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狀觀察:校園失序與教師身心威脅
近期校園內非理性家長干擾教學的事件頻傳,部分家長動輒截取校園內教學片段,率性上傳至社群媒體對校園相關人員、教師進行「公審」,甚至不當侵入校園滋擾,導致教學現場氛圍緊繃,校園教育人員承擔巨大的精神壓力。儘管多數家長對此行為非常不以為然,但因缺乏有效的強制手段,導致該類嚴重干擾絕大多數學生受教權的行為難以根除,讓教學環境遲遲無法回歸平靜,為了極少數家長與學生的投訴慾望,而犧牲全體學生的優質受教環境,是否嚴重牴觸國家教育宗旨與任務,實在非常值得國人深思啊!
二、南澳洲的法律對策:2025年《教育與幼兒服務修正案》為應對日益嚴重的校園滋擾問題,南澳洲政府通過並實施《教育與幼兒服務(禁制令及其他保護)修正案》(Education and Children's Services (Barring Notices and Other Protections) Amendment Act 2025)。
此項修法背景源於過去五年間,針對教職員的暴力與騷擾事件大幅增長了 200%。為了落實「職場零容忍」原則,政府強化了原有的「禁制令(Barring Notices)」制度。以下為該法案之四大核心亮點:
(一)擴張行為定義:納入「心理福祉」與「網路霸凌」
新法不再侷限於實體肢體衝突,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即可核發禁制令:
- 心理與福祉威脅:校長評估該人士行為已危害教職員、學生或其他成員 的「安全或福祉」。
- 干擾教學環境:無須肢體暴力,凡行為對學習或工作環境造成「顯著騷擾或中斷」者。
- 網路誹謗與惡意訊息:此為新法重點。若家長在社群媒體(如Facebook、LINE 群組等)針對教職員發布誹謗、無理(Vexatious)或惡意騷擾言論,校方具權力核發禁制令。
(二)強度雙倍提升:延長期限與地理邊界
- 效期延長:禁制令最長期限由原先的 3 個月倍增至 6 個月。
- 空間擴大:禁令效力涵蓋校園邊界外 25 公尺範圍,並延伸至校外教學、營隊及體育競賽等各類活動場所。
- 通訊隔絕:禁令可強制要求受令者禁止以電話、郵件、簡訊或通訊軟體聯繫受害教職員。
(三)罰則加重:三倍罰金與刑事處置
- 經濟制裁:違反禁制令之罰金從 2,500 澳幣調升至 7,500 澳幣(約折.合新台幣 16 萬餘元)。
- 強力執法:校方及警方有權要求違規者立即離開,拒不從者將面臨刑事責任。
(四)平衡機制:保障受教權與程序公正
- 學生權益不受影響:家長被禁入校園期間,孩子仍可照常上課,接送及親師溝通由另一位監護人或校方指定代理人代勞。
- 申訴管道:受處分家長可向南澳行政法庭(SACAT)或教育部長申請覆審,確保程序合法性。
三、執行成效與實務案例分析(2025年度數據)
南澳州長與教育部長明確表示:「學校是職場,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在工作時受到恐嚇。」根據 2025 年執行報告,全州共核發了 107 份禁制令與 206 封正式警告函,較 2019 年成長兩倍,顯示法治手段已成為保護校園師生優質教&學的堅實護盾。
【典型案例回顧】
- 案例 A(網路霸凌):家長因不滿紛爭處理,於 Facebook 社團點名辱罵教職員。校方依新法「惡意通訊」條款核發禁制令,禁止其進入校園並全面封鎖其電子訊息。
- 案例 B(教室滋擾):此為最常見情況(約佔 50%)。家長未經預約闖入教室咆哮,校長評估其已「顯著干擾教學」,隨即核發半年禁令,強制其必須透過教育廳指定之法律窗口溝通。
四、結語:澳洲制度的核心邏輯
澳洲法律的精神在於:「家長有權參與教育,但無權摧毀他人的工作環境。」 當個人行為威脅到校園安全與教師身心健康時,政府透過公權力實現「物理隔離」,確保專業的教學環境不受非理性行為的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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