符合民主真意的政治統治,問題在於樁腳及俗民網絡的成員應該如何以怎樣的標準與態度去揀選及要求派系。當派系網絡面臨前兩者的要求,就不再能夠以政治利益包裝著龐大私人性經濟利益,並藉此獲得政治合法性,而是必須真正落實為民服務,才能走向新的地方政治與全新的政治派系。
關係是臺灣社會的一個核心概念,派系則是其轉化出來的最重要概念,因此它的產生極為自然,以此觀之,派系並不是一個道德是非問題,而是如何賦予其更好定位,使之成為理解社會基本結構的可能性,故必須將其重新還原回日常生活的脈絡,就可以跳脫一般的褒貶概念,發現派系與社會的連帶,以及看到被忽視的日常生活結構,如何影響乃至支配了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