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工作者不代表不需要與人有實際上的接觸,面對客戶時,準時赴約是一個很重要的關鍵。
今天無論是跟朋友還是客戶碰面,約定好的時間就是承諾,也是信用。如果遲到五到十分鐘,朋友可能會因為交情而寬容、體諒,但若是面試、或與客戶洽談正事,哪怕只晚到五分鐘,觀感已經不佳,更不用說超過半小時了。
如果不重視守時,輕忽時間,那他人對於你對這份工作是否也會馬虎,抱持質疑的態度,也就不以為奇了。守時,也是信用的展現。
人生總有意外,有時候事出突然,無法在約好的時間抵達,在發現自己可能會遲到,最好立即或事前與對方聯繫,而這種聯繫,不建議只用文字訊息。
現在的人太習慣用LINE,但緊急之下,還在LINE來LINE去,之後再抱怨對方怎麼沒看到你所留下的訊息,似乎顛倒本末了。
情況緊急,何不直接打電話,這樣才能確實讓對方知道你的情況,也是基本的尊重。但也不要在約好的時間那一刻打電話跟對方說會遲到,如果早點跟對方說會遲到,那對方多出來的時間也可以進行更有效的運用。重視他人的時間,也是「尊重」的一環。
除了遲到,其實「早到」也可能讓對方觀感不佳。我舉自己的例子:有一次跟廠商見面,我提早一小時抵達店門口。雖然約的是下午三點,但我兩點就到了。因為覺得太早,就在附近待著,這時候,另外一位伙伴也來了。後來下起了雨,我與夥伴討論後,在兩點四十五分時決定提前入內。
後來才知道,我們「早到」讓對方有點不太開心,覺得有些不解,因為當時外面下著大雨,站在外頭我們會全身濕透,這客戶也太不近人情了吧?
說不生氣是假的,但還是耐著性子跟中間人溝通,才明白客戶認為我們三點到,那三點「之前」是他們的準備時間,我們提早到,會打亂他們的作業。所以後來我都改成與客戶見面的話,都會在時間快到時才登門。
我個人不喜歡遲到,但不代表我沒遲到過。如果真的遇到不可抗的情況,我會提前打電話,也表達歉意。即使遲到,但如果能誠懇解釋,讓對方知道你對跟他見面這件事很在意,通常比較能取得諒解。
時間的拿捏不只是「準時」,尤其在自由接案這一行中,很多細節都藏在這些看似瑣碎的事情裡。如果遲到無可避免,那起碼展現出態度。
很久很久以前,我參加一個活動,搭上一台遊覽車,車子過了五分鐘、十分鐘還沒出發,約過了快二十分,其中一個成員才笑嘻嘻的走上來,就可以想見其他人的心裡有多不舒服了。
不只是面對客戶才需要守時,身邊重視的人,即便是家人、朋友,把他們的時間當自己的時間一樣重視,也才能給他們足夠的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