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高品質」不再等於「已合規」,當自願性碳信用也不能再被任意包裝成抵換成果,ICVCM 與 VCMI 正在替自願性碳市場建立一套過渡期秩序:一套守住品質底線,也守住宣告邊界的市場規則。
名詞註解
本文採較貼近國際碳市場原義的譯法,將 ICVCM 譯為 「自願性碳市場完整性理事會」,將 VCMI 譯為 「自願性碳市場完整性倡議」。這是因為兩者名稱中的 integrity,在國際碳市場語境下,更接近高完整性、可信性、透明度、一致性與不誤導性,而不只是一般中文語感中的「誠信」。ICVCM 將 CCP 定位為辨識 high-integrity carbon credits 的全球基準;VCMI 則將其 Claims Code 定位為處理 demand-side integrity 的框架,重點在於企業如何可信、透明且一致地使用並表述碳信用。
前言
這幾年我在看自願性碳市場時,越來越明顯感受到一件事:現在市場真正缺的,已經不是單純的 credit,也不是更多交易平台,而是可信的品質標準、清楚的使用邊界,以及不容易誤導外界的表述方式。以前很多人談 carbon credit,重點常常放在它有沒有被發行、有沒有序號、能不能交易、價格高不高。但走到今天,這些已經不夠了。市場真正關心的問題,變成這筆 credit 品質到底好不好?企業買了之後可以怎麼用?又該怎麼對外說,才不會把 voluntary market 講得像 compliance market 一樣?
如果這些問題一直模糊,自願性碳市場面對的風險就不只是混亂,而是會一步一步失去外界信任。也正因為如此,我認為 ICVCM 與 VCMI 雖然不是終極答案,卻確實在階段性地替這個市場補上最基本的秩序。前者透過 CCP(Core Carbon Principles,核心碳原則) 建立高品質基準,後者則透過 Claims Code 與 Scope 3 Action Code,處理企業如何可信地使用並表述碳信用。

一、我怎麼看 ICVCM 與 VCMI 的角色分工
在我看來,ICVCM 與 VCMI 的角色其實很清楚,而且彼此不同。
ICVCM 想守住的是 credit 的品質底線。
VCMI 想守住的,則是 企業使用這些 credit 時的宣告邊界。
前者比較偏供給端,處理的是「什麼樣的 credit,還能被市場視為高品質」;後者比較偏需求端,處理的是「企業買了之後,到底能怎麼講,哪些說法風險比較高」。這也是我一直認為這兩套機制很關鍵的原因:它們不是在宣布自願性碳市場已經變成《巴黎協定》第六條下的合規市場,而是在市場仍處於過渡期時,先把品質問題與宣告問題分開處理,讓最基本的秩序先建立起來。
二、CCP 守的是品質,不是法律身分
先說 ICVCM。
對我來說,ICVCM 最重要的一步,就是提出 Core Carbon Principles(CCP)。它真正要做的事,不是直接告訴市場哪些 credit 已經具備法定用途,而是先回答一個比較基本的問題:什麼樣的 carbon credit,在方法學、額外性、量測、永久性、治理、追蹤與透明度等面向上,至少算得上是高完整性? ICVCM 官方就把 CCP 描述為用來辨識高品質碳信用的全球基準。
這一步其實很重要。因為過去自願性碳市場的一大問題,就是市場裡不同 credit 的品質差異太大,但外界常常把它們全部混在一起談。CCP 的出現,至少讓市場開始有一套較清楚的品質語言,可以去辨識哪些 credits 相對比較可靠,哪些則不應再輕易被包裝成高品質成果。
但我認為,CCP 最容易被誤解的地方也在這裡。很多人一看到「高品質」三個字,就很自然把它理解成「已合規」、「已符合巴黎協定」、「已完成唯一性處理」。這樣的理解,其實太快了。因為 CCP 處理的首先是 品質,不是 法律身分。就算一筆 credit 有 CCP,也不代表它自動具備 Article 6 下的主權授權、對應調整(CA),更不代表它當然可以拿去做各種合規用途。CCP 可以幫市場做品質分流,但它本身不是一張合規通行證。
三、ICVCM 對 CA / Non-CA 的區分,不是在問能不能存在
我一直覺得,理解 ICVCM 的關鍵,在於不要把它對 CA 與 Non-CA 的處理方式想得太絕對。
ICVCM 並不是在說「沒有 CA 的 credit 就不能存在」,而更接近在說:「高品質 credit 可以先存在,但市場必須進一步區分,它有沒有額外帶有 Article 6 的授權屬性。」Assessment Framework 也直接把 “Host country authorization pursuant to Article 6 of the Paris Agreement” 列為 CCP 的附加屬性之一,並要求 crediting program 以獨立 tag 來標示。
這個差別看起來像制度技術細節,但實際上非常重要。因為它代表,ICVCM 與 CCP 對 VCC 的 CA / Non-CA 區分,本質上不是在回答「能不能存在」,而是在回答「有沒有額外帶有主權授權屬性」。
換句話說,今天一筆 credit 即使已被視為高品質,也不表示它就已完成《巴黎協定》下的會計唯一性處理。它能先證明的,只是它在 voluntary market 的品質要求上,達到較高門檻。若它同時還帶有 host country authorization 或 Article 6 相關屬性,那才表示它進一步往主權授權與 CA 路徑靠近。ICVCM 後續的 Paris Alignment 工作報告也顯示,是否以及如何進一步對齊巴黎協定,仍是持續改善中的議題。
所以在我看來,CCP 的真正價值應該被理解成:它讓市場知道哪些 credits 比較像高品質 voluntary credits,但不應被誤講成它已直接確認這些 credits 的合規法律地位。 真正涉及合規抵換、合規抵繳、法定用途的部分,最後還是要回到各制度自己的 eligibility、授權與認可條件,而不是只看 CCP label。
四、VCMI 守的不是 credit 分類,而是企業的說法邊界
接著看 VCMI。
和 ICVCM 不同,VCMI 並不是在替 carbon credits 做品質認證。它更關心的是另一件事:企業買了 credit 之後,究竟該怎麼用、又該怎麼說,才比較不會誤導? VCMI 的 Claims Code 本身就是為 companies and other non-state actors 提供可信使用 carbon credits 的框架,重點放在 claim integrity,也就是宣告的完整性與可信性,而不是替每一筆 credit 發品質標章。
這也是我認為 VCMI 很重要的原因。VCMI 不是在替每一筆 credit 分成「好或不好」的商品類別,而是在幫企業劃出一條比較清楚的 claims boundary。也就是說,它關心的不是這筆 credit 能不能賣,而是企業能不能把自己的使用方式講得誠實、清楚,而且不會讓外界以為它已經完全等同於巴黎協定下的合規成果。
我自己的理解是,VCMI 不是在替 credit 洗白,而是在降低企業把 credit 用錯、說過頭、甚至說到接近漂綠的風險。它沒有把沒有 CA 的 credits 一律排除在外,但它也沒有讓企業繼續像過去那樣,動不動就把任何 voluntary credit 講成自己已經「完全抵銷排放」或「達成毫無爭議的碳中和」。所以我會說,VCMI 真正守住的,不是某種市場交易權,而是企業宣告時的誠實邊界與高完整性表述框架。
五、沒有 CA 的高品質 VCC,可以怎麼理解?
走到這裡,我覺得可以把問題講得更白話一些。
今天一筆 沒有 CA 的高品質 VCC,我會怎麼看?
我會認為,它仍然可以存在,也仍然可能被企業使用;但它比較適合被理解為一種 高品質的自願性氣候工具,而不是自動被講成已經完成《巴黎協定》下授權與唯一性處理的結果。
這種使用,大致可以分成三個層次來看。
1. 氣候貢獻
這是我認為目前最穩妥的定位。
也就是說,企業不是在宣稱自己所有排放都已正式被「抵掉」,而是表達:自己在內部減量之外,還額外投入資金,去支持高品質的外部減量或移除活動。這種說法比較保守,但也比較符合現在國際市場越來越重視的透明與誠實揭露。對於沒有 CA 的高品質 VCC 來說,我認為這是目前最容易被接受、也最不容易引發誤解的定位。VCMI 的整體架構,也是把 credit 使用放在「可信的自願行動」與「可信的 claims」脈絡下來看。
2. 自願用途下的抵換敘事
這種用法我不會說已經完全消失,但我會說,它的風險確實比以前高很多。
尤其當一筆 credit 沒有 CA、沒有明確的主權授權背景時,企業若仍使用非常強烈、非常絕對的語言去宣稱自己已「完全抵銷排放」或「已完成碳中和」,外界就更容易質疑這樣的說法是否忽略了雙重主張、國家帳本與企業敘事之間的落差。所以問題不只是能不能說,而是這樣說的風險是不是越來越高。我自己的看法是:可以自願使用,不等於可以無限放大宣稱。 這也是 VCMI 存在的現實背景。
3. 合規抵換或合規抵繳
這一塊我認為最需要講清楚。
因為它從來不是 ICVCM 或 VCMI 單靠自己就能決定的事。就算一筆 credit 有 CCP,也不表示它自然可以進入各國法定用途;就算企業的對外說法寫得再漂亮,也不等於它已經取得 compliance status。真正能不能進入合規用途,還是要回到各制度本身,例如 Article 6、CORSIA,或各國國內法與主管機關認可規則。也就是說,voluntary market 的品質工具,不應被直接誤講成 compliance market 的法律資格。
六、我為什麼說它們是在「階段性守住」VCM的高品質原則
整體來看,我會認為 ICVCM 與 VCMI 的確都在守住自願性碳市場,但這種守住,不是一次把所有爭議解決掉,而是用比較務實的方式,先讓市場不要繼續失序。
ICVCM 先把品質底線拉起來。
VCMI 再把宣告邊界畫清楚。
這兩套工具共同做的,不是替市場宣告它已經勝利轉型,而是替市場建立一種過渡秩序。至少先讓大家學會分辨幾件原本常常被混在一起的事:
高品質,不等於已合規。
可自願使用,不等於可任意宣告。
能支持氣候行動,不等於已取得法定抵繳身分。
對我來說,這就是它們「階段性守住自願性碳市場高品質原則」的真正意義。ICVCM 的目標是提升 VCM 的 integrity and transparency,而 VCMI 近年的 Claims Code 與 Scope 3 Action Code,則是在企業使用 credits 的路徑上,補上更具操作性的宣告與行動框架。
結語
我認為,ICVCM 守的是自願性碳市場的品質底線,VCMI 守的是企業使用 carbon credits 時的宣告邊界。在沒有 CA 的情況下,高品質 VCC 仍然可以存在,也仍可能被使用,但它更適合被理解為氣候貢獻,或在高度透明與受限條件下的自願用途;若再進一步把 Non-CA credit 包裝成已符合《巴黎協定》授權邏輯、已完成合規抵換,甚至已具法定抵繳效力,那就很容易把品質標籤誤當成法律身分,進一步拉高誤導與漂綠風險。
參考出處 :
- Integrity Council for the Voluntary Carbon Market (ICVCM). The Core Carbon Principles.
ICVCM 官方頁面,說明 CCP 為辨識 high-integrity carbon credits 的全球基準。(ICVCM) - Integrity Council for the Voluntary Carbon Market (ICVCM). Section 4: Assessment Framework – Core Carbon Principles, Version 2(January 2024).
說明 CCP 的評估架構、CCP attributes,以及 “Host country authorization pursuant to Article 6 of the Paris Agreement” 的附加屬性設計。(ICVCM) - Integrity Council for the Voluntary Carbon Market (ICVCM). Core Carbon Principles, Assessment Framework and Assessment Procedure(Version 1.1 / 2024).
完整彙整 CCP、Assessment Framework 與相關程序文件。(ICVCM) - Integrity Council for the Voluntary Carbon Market (ICVCM). Continuous Improvement Work Program Report: Paris Alignment(September 2025).
說明 ICVCM 對巴黎協定對齊、CA 與後續持續改善工作的討論。(ICVCM) - Integrity Council for the Voluntary Carbon Market (ICVCM). Regulatory & Policy Alignment.
ICVCM 官方頁面,提供 Paris alignment CIWP report 的官方入口。(ICVCM) - Voluntary Carbon Markets Integrity Initiative (VCMI). Claims Code of Practice.
VCMI 官方頁面,說明 Claims Code 是供企業進行 credible voluntary use of carbon credits 的框架。(VCMI) - Voluntary Carbon Markets Integrity Initiative (VCMI). Claims Code of Practice(2025 Update).
最新版 Claims Code,涵蓋 Carbon Integrity Claims、可信宣告、透明揭露與企業使用碳信用的要求。(VCMI) - Voluntary Carbon Markets Integrity Initiative (VCMI). Scope 3 Action Code of Practice.
VCMI 官方頁面,說明 Scope 3 Action Code 提供企業使用高品質碳信用處理未消除範疇三排放落差的框架。(VCMI) - Voluntary Carbon Markets Integrity Initiative (VCMI). Scope 3 Action Code of Practice(April 2025).
正式 PDF 文件,說明企業在範疇三減排困難下如何搭配高品質碳信用採取行動。(VCMI)




