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上次討論,我們能在性騷擾論述脈絡中,看到受害者形象如何轉變。首先從1970年代面對不公的憤怒主體,變成飽受心理創傷的被動與柔弱主體。而到了1990年,以至爾後的30年,被賦權的受害者又成為必須對自己負責的能動者。本書作者Lazard指出,這樣的轉變是政治性的,同時也是對抗性的,性騷擾受害者(主要是指女性)被擺在「能動性即善,被動性即惡」的二元對立框架中,並在其中游移,以識時務地符應於當前的異性戀常規。這樣的常規我們並不陌生,像是台灣「母豬教」事件中的「愛女-厭女」結構,規範什麼是好女人、什麼是壞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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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出現的「性騷擾」論述,挑戰了社會結構中的文化支架:異性戀常規。受害者的建構與社會不公正緊密相連,這一點可以從 1975 年《紐約時報》的一篇文章《女性開始公開反對職場性騷擾》(Nemy, 1975)中清楚地體現出來(註1,p.44)。受害者被呈現為「決心堅定且憤怒(但並非病態怨恨)的變革推動者」(註1,p.46)。然而到了1970 年代末和 1980 年代,焦點從社會不公正轉向女性的情感困擾與性暴力的心理後果(Loney-Howes, 2019)。我們所想到的受害者(女性),是一個優柔寡斷、憂鬱、哭泣、無助、被動、等待救援的主體,然而同時,也使加害者(男性)成為暴力的根源。要怎麼解決性騷擾?被簡單的與解決男性連結,也因此在反撲話語中,往往理解為女性主義者仇恨男性,並被視為對公民自由的威脅,甚至被調侃的稱之為「受害者女性主義」(victim feminism)。在台灣演藝圈#MeToo運動中,我們也看到類似觀點,有人認為這是一場「你說什麼就是什麼」的「獵巫行動」。
到了1990年代,試圖擺脫女性被動框架的後女性主義(postfeminist),巧妙地與流行文化帶起的新女性形象結合,能動與賦權被視為女性受害化的解藥。許多研究紛紛指出,這樣的論述將帶來更進一步的壓迫。如Burkett和Hamilton提到,後女性主義敏感性強迫女性展現性別能動性,忽視了同意的持續協商,因為當性別平等時,女性不能再表達不安。Pomerantz認為,當女性聲稱自己經歷過性別歧視時,她們同時也在聲明某些人對她們擁有權力。這一主張將女性和女孩定位為無權的受害者,並削弱了她們將自己與獨立且賦權的女性形象對接的能力。而從新自由主義框架來看,Baker提到,受害者身份成為自我創造的產物,痛苦成為心理上的選擇,而不是由錯誤所強加。Conley更精闢指出,在2008年全球經濟危機後,這樣的歸因提供國家對女性性暴力和家庭暴力削減服務資金的理由(註1,p.53)。在台灣,輔大夏林清教授對受害女學生說「我不要聽一個受害者的版本,我要聽你作為一個女人在這件事裡面經驗到什麼!不要亂踩上一個受害者的位置!」。
那麼這樣的壓迫結構,又如何爆發出反動危機的呢?#MeToo運動,如何代表一次非凡的歷史性轉變?指標性的轉變,在於受害者不再是歷史上那種受到抨擊的身份,似乎沒有妨礙個人加入揭露聲音的行列(註1,p.53)。受害者似乎不再是歷史上困擾的身份,然而作為點燃運動怒火的特權階級女星們,所展現的自信、能動性、號召力和影響力,難道不是再次加強了「能動性即善,被動性即惡」的二元框架嗎?對此,Lazard有不一樣的看法,並認為我們有必要重新檢視演員Judd、歌手Swift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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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歌手Taylor Swift控告電台DJ David Mueller在兩人合影時抬起他的裙子並抓住他的屁股。從CBS新聞摘錄中,我們看到報導將焦點放在Swift的賦權,而非他的痛苦與受害。在法庭上,Mueller的律師質問「那為什麼你的裙子前面沒有移動?」,Swift答「因為我的屁股在我身體的後面!」(註1,p.56)Swift回答直截了當、嚴厲且毫不動搖,並表示,他不會讓Mueller的律師讓他覺得這是他的錯:「我不會讓你或你的客戶讓我覺得這是我的錯,因為這不是我的錯」、「我正在為他的生活中不幸的事件負責,而這些事件是他自己的決定的結果,而不是我的」(註1,p.56)。透過律師荒謬的質問,Swift被描繪成機智、堅強,「對抗性」表現與被動的受害者化觀念形成對比,並成功將責任重新歸咎於Mueller,代表了對二次受害化的公開拒絕。
二次受害化的問題,同樣出現在演員Ashley Judd的反思中。2015年的訪談中,Judd反思到「我有一種感覺,如果這個內容在線上,大家有機會發表評論,很多人會說,『你為什麼不離開那個房間?』這是受害者指責」。接著Judd問題化了自己對自我指責的反思,反映出受害者指責更廣泛的文化回應:「我曾經對自己很苛刻。這是過程的一部分。我們將羞恥內化。〔...〕我對自己很嚴厲,因為我沒有說:『好吧,混蛋,我報警』。〔...〕事實上,我所做的是非常聰明和自保的。這是我們內化這些態度的另一個層面,而和其他人交流是如此重要,因為這樣才能採取行動」(註1,p.57)。
Lazard認為,如同研究者McCaffery、Stringer所說,對Swift和Judd的論述,不能簡單地用「能動性即善,被動性即惡」框架來套、視之為「女性主義賦權」的重演。首先,論述中「女性主義」一詞或「能動性即善」概念出現的少之又少,意味著不旨在對抗「被動性即惡」。反之所呈現的,聚焦在受害者的一系列經歷,即他們受害、反思、站出來、發聲,到現在的一系列過程。簡言之首要呈現的,是他們如何透過拒絕合作,來顛覆受害經歷的「過程」。受害者有了歷史而變得立體,不再是單薄的能動者或受害者,而應該用生還者或倖存者,來表示他們是從受害當下走到現在的生活連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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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也有學者指出#MeToo運動中種族主義、殖民主義的問題。Boyle(2019)指出《時代》雜誌引用了一種非常選擇性的白人自由女性主義歷史,儘管標籤具有廣泛的影響力,但仍然是白人特權女性的受害經歷最為顯著,相較之下,凸顯出對MeToo運動發起人,非裔美國民權活動家Tarana Burke的忽視。Mohanty(2012)也提到,女性作為受害者的刻板印象,通常將非西方女性描述為更為受害的。在這種語境下,行動力可以理解為白人女性的賦權表達(如Amos & Parmar,2001;Bulbeck,1998;Parashar,2016;Spivak,1994)。而Lazard提到的生還者概念,正是企圖透過複雜化和立體化個人經驗,來將種族、行動力議題凸顯出來,從而認可和合法化有色人種女性的經歷。
針對生還者概念,採後殖民批判的Phipps有不一樣的看法,Phipps認為,當前女性主義趨勢都是在白人框架中形成的。首先,「受害身份所附帶的脆弱性對白人女性而言,比對有色人種女性更容易取得」,故被轉化成堅韌生還者的也只有白女人,而這個堅韌,已成為新自由主義理想中好公民的附屬品,這些人對自己的生活負責並克服逆境。這些受害者,在新自由主義父權制中被編碼為白人和中產階級(註1,p.59)。對Phipps(2019)來說,這些文化模式突顯了「女性在當代受害身份與生還身份、受傷與堅韌之間的雙重困境」(註1,p.59)。換言之,Phipps不同於Lazard,他認為生還者並未擺脫二元框架,只是新自由主義下「能動者」的再次變體。
對此,Lazard精彩的回覆到,Phipps的批評同時也顯示出過分依賴「特權白人女性被描繪為脆弱、弱小和性脆弱」的文化表徵。儘管這的確相關,但顯然案例的論述重點並不在此,並不以脆弱為主題,而是根本性地聚焦在挑戰受害身份,推翻女性受害的傳統理想。Lazard繼續談到,我們當然可以將Swift的報導理解為一位有權女性利用國家授權的方法,將一個男人繩之以法的故事,這並不顛覆現有秩序,並且專注於自我努力,以賦權自己符合新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精神。然而,這並不是Swift和Judd個人見證的唯一意涵,因為他們,已成為女性主義集體行動的一部份(註1,pp.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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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Lazard主張,在繪製受害者政治的地圖時,關於行動力和被動性之間的極化可以靈活運用,服務於舊有和新的異性戀規範理想和特權體系(註1,p.62)。如Worrell(2003)所言,這些運用塑造了「誰能發聲、他們能說什麼以及他們的聲音獲得什麼合法性」(註1,p.62)。Gavey(2018)也提到「在這些空間中,來自各種不同的抵抗敘事可以被聽見。這包括那些女性反擊並取得勝利的敘事,也包括那些並未被經歷所心理摧殘的女性的敘事」,他並沒有排斥受害語言,而是主張應該朝著正當化各種抵抗敘事的方向發展,由此我們才有機會如Stringer所說,接觸被隱藏的女性主義豐富歷史,以重新奪回受害身份。
這樣的受害者政治地圖,就像是德國歷史哲學家Benjamin的星陣歷史結構,我們必須去談它,才能展開新的場域。藉此尋找族人,找到安身立命的所在。
註
【延伸閱讀】
Sexual Harassment, Psychology and Feminism(一)導論:我們共同創造的生活連續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