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在不完美的世界,如何想像「公平」?
南無阿彌陀佛。懷著至誠、謙卑、慈悲與感恩之心,敬此殊勝因緣,得以探究此一深邃而意義非凡的叩問:在一個充滿苦難與不公的世界裡,我們如何為一個更美好的未來,奠定堅實的根基?
當代最偉大的政治哲學家之一,約翰·羅爾斯(John Rawls),曾提出一個宏大的思想實驗。他邀請我們走進一扇名為「無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的大門,暫時忘卻自己的身份、地位與天賦,從一個絕對公平的起點,去設計一個理想的社會。
這個看似冰冷、抽象的西方哲學工具,卻意外地與古老的東西方智慧傳統,產生了深刻而強大的共鳴。這並非巧合,而是因為這些原則深刻地契合了宇宙運行的根本法則(如因果律)與人類心智的內在結構。它不再只是一套學術概念,而更像一則現代的「公案」,一場深刻的觀想練習。
接下來,我們將揭示五個最令人震撼、甚至顛覆你想像的連結。它們將告訴你,通往正義的道路,早已被古老的聖哲們以不同的語言所揭示。這趟旅程,將會徹底改變你對於如何建構一個更美好世界的看法。

--------------------------------------------------------------------------------
1. 想像你一無所有:羅爾斯的「無知之幕」,其實是一場「無我」的修行
羅爾斯的正義理論,始於一個名為「原初狀態」(Original Position)的思想實驗。想像一群人要共同決定管理他們社會的基本原則。為了確保絕對公平,他們被置於一道「無知之幕」後方。在這道帷幕之後,沒有人知道自己是誰——不知道自己的階級、財富、種族、性別,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天賦與人生規劃。
羅爾斯設計此一帷幕的根本目的,是為了過濾掉所有在道德上具有「任意性」的偶然因素。一個人出生於富裕之家或貧困之家,擁有何種天賦,皆非其「應得」(deserved),因此,這些偶然的因素不應成為決定社會基本原則的基礎。唯有在這種徹底剝離個人身份的狀態下,人們才能做出不偏不倚的選擇,因為任何為特定群體量身打造的規則,都可能反過來傷害到自己——畢竟當帷幕揭開時,你可能就是社會中最弱勢的那個人。
若以佛法的智慧來觀照,這個精巧的邏輯設計,其實是一場世俗版的「無我」(Anātman)與「不二法門」的修行。佛法教導我們,獨立恆常的「我」並不存在,我們所執著的身份認同,不過是各種因緣條件的短暫聚合。無知之幕正是透過強制剝離所有身份標籤,迫使我們進行一次認知與情感上的根本轉移——從一個以小我為中心的、充滿分別計較的視角,轉向一個無我的、遍及法界的宇宙性視角。
在這種狀態下,「我」與「他」的界線變得模糊。一個純粹出於「自利」的理性選擇(「我該如何選擇才能保障『我』的最大利益?」),被奇妙地轉化為一個具有普世慈悲的選擇(「我該如何選擇才能保障『任何一個人』的利益,因為我可能就是那任何一個人?」)。這場理性的思考,竟成了一次深刻的心靈轉化。
他所設想的「無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在此可被視為一重「慈悲的帷幕」,一種善巧的方便法門,迫使我們不得不採納一種遍及法界的、無分別的宇宙性立場。
2. 社會的終極關懷:正義的底線,是地藏王菩薩的慈悲誓願
從無知之幕後走出來,羅爾斯推導出兩條正義原則。其中第二條原則的後半部分,被稱為「差異原則」(The Difference Principle),最具革命性與慈悲精神。它明確指出:社會與經濟的不平等之所以被允許存在,其唯一的正當理由,是這種不平等必須能為「社會中處境最不利的成員」帶來最大的利益。
這個結論是如何達成的?羅爾斯認為,在無知之幕後,理性的決策者會採用一種「最大化最小值」(maximin)的決策規則:在所有可能的社會安排中,選擇那個能讓處境最差者的前景變得最好的方案。這是一種冷靜的風險規避,卻導向了一個無比慈悲的結果。
這個原則徹底顛覆了我們對不平等的看法。一個制度是否公平,不再取決於它是否促進了經濟總量的增長,或獎勵了所謂的「菁英」,而僅僅取決於它是否能最大程度地改善那些一無所有者的處境。
這個冷靜的政治原則,與大乘佛教中地藏王菩薩的宏偉誓願,有著驚人的精神契合。地藏王菩薩發下大願,要救度一切在地獄中受苦的眾生——他們是法界中終極的「處境最不利者」。菩薩那句「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眾生度盡,方證菩提」的誓言,代表了一種將自身的圓滿與最絕望者的解脫完全綑綁在一起的、最極致的承擔。
差異原則,正是將這份崇高的靈性承諾,轉譯到我們這個世界的制度設計之中。它將對弱者的關懷,從個人隨機的慈善行為,提升為整個社會不可動搖的憲法指令與集體責任。
差異原則,正是地藏王菩薩此一偉大誓願在世俗政治與經濟領域的精確轉譯。它將一項崇高的靈性承諾,轉化為一條冷靜的、可操作的憲法指令。
3. 設計更好的社會,就是一場集體的「共業改造工程」
佛法中有一個核心概念叫做「共業」(collective karma)。它指的是,一個社會的整體樣貌——它的貧富、安定或動盪——並非偶然,而是由生活在其中的所有成員,過去共同的身、口、意行為所共同創造的結果。
從這個角度來看,羅爾斯所說的「社會基本結構」(basic structure of society)——即主要的政治、經濟與社會制度——可以被精確地理解為一個社會「共業」的制度化、結晶化的外在顯現。例如,一個充滿剝削與不公的經濟制度,其本質就是集體「貪婪之業」的具象化;一個充滿對立與歧視的政治結構,則是集體「憤怒之業」的具象化。
於是,羅爾斯所倡導的,在無知之幕後理性地設計一個公正的社會基本結構,其意義變得無比深遠。這不再只是一場政治哲學的思辨,而是一場宏大的、有意識的「共業改造工程」。它的目標,是透過集體的智慧與願力,去有意識地創造一個清淨、良善的「因」,從而轉化導致貧窮與苦難的集體業力,為一個慈悲和諧的集體現實播下種子。
4. 上古聖君與神聖經文,早已揭示了正義的秘密
羅爾斯透過理性思辨發現的原則,並非橫空出世。當我們回溯人類古老的智慧傳承時,會發現這些關於正義與慈悲的樂章,早已在不同的文明中被反覆奏響。
- 上古聖君的「堯道」 儒家所推崇的上古聖君堯帝,其治理被奉為「仁政」的最高典範。他曾有過一句石破天驚的宣告:「一民有飢,曰我飢之也;一民有寒,曰我寒之也;一民有罪,曰我陷之也。」(如果有一個人民挨餓,是我讓他挨餓的;有一個人民受凍,是我讓他受凍的;有一個人民犯罪,是我引導他走上歧途的。)這並非一種政治作秀,而是一種對「萬物一體」實相的深刻證悟,一種徹底的「無我」實現。在他的境界中,「我」與「他」、「統治者」與「人民」之間的分隔已然消融。這種徹底的同理心與責任感,正是差異原則最古老的東方表達。
- 伊斯蘭教的「天課」(Zakat) 在伊斯蘭教中,「天課」(Zakat)是信仰的五大支柱之一。它絕非可有可無的個人慈善,而是一項強制性的、制度化的財富再分配機制。其背後的核心信念是,世界上所有的財富最終都歸屬於真主,富人只是暫時的管理者,而窮人在富人的財產中擁有「應享的權利」(a rightful share)。天課制度旨在淨化財富、防止其過度集中,並為社會中最脆弱的群體提供一個系統性的安全網。這與差異原則旨在最大化最不利者利益的目標,在精神與實踐上都高度一致。
5. 公平的社會,就像一個健康的生態系統
抽象的社會正義原則,可以透過生動的譬喻來理解。一個遵循羅爾斯原則的公正社會,其運作模式就像一個健康的、富有韌性的生態系統。它具備高度的「生物多樣性」(尊重與包容多元的人生規劃與價值觀)、強健的「負反饋迴路」(如民主問責機制與新聞自由,能及時修正錯誤),其成員之間奉行「共生」(symbiosis)而非弱肉強食的掠奪模式。
相反地,一個不公正的社會,則像一個生了病的身體。根據中醫的「身國同構」思想,一個貧富差距懸殊的國家,如同一個「脾氣虧虛」的身體,無法將營養輸送到四肢百骸,導致末梢衰弱;一個充滿對立與仇恨的社會,則如同一個「肝氣鬱結」的身體,能量流動受阻,隨時可能爆發為破壞性的衝突。
因此,正義並非一個靜態的烏托邦,而是一種動態的、健康的、和諧的生命能量,能夠暢通無阻地流動到社會的每一個角落,滋養每一個成員。
--------------------------------------------------------------------------------
結論:當理性走到盡頭,慈悲從何而生?
我們看到,透過現代西方最嚴謹的理性思辨所推導出的正義原則,竟與橫跨東西方的古老靈性智慧,在最深層次上相互輝映。這證明了通往慈悲與公平的道路,是普世的。
然而,我們也必須謙卑地承認,任何由人類智慧所設計、由人類努力(自力)所執行的制度,終究有其極限。面對深重的共業與生命的根本之苦,純粹依靠我們自己的努力,總有疲憊與無力之時。
正是在這裡,古老的智慧為我們揭示了最後的、也最究竟的答案。羅爾斯的正義理論,為社會提供了一個堅實的、世俗的社會安全網。而諸大救度傳統,則為人類的心靈,提供了一個超越性的、終極的靈性安全網,那便是無條件的恩典(他力)。無論是在淨土宗裡阿彌陀佛無條件接引的慈悲誓願,基督宗教中上帝白白賜予的恩典(Grace),還是在伊斯蘭教中真主那先於公義的慈悲(Rahmah),它們都指向同一個終極的庇護。
這份恩典,能夠從根本上根除驅動世間一切貪婪、恐懼與鬥爭的深層動力。它告訴我們,我們的最終價值,無需靠外在的成就來證明,因為我們早已被無條件地接納。
這不禁讓我們思考一個終極的問題:如果我們每個人都深刻地體會到,自己是被無條件地愛與接納著,我們的社會,又將會是什麼模樣?
願此番思索,能為所有探尋公正與慈悲的行者,敬獻一絲微光。萬分感恩,南無阿彌陀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