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先前,筆者從「著作權法」與「商標法」的角度,對 Metalcore 音樂中經典的「Blegh!!!」進行徹底探討。提出一個主要疑問:這個次文化的標誌性聲音表現,它在法律上會有何定位(著作權)與爭議(商標權)呢?
相關文章如下所示:
- 方格子(中文):怎麼每個歌手都在嘔吐?從Metal音樂中的「Blegh!」探討著作權與商標權爭議
- Medium(中文):[Legal] 怎麼每個歌手都在嘔吐?論Metal音樂中「Blegh!」的著作權與商標權爭議
- Medium(英文):[Legal] Why Is Every Vocalist Vomiting? The “Blegh!” Controversy in Metal: Copyright vs. Trademark
- SSRN Working Paper(英文):Monopolizing the Metal "Blegh": Trademark Overreach and the Privatization of Subcultural Language(還在寫... 進度20%😫😫😫)
Reddit 後台數據
整體來說其實很不錯了... 這是我第一次在 Reddit 發這種文章(法律x音樂),一個台灣人、英文也沒特別溜去搞這個,真的很可怕 QAQ
- 總觸及率:40000次(48小時)
- 觸及國家:美國(51.6%)、英國(10%)、加拿大(6.8%)、其他(31.6%)
- Reddit 演算法:曾經霸 r/Metalcote 中的 4 榜(BEST/HOT/TOP/RISING)
- Reddit 論壇:曾經成為 r/Metalcote 中的 #4 Post
- Reddit Upvote:目前50個推、正推比為 70.8 %(踩我ㄉ也不少😭)
- Reddit 分享/留言:20個外部分享、24則留言(含我自己去回覆的)

總觸及率,達成40K啦!!

主要閱覽國家:美國、英國、加拿大(之前還有德國XD)

參與程度(50個Upvote、Up/Down Vote比例、分享)

我的榮耀~ 靠著爭議衝上 #4 哈哈哈哈哈哈
相關回覆
高品質的律師回覆!依據他先前發文的一些內容來看,應該是美國(德州)的律師?確實提供了一種後設的防禦抗辯、商標權效力範圍視角以供參考,因為我多半在批評「註冊端」的問題,確實比較少像實務工作者一樣來務實地思考XD

謝謝這位律師 Metalhead 的友善交流!
被罵ㄌ🤧
當然還是會被噴啦... 例如有人噴我:
A:cool LLM post bro
B:By research you mean asked AI to do the whole thing right?
後來反思,或許我 Reddit 寫得太像AI生成文章了。因為有粗體以及列點的TL;DR... 但沒辦法,法律在這種次文化圈,不精簡、不摘要,誰會想要好好看呢XD
但我也必須承認,我(現階段)在回覆留言、撰寫英文文章時,我都會先擬稿、丟 AI 來潤飾,通常是修拼字錯誤、修文法與語氣。我是真的真的很怕被人感覺「不道地」,但後來想想,我不禁開始質疑「完美文法」的陷阱...
在 AI 文氾濫的年代,適度的犯錯,或許更是人味的證明... 嗎?
一些啟發?
主要的啟發,就是與那位律師的對談~ 他從「木已成舟」的角度分析,該商標的效力其實沒有我們想像中的大,所以他個人認為無須擔心!
然而,我自己偏好從「文化與商業」的角度切入,主張「寒蟬效應」的可能,因為註冊商標本身就有某程度讓人「敬畏」的成分存在,縱使在實務上或學理上或許真的有辦法主張「裝飾性使用」(Ornamental Use)或者「非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之使用」(Source Identification),但是,我們真的能指望一個小樂團冒著這種風險來販售周邊嗎?
結論
從此次 Reddit 的討論可見,其實身處次文化圈的許多 Metalcore 社群成員(AKA "Metalheads")對此商標註冊表達了相當程度的反感與諷刺性的回應。
雖說商標權的法律效力在實務上可能有限(限定部分種類使用),但在次文化社群中,單純的「註冊」行為本身仍可能產生象徵性的威嚇效果,更讓我們這群喜歡金屬音樂的人感到「不舒服」。這份社群回饋使我反思,若從次文化圈實際的觀察的角度切入,是否更有探討 "Bad Faith" 的空間了呢?
對於資源有限的獨立樂團、小眾樂團而言,即使法律上存在如「裝飾性使用」(Ornamental Use)等抗辯,實務上仍可能因為一紙律師函的恫嚇、真正採取法律行動的訴訟成本與風險,進而選擇避免使用相關符號。這種現象,正是我想從法律x音樂、學術x文化、應然x實然的視角,來探討的 Chilling Effec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