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因為疫情封城期間都吃自己煮的,所以變瘦了。這個敘述可能會被理解為自己煮得不好吃,食不下嚥,因而變瘦。不過真正的原因是自己煮容易控制份量,調整蔬菜、蛋白質和澱粉的比例,還能在適合自己行程的時候進食,而不用受限於餐廳營業的時間。假使預期某天會很忙,就在早上八點吃一頓正餐,接著一路撐到下午三點,吃個點心,到晚餐前就不必再想食物的事。如果要等餐廳供餐,至少要等到早上十一點,那是一個經常要開會的時間。一邊捱餓一邊開會的結果是開會時精神不好,而且餓太久後常會不小心吃太多。
另外就是調味。餐廳調味的目的在於讓顧客一入口就覺得好吃,特別是去 fast-casual 的很多人(包括我)其實不太在意自己吃了什麼,就只是需要吃點什麼來填肚子,那麼餐廳在調味和份量上使顧客感到飽足就是第一目標。自己煮不需要那麼緊張,調味以輔佐食材的味道為目的,可以收斂一些。吃久了自己煮的,就難以忽略外食調味下手有多重。
以上兩點是支撐我在解封之後繼續下廚的理由。接著還有一些階段性因素,例如備孕懷孕期間一周該吃兩份 Omega-3 rich 魚類,必須避免汞量高的魚類,偶爾會瘋狂想吃焦糖滷味和淡菜鍋等。小孩子四個月大開始吃副食品時,要一樣一樣嘗試,看看有沒有過敏反應。這些階段隨著孩子滿一歲就會逐漸結束,最後就只剩下上述兩點。
也就是說,如果我的住處或公司附近有業者提供 (1) 7 a.m. -11 p.m. 的營業時間, (2) 讓我自由選擇餐點搭配, (3) 口味合適,且 (4) 價格我負擔得起,那麼比起固定下廚,我會更傾向使用這樣的外食服務。最近幾回我起心動念,認為將時間花在煮飯不如花在其他地方,我要解放我的勞力,率領先生小孩連吃幾天外食,還嘗試過 Japanese-American 的 My Happy Tummy Club 送餐服務,最後總是回歸在家下廚。
對我而言外食最大的障礙還是在食材和調味。我喜歡煮當季的食材,喜歡在超市摸到一把漂亮的蘆筍,一顆敲起來沉沉的西瓜;我想親自挑魚和肉,請店員照我的要求切割。我們甚至請過煮飯工,但我還是想做這些事,而且自己的廚房和廚具被外人使用讓我渾身不自在,最後她只負責在我煮飯後清理飯廳和廚房,我照付當初說好的酬勞。兩個月後她找了另一份工作,向我辭職,我默默地鬆了一口氣。
試了一輪,我發現我在煮飯這件事上無法授權,就是要自己來。然而在我所能從事的經濟行為之中,煮飯的機會成本其實蠻高的,並非我的比較優勢之所在。我必須坦承:我這個人堅持長時間自己煮自己吃的東西,並非理性經濟人的行為。

豆苗蝦仁
(To be contin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